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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他的头,“跟屁虫。”

程殷晃了晃脑袋,莫名其妙地还挺得意。

“你把衣服穿上吧,都感冒了。”李说。

程殷想起桌上的那杯热奶茶,心里一暖,乖乖把外套又穿上了。

走到半路他俩遇到舒瑶了,她在对面街上,和另一个女孩儿一起。两个人刚从一家面包店出来,那个女孩撕开巧克力棒的包装就递到了舒瑶嘴边,舒瑶直接咬了一口,两个人举止十分亲昵。

对面的两个女孩手拉手走了,没注意到这两个目瞪口呆的男孩。

程殷张了张嘴,“女孩子的心思你别猜。转眼跟变了个人似的。”

李转回去瞥了一眼,笑了下,“感觉比之前那次的氛围好多了,应该挺好的。”又捏了捏下巴,“但是跟她说了有问题随时来问,却没来找过我了。”

程殷想了想,问他:“舒瑶之前为什么让你给她当家教?”

李抬了下头,突然有点明白过来,“你是说,她之前只是想跟我们交个朋友?”

“对。”程殷说着,看向他,“她本来也没有那么爱学习。只是觉得你成绩好所以用家教这个理由来接近你而已。”

“我拒绝了她。她以为我不愿意跟她交朋友?”李问。

“也没那么严重吧。我觉得你脾气挺温柔的。”程殷想了想,“舒瑶还是太孤独了吧。有人愿意主动跟她一起,估计她也拒绝不了。”

程殷接着说:“国庆节假期我碰到她了,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盯着签售会场馆不敢进去,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自己喜欢的那个哥哥不记得她了。”

李说:“记得的概率太小了吧。”

“对啊,”程殷说,“把喜欢的爱豆看得太重的话,嗯不好说。”

李不知道怎么说了。这种事情,听着挺难受的,不过旁人确实也无能为力。

“没什么事吧,”程殷笑,“她俩不挺开心的吗?够了。”

“嗯。”李点头,“我们快点走吧,你不是饿了。”

吃完饭程殷推着李进了房间,把李按在桌子上之后,程殷替他铺开本子,把笔塞到他手中,抱着手说:“写吧。”

李看他一眼,也没犹豫,呼了口气就立马动笔开始写。

程殷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这就写上了?不用他教了?

程殷俯下身看了眼本子,李写了两个大大的字:检讨。

写完李就笑了,偏着头问程殷,“开头怎么写?”

程殷身体倾下来,坐到他椅子上挤了挤,李挪了挪屁股给他让了块地方。

程殷一手拿过笔,一手勾着李的肩膀,一副大爷样地说:“程老师教你。”

写了一会儿程殷就气势全无了,李果然是开专栏的人,他就随便提了几句李就滔滔不绝地写下去了。

程殷按住李的手,“秀才,够了。你都写了快三千字了,还有给语文老师写的呢。今晚还睡不睡了?”

李有些懵,“你不是说字数要多情感要丰沛吗?”

“我考场作文八百字都觉得是长篇大论了,你这都三千字了,结尾吧。”程殷有些无奈。

再说了,谁写个检讨引用这么多名人名言的,还一堆素材,文采斐然,惹人嫉妒。

“那现在结尾?”李看向他,内敛的双眼皮撑开来,显得眼睛有点圆。

“结吧。”程殷站起来,“我去热点牛奶。”

过了一会儿程殷端着两杯牛奶进来了,李慢慢喝了一口,“诶?你加了糖?”

“没啊。”程殷也喝了一口,“正常甜味。”

“啊,”李偏了偏头,“我每次热牛奶都没什么味道。”

程殷笑了笑,“估计你热的温度太高了,喝着就是烫的,尝不到甜味儿。”

“哎,”李埋头继续写检讨,小声嘟囔了声,“不会做饭就算了,连热牛奶我都不行了?”

程殷在他背后悄悄笑了声,“我加了点蜂蜜的。”

李转身看了他一眼,“我听到了。”又问了句:“我交白卷,杨老师会给家长打电话吗?”

程殷想了想,“看你表现吧。你如果表现得好,求求老师,他会心软的。”

李点点头。

程殷笑,“原来你也怕请家长啊?”又拿出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明天晚上班上几个男生说聚餐,你去吗?”

明天晚上啊。

“我明晚应该不想出门。”李说。

“咦,”程殷拖长声音,“你还能提前预知到明晚的心情呢。”

“对啊,”李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头仰在椅子上,“我还能预知到明晚要发生什么呢。”

他嘴边勾着淡淡的笑容,侧过头来看了程殷一眼,“你们去吧。”

“行,你快写吧。”程殷摸了摸他的头。

周六下午程殷出了门,跟班上几个男生在网吧玩儿游戏,氛围热烈又吵又闹地过了一下午,程殷请大家喝了奶茶。

“晚上吃什么啊?”程殷边打怪边问。

“不知道。吃烤肉?”有人说。

“诶,”方源吼了句,“我昨天晚上才吃了,换个别的。”

“那吃串串?”王凑过来问。

秦琅把键盘猛地一敲,跳起来吼了句:“赢了!诶要不吃火锅吧。”

程殷笑了笑,“每次都吃火锅啊?”

“那不然呢?”

“算了。”程殷摘了耳机,“火锅好。想不出别的了。”

方源坐程殷旁边,问了句:“李不来?”

“他有事儿呢。”程殷随口说。

方源立马拿暧昧的眼神看着程殷,程殷伸出手蒙住他眼睛,“别他妈看了,是比你帅。”

不过程殷还是很佩服方源对他的了解程度,估计早就看出来了。

程殷不要脸地想:看出来也正常,李多招人喜欢。

李这时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兰岚的演奏会。七点钟开始,现在已经快六点了。李拿起桌上的门票再看了眼,想起来程殷问他喜不喜欢吉他,确实挺喜欢的。

钢琴呢?也挺喜欢的。

之前兰岚让他好好练琴,还说以后有机会要跟他合奏。

李坐到琴凳上,看了眼窗外渐渐暗下去的天色,手指开始跳动了。

他一个人沉默地弹完了上次没有弹的贝多芬第十四钢琴曲奏鸣曲的第三乐章。

他弹得很流畅,也弹得很僵硬。没有一点表情,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肢体动作。像旁观者一般弹完了这首曲子,李没有注入丝毫感情。

李决定了,去吧。反正挺久没见面了。

以后也肯定是没有合奏的机会的。

李重新换了套衣服,出门打了辆出租车去了音乐厅。

目的地不算近,等李到时已经差不多可以进场了。兰岚给他留的位置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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