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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个不停。家里重新装修了,家具也全部换了新的,他应该会觉得陌生吧。只有我的房间一如往年,不曾更换我想留住当年最好的我们。

做好意粉,拾好厨房,叫他出来吃饭,连叫了两声,他都没有应我。走进卧房一看,他居然从床底的小箱子里把我的所有素描本翻了出来,摞在桌上。从2006年到2014年,我一直都保留着画素描的习惯,不曾停过,每年至少一本,多则两三本。如今摆在桌上,居然有二十多本。

“你干嘛翻我箱子,把这些破玩意儿找出来做什么?”我素来是将它们用一个箱子装着,搁在床底的。他到底是了解我的习性,在这么隐蔽的地方也能找出来。

“哪破了?好东西,好着哩!”他摩挲着我的自画像,啧啧赞叹,页码处的那个手写的“8”字刺眼得那么分明。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个“8”字曾蕴含着我们的青春和爱情。

他举起素描本,把自画像正对着我:“还记得这个吗?我最喜欢这张了!”

“可是,我更喜欢36页那张!”我抿着嘴笑。

第八页藏着他的女朋友,而第36页则藏着我的女朋友。这些,我记得,他也记得。

“别看了,先吃!吃完再看!意粉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再三催促,他才停下来。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给他做的意粉,不住赞叹。素来都是他给我做吃的,我给他做吃的,应该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吧。

“时光真是个好东西,想当年你洗个菜都能把厨房弄得鸡飞狗跳,谁曾想到你现在还能做出这等美食?”他三下五除二,没几下就把意粉吃个光,“真好吃,还有么?”

“吃我的吧我中午跟洛琪出去吃自助餐了,吃得挺饱的,这会儿都还没消化哩。”

他把我的碗接过去,吃了两口:“现在还和洛琪有联系?”

“有呀。一个月会见那么一两次。”

“别的同学或朋友呢?比如张兰、陆子梅?”

“已经没再见了。偶尔会在网上联系一下!”

“噢!”他轻轻地应了声,“我都没联系了。”

“梁燕……梁燕还好吗?”我鼓了鼓勇气,终于问了。

“她?”他抬头望了眼我,又低首垂眉,“还好吧。”

接下来便是一阵持久的沉默,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曾经可以天南海北地侃个通宵的两人,如今却无话可说。不,是有话,有千言万语,却不能说。只恐这些话说出来后,彼此都会受到伤害;只恐这些话说出来后,我们又只能各奔东西,从此陌路。

我洗完澡,两人上了床,熄了灯。如八年前一样,我躺在他的怀里,紧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

“明天会走,对吗?”

“是的。”

“我送你?”

“你睡会懒觉吧,你那么爱睡。”

“不会再来了?”

“是的。见一次,知道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我紧紧地拥着他,我很想告诉他,我过得一点都不好。这七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他,想得都快要发疯了。可是,我却不能说。他是有家室的人,我若把脆弱展现在他面前,那他该怎么办?

“能给你打电话吗?”

“还是不要了吧。”

“我不打。你……”,我的眼泪已经出来了,一个快三十的大男人了,我居然这么的脆弱,“你别换号了。我真的不打,你不用换手机号了。”

“好的,我不换。”他用手环住了我,拥得更紧。

“《幸福之门》,你写完了吗?你说过的,我会是你唯一的读者。”

“没有。”

“可是,我写了。在书连网上,写了快一年了。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一下。书名就叫《幸福之门》,笔名‘海无崖’。”

“海无崖?海无崖方显空阔,情不殇乃是永久!多美的一句话,多美的一句话呀!以后,以后你就用这个笔名吧。好好写,我会去看的!”

他的手覆上了我的脸颊,轻轻地移动,触摸着我的每一寸肌肤,好像要用手记下我这张面孔一般。他摸到了我流着泪的眼,停了下来:“想要我吗?没能让你做一次老公,当年你是那么的耿耿于怀,如果你想要,我今天可以给你当一次老婆。”

我轻轻地啄了下他的嘴唇:“算了!我怕我会上瘾。一晚温存后,却再也找不到你。那种煎熬,我不想再经历了。抱着我,就这样抱着我就好!”

躺在他的怀里,我睡得无比踏实。这是我这七八年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次。

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太阳的光芒照在我的脸上,好像他的眼。

如梦。

梦已经醒了。

第九十章 再聚

自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李寰宇偶尔会打一两个电话过来,问问我的近况,我却再也不敢问他哥的近况。我怕那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思念会同如菟丝子那柔软的触须般疯狂蔓延,如同寻找救命稻草一样攀噬着任何一茎可能的希望。

2015年7月4日,李翔宇往“爱的存折”里打了4328元。这是最后一笔尾款,至此,所有的债务还清。我以为债务还清后,他就会愿意见我了,但我依然想错了。他,始终未曾出现。

2016年7月6日,久不联系的张兰突然和我说要组织一次聚会,李翔宇、梁燕、陆子梅、李月、刘磊等人都会来。我平静的心,瞬间又翻江倒海。

我是从同事们异样的目光中察觉出自己今日的反常的!

自离开大学,来到“乔海”帮父亲打理公司以来,我便一直以正装示人,不曾穿过别的服饰。而今天,我却穿了一套浅蓝色的运动服,手臂上还配了腕带。为了显得协调,我昨天还特意把素来心打理的头发剪成了寸头。

我清晰的记得,多年以前,有个人说过,我穿运动服的样子十分阳光!

我清晰的记得,多年以前,那个人还说过,寸头最好,看着显神!

而今晚,我就要去见那个人了。

今晚,我们几位要好的同学将再次聚首这是我们毕业后的首次再聚。

光阴荏苒,十年就那么悄无声息地从我们的指缝溜走,但记忆却是厚重的,重得让我们连重温都会觉得压抑。

但那一张张生动的面孔却总是在我午夜梦徊时浮现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多少次,午夜梦醒后我便再也无法成眠,只能坐在窗前,望着城市繁华的夜景,任思念如野草般疯狂地滋生蔓延。

我一直怀疑,我之所以耿耿于怀,无法忘记当年的往事,也许是因为年少的我们选择了逃避,没有为那段恋情划上一个句点!或许,是已经划上了,只有我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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