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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时候,沈月儿已经拿出自己这些年攒下的积蓄,在平沙城最宽阔的大道上盘下一个门面,开起了烤鸭店。

平沙城的百姓非常的豪放,他们这边的店铺和摊档者断艮少,仅有的几家大的店铺要么是布行,要么是药材铺……都是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并非独具特色的店铺。

沈月儿的烤鸭店想要完全开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平沙城内,没有几户人家养鸭子,烤鸭店最先面临的困难,就是供货不足,不过沈月儿并不担心这一点,因为在开店之前,她就已经让常来去三水镇查看过,知道三水镇里有人专门养鸡养鸭,可以给他们供货,而且,平沙城通往三水镇的路铺好后,他们驾车去三水镇,只需要五六天,所以在开业之前,她就让常来去三水镇买回来三百只鸭子,并且买了五十只小鸭子,她又另外离将军府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块地方,专门用来养殖鸭子,平沙城好的地方,就是地大人少,想要找处喜欢的地方比较容易,而且这里的人豪爽,尤其她是穆琛的亲戚,对她特别友好,她买庄子,基本不任何力气。

继沈月儿之后,李琦开了个点心铺,他来到平沙城之后,除了跟着金嬷嬷一起处理将军府的事情,更多时候,是跟当地百姓打交道,了解他们平日的饮食习惯,

学习他们当地的糕点,进自己的手艺。然后经过沈景黎的指点,李琦居然做出符合平沙城百姓口味的鸡肉汉堡,沈景黎吃着又香又辣的鸡肉汉堡,忍不住感叹,李琦真是厉害的家伙,不仅有天赋,还爱钻研,所谓的天才,都是比普通人更勤奋更努力的人。

沈月儿和李琦的店铺开起来了,平沙城这边时兴烤羊肉、炖牛肉,去浙艮少吃烤鸭,对这所谓“来自京城”的美食很感兴趣,很捧场地去买来吃,而李琦的点心铺子更是受欢迎,因为里面有各地的特色点心和李琦在沈景黎指点下做的特色点心,口味多样,男女老少皆宜。

等两人的铺子正式上了轨道,穆琛就在城内贴了公告,招人修通往山村的道路,并且在山里购山货,将好的山货卖到别处去,并且按照沈景黎的意思,印了宣传单发出去,又换了有独特标志的包装袋,为的的就是要打出名声,吸引别的商人来这里做生意。

偶尔晚上醒来,看见沈景黎一边在设计包装袋一边压抑笑容,就忍不住摇头,这个小财迷。

第292章

世事变化巨大,白驹过隙,转眼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西北变化巨大,原本广袤的荒地,如今种上了棉花和瓜果以及水稻,西北有条内陆河,气候不是特别干旱时,这里的水源从不断绝,于是沈景黎将离河近的田地全部种上水稻,一年,足以让西北的百姓应付高额的税,而其他适合的地方全部种上棉花和瓜果,这里的平均日照时间长,瓜果甜度高,质量好,江南去贩卖,不怕没钱;提供的棉花出产之后,沈景黎专门派人运到京城和京城和江南遍地是富豪,只要东西好,西北更是成为全国棉花生产基地,每年棉布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三,光靠销售棉花,西北的百姓就不愁吃穿。

这里的西北跟沈景黎上辈子知道的那个西北不一样,这个时代的气候也比他上辈子见过的诡异,不过任何环境都有其适应之道,沈景黎拿着在京城的钱趁西北还没发展起来的时候,买了很多土地,棉花、水稻、瓜果,他还建了暖房,种植了一批香料,这里离个叫大荆的部落很近,那个部落盛产香料,沈景黎便让人去买了一些种子,种植之后,形成几十亩的香药园,生产的香药一部分卖往内地,部分卖去国外,生意好的不得了。

西北的棉花、瓜果打响了名声,很多商人慕名而来,见识过西北的风情,吃过这里的烤全羊,喝过这里的羊奶酒,对西北产生了独特的感情,从此落地安家的也不在少数。

西北从此热闹起来,各式各样的店铺纷纷开起来,每年过往的商人无数,有从中原地区而来,订购棉花、瓜果、皮毛、药材的商人,以及从他国远道而来,带着自己国家特有的作物和商品,在西北的市场进行交易,再从西北带走自己国家稀缺的商品,这些商人带动了西北经济的发展。

三年时间,荀儿又长高了许多,原本还带着婴儿肥的脸蛋消瘦了许多,隐隐能看出有穆琛年幼时的影子,从去年开始跟着穆琛练武,如今,他已经敢带着大灰、二灰去城外草原打猎,性格豪爽,俨然个顶天立志的男子汉,穆琛有意培养他为自己的接班人,西北军的首领,不过他似乎志不在此,每次穆琛提起让他用功学习,他就偷偷带着两个弟弟溜出去玩。

团团和安安也已经四岁,团团是个温柔安静的孩子,面上的笑容如春风,对每个人都很和善,就是不爱说话,他很爱看书,从三岁启蒙以来,至今已经熟读四书五经,安安跟团团像两个极端,团团爱静,安安却好动,他坐不住,不爱读书,也不喜欢练武,整日带着一群小伙伴去各处捣蛋,闯了大大小小的货,让荀儿给他善后。

“阿姆,阿姆,救命啊……”沈景黎手里捧着账本,刚进正厅,一道锦红色的身影奔了过来,把抱住他,假哭着告状,“阿姆,爹要打我,爹是坏人。”

“打你?”肯定是又闯祸,捅娄子捅到穆十四眼前,这小子越来越大胆,连亲爹都敢忽悠。

安安抬起头,硬挤出两滴眼泪,“阿姆,爹是坏人,他要打安安。”

四岁的安安是个鬼灵,知道他爹只听阿姆的劝,每次闯祸后,就先到沈景黎面前恶人先告状。

跟着进来的穆琛伸手将他提溜起来,啪啪啪在他小屁股上招呼几下,这下子,挤出来的泪滴变成汪洋大河,他紧抱着沈景黎的手臂,放声大哭,还不忘摸黑自己亲生父亲,“阿姆,爹爹谋杀亲儿子了,我肯定不是亲生的,爹爹欺负我……”

一边哭边往沈景黎身上蹭,这是他闯祸后惯用的伎俩,沈景黎心知肚明,可每次听到他撕心裂肺的哭声,都于心不忍。

“哈哈哈,十四,想不到你也有今天。”被媳妇儿子吃的死死的。

三人回头看,一名容貌俊朗的男子表情逗趣的大笑着,声音之大,惹来他身边之人的不悦,抬脚就是一踹。

“文瑞,你们怎么来了?”看到赵文瑞,沈景黎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立即撇下穆琛,抱着儿子走过去。

“好久不见,就想来看看你们。”他怀里抱着个小男孩,粉雕玉琢,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沈景黎,咯咯咯笑起来。“这个是恒哥儿吧?”

两年前,赵文瑞生下二儿子,大名许凌恒,小名恒儿。

“是啊,恒哥儿,喊人,这是你沈叔。”赵文瑞指着沈景黎,对儿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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