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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花痴了,目不转睛、俏脸羞红。

陈娥从没见过这样英武高大的男人,那脸、那身材,完全堪比一线模特,而且还是一个力量型美男模特。真好看啊!太吸引人了!

她稍稍摆动了下坐姿,拿起桌边的餐巾擦了擦嘴唇,转过脸去看慕辞,柔声一笑;“阿辞,这位先生有些面生,你也不介绍介绍?”

慕辞正和女儿合吃一碗粥,父女俩吃得津津有味,不妨被这声询问打断了。他也没气,看过来,轻瞥了男人一眼,笑着说:“一面之缘,不是很熟,也就无从介绍了。你要是有兴趣,帮我问问他是做什么的?住在哪里?”

这些问题也是他想知道的,不过,要他主动询问,他也没兴趣。他不想投给男人太多注意力,也不想跟他再有交集。

陆云铮何尝不清楚他的想法?只是这个一面之缘,委实伤人了。他搁下勺子,深深看了慕辞一眼,巧了,男人也在看他,目光柔和但暗藏锋芒。他冷脸不说话,回视线,复又拿起勺子,闷头吃起来。只是,吃了两口,到底压不住火气,哼笑道:“慕先生说不认识我,那可就见外了。咱们二十多年交情了,你这玩笑开得有点寒人心呐。”

慕辞也不甘示弱,微微一笑道:“记得一位大诗人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同理,有的人认识十几年,他还是个陌生人。有的人仅一面之交,他已经成了生死挚友。陆先生难道不这样认为?”

陆云铮摇头冷笑:“私以为友情虽全然不是时间决定的,但亦需要时间沉淀。”

慕辞不置可否,一笑而过,安心用粥。

陆云峥却不想这么放过他,继续说:“慕先生,你我相识二十多年,都没能成为生死挚友。那么,仅一面之交便成为你生死挚友的,更是寥寥可数吧。当然,如果慕先生能给我举个例子,我也是热情欢迎、拭目以待的。”

慕辞依然在笑,笑得讽刺又不屑。他又在女儿的喂食中,吃了几口粥,碗空了,唤来周妈再去盛一碗。难得女儿在,他可以多吃些,然后好有力气陪陪她。

周妈见状自然欢喜,笑着应了,然后,很快端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红豆粥,嘴里还小声嘀咕着:“夫人、小姐来了就是不一样,少爷都会主动要吃的了。”

这话虽只是随口一说,但陆云铮听得心情十分不爽。慕辞是在乎那女人吗?他想着,余光瞥了一眼对面女人,却是正花枝招展、搔首弄姿,不停朝他抛媚眼。

真特么讽刺!

就这么个不安分的货色迷住了他的眼?

什么审美!

陆云铮气得狠狠咬了两口包子,心里恨得想骂人。

对于男人的不爽,慕辞似乎没有感觉到,一心吃着粥。

慕安琪虽然只有四岁,但似乎深谙“食不言寝不语”的哲理,只乖巧地喂粥。然后,小大人似的拍拍父亲的肩膀,夸一句:“爸爸今天棒极了。”

被一个小孩子哄吃饭,慕辞丝毫不觉脸红,心里还为小天使的贴心而幸福不已。

“哦,安安真是爸爸的小天使。”慕辞叹息着摸了摸女儿的脑袋,眸光尽是宠溺的笑。

父女亲情看得人分外眼红。

作者有话要说:

陆云铮:阿辞,这小家伙真是你的种?

慕辞:不是我的,是你的?

陆云铮:看不出来啊,你这小身板

慕辞:闭嘴吧!我可是有主角光环的人,讨好了作者大人,健康会有的,遗产会有的,孩子

陆云铮:遗产、孩子,你以后别指望有了!

第12章念念不忘是自寻苦恼

陆云铮没心情吃了,一碗粥也没喝完,就推到了一边。

慕安琪看到了,撇撇嘴道:“不许剩饭,叔叔要吃光光。”

陆云铮没理她,只冷冷看着慕辞,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无奈。男人是一点也不将他放在心上,不,是只要男人有钱,就不会把他放在心上。他这样的人,非得穷了,走投无路了,才会把你捧手心里在意着、亲近着、讨好着,然后祈求着你的庇护。

果然是苟富贵,勿相恋啊!

陆云铮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面上却是一派平静。他不说话,只专注地看着吃粥的男人。那张唇微微张开时,会露出粉色的小舌,光滑的、亮晶晶的、诱人的。他吞咽时,喉结滚动,他便也随着喉结滚动,饥渴得像个傻子。

慕辞不知道这一切,如果不是陆云铮在,他吃饭是一点话也不说的。当然,也可能是没人跟他说话。

周睿安虽然多嘴,偶然唠叨个没完,但他知道吃饭时说话对消化不好,就会忍着。那个男人总是把他的身体放在首位。无法不感动。就像当年的云铮,无法不让他唏嘘动容。

不过,已经过去了。既然过去,念念不忘就是自寻苦恼了。

慕辞想到周睿安,一件事就窜进了脑海。他自从昨天晚上不见,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想着,他敛眉问:“我的人呢?”

陆云铮微微怔了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谁。

“你是指周睿安?”

“他人呢?”

“放心吧,暂时死不了。”

“你把他怎么了?”

“把主子带进这种地方,不该受点罚吗?”

“你没资格!”

慕辞皱起眉,语气加重,低喝了一声。

陆云铮依然语气淡淡的:“哦,这话真是寒人心了。慕辞,我以为我是最有资格的。”

慕辞没了耐心,烦躁地问:“你以为?别废话了,他在哪里?

“医院。”

“什么?”

“早上你把我赶出房,才到的消息。”

“你动的手?”

“我倒希望是我动的手。”

动手的人是个谜。

昨晚慕辞跟周睿安到达晴色酒吧,周睿安守在包厢外,结果被人药晕,丢在了晴色酒吧的巷口。他昏迷了四五个小时,一醒了就冲向酒吧找人,结果自然是找不到,还被胖揍一顿,送进了医院。

慕辞简单了解了事件始末,也没有道谢,反而怪罪道:“你既然救了我,就该把他一同带回来。”

陆云铮嗤之以鼻:“去救一个情敌?我还没有那么伟大的心肠。”

“什么情敌?”

“别装傻!没意思。”

姓周的如果不是对男人动了心,怎么会那么忠犬?悉心照顾、跟前跟后、寸步不离。

哼!还救他?他巴不得他被人打死,最好,打得稀巴烂,打成一滩肉泥。

陆云铮恨恨地想:这十年来,慕辞到底跟多少男人厮混过啊。可怜他被他坑的那么惨,还特么想把他困在身边。真贱!

真贱的陆云铮最后还是陪着慕辞去了医院看周睿安。

男人额头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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