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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只能暂时作罢,转身哄起他来。

起初是下意识的想捂对方嘴,企图强行阻止对方哭泣,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对,就改成袄袖子去给对方擦眼泪。

他那棉袄从关外来一路东躲西藏摸爬滚打的,脏的不行,尤其袖口没秃噜线的地方都磨得黑的发亮,秃噜线的地方棉花都跑光了,成了黑旧的破洞。

这一擦,把脏棉花都蹭宋书栋脸上了。

宋书栋哭着哭着鼻子痒,还跟上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大喷嚏。

手忙脚乱的拿了毛巾给宋书栋擦脸,一边安慰:“别哭啦,不走就不走呗,我也没赶你,我这不是怕连累你嘛,你不走,我还巴不得呢。”

“真的?”宋书栋从毛巾里抬起脸,“我也没想让你报答我,你也别嫌我拖累你。”

“嗯,”杜云峰连忙说,“不拖累不拖累。”

宋书栋想的没错,杜云峰还真不是坏到没下限的土匪种,他有他暴力的一面,也有他仗义的一面。

在杜云峰有记忆的人生里,他还第一次与人长聊,虽然内容有点墨迹,但是他却在过程中许下一个承诺,一个对他救命恩人的承诺,我不离开你。

而这个承诺,在后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帮助了他,也束缚了他。

巡捕设卡查车的哨声时不时传来。

夜都深了,外面还时不时有车灯闪过窗户,光影从墙上闪过,可见,还是有大批人的人在繁忙的寻找着。

“杜哥,他们会不会突然进来?”宋书栋紧张的站在窗边,想要伸手撩窗帘。

“别动窗帘,”杜云峰已经翻出东西,是个小黑布包,忙里偷闲的看了他一眼,“你已经手抖了,会引起别人怀疑。”

“哦,”宋书栋答应了一声,又去靠近床头灯,“要不要关灯,不然他们知道这个房间有人。”

“别动,”杜云峰扫了他一眼,立即制止道,“忽然关灯也会惹人注意,你什么都别动就好。”

“那我?”宋书栋有点手足无措了,站在窗边,明明什么都没做,浑身的肌肉却绷得僵硬起来,“我该做点什么,杜哥,你在干嘛?”

杜云峰一抖,打开小布包,原来是一套刀剪理发刮脸用品。

他胆大而心细,好斗却并不鲁莽,他跟了侯代英三天,迟迟不能动手,不是找不到机会,而是先要摸清对方底细才肯伺机而动。

那套西装礼帽已经丢在桥洞下,他脸上的连鬓胡已经几个月没修剪,没型没款不说,如同扣了个张飞面具,加上他冷静而警觉,帽檐儿压得又低,真是难见真容了。

所以当他又换成破棉袄棉裤,笼着袖口刻意猫腰驼背的溜达回市郊旅店时,并不起眼,只是远远望见巡捕的时候,他会悄悄绕着走,好在叫花子似的一身并不起眼。

脱掉棉袄,里面就剩赤膊了,他对着一盏小镜子修剪胡须,待一把一把的剪短了,才上了剃刀贴着胡茬硬刮起来。

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

“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

“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

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

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

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

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直线反应。

他迷茫的时候,就会想到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不愿深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脑袋还要开锅。

“我就是觉得,巡捕最快也得明天白天或者夜里,毕竟城里能住人的地方太多了。”他等到剃刀离开喉结时,才回答宋书栋的问题,“现在不能出城,现在出去等于自投罗网,火车站肯定设重卡,咱要是背包袱步行,慢且不说,太显眼,容易被人怀疑上。”

“那咋办?”宋书栋本来看他不慌,还以为有啥办法,结果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是瓮中捉鳖彻底跑不掉了,不由得急切起来,“咱不能坐以待毙啊!我的意思是咱不能坐着等死啊,你也说明后天人就来了,咱往哪躲啊?”

宋书栋说话间,手里的剃刀没闲着,刮的还挺快,转眼刮了个差不过,杜云峰的胡子太硬,这一番下来,剃刀都有些钝了。

“说了不要急,你再刮花我了,脸上带伤最容易惹人怀疑了。”杜云峰坐直身体,照了照镜子,拿过宋书栋手里的剃刀,拉过自己腰间一小截皮带,剃刀反正面交替的磨了几把。

又抹了一把泡沫,他仔仔细细的刮脸,间或鼓着腮帮子和宋书栋说起他的打算。

他的打算大胆而简单。

城里不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他嘛,那他就偏偏往那锃明瓦亮的大灯底下站,好像那些人背靠着他,怎么转身都看不见他。

第二天一早,宋书栋就依了杜云峰的主意,虽然他心里打鼓并不认同,但自己也实在想不出好的办法。

他照旧去了报馆,跟主编汇报说去印刷厂查看印刷进度,便匆匆跑出来,在那戈登道上顶好的一家小洋楼里签了租赁的合同。

那红色小洋楼的主人最近调去汉口临时公干,一家老小随行,公务入毕竟有限,而一家老少大概花都要指望他一个人,那天津的宅子就简单拾了放租。

宋书栋签了短期的合同,也因为期限短,那价格也就高出市价,不过宋书栋没还价,因为杜云峰交代他务必要在上午敲定住的地方,那旅馆已经很不安全了。

一切顺利,当天下午,二人便顺利的搬进了小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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