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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险境重逢

天津城的周家,家境富足,因为他家在奉天省的某处山沟子里有小小的金矿。

但是大富大贵也谈不上,那金矿不大,何况只是占着点股份。

金矿的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是维持个《红楼梦》里荣国府这样的枝繁叶茂的大家族断然是不能,但是对于当时的周家,却是绰绰有余,因为周家这大宅门,也只剩宅门大了,人丁稀少,没有个正经的顶梁柱。

不算仆人佣人,真正的主家只有孤儿和寡母。

这个孤儿,或者高级的说法该叫独苗少爷,名叫周澜,字慕安。还没出生,爹就死了。现年十六岁,自小西式学堂念书,西装配领结,见到洋先生能说一口洋文。回了大宅门,换上长衫还能琴棋书画,可谓风华正茂,一表人才。

然而古语有云,造化弄人。

弄得厉害了,有时会玩乾坤大挪移。周澜的好风光像突然撞了墙,咣当一声就摔了个七零八碎。

此时此刻,民国二十年冬的一天傍晚,东北满洲国境内,他在冰天雪地里狂奔,嘴角带着血,衣着单薄,处境还不如一只家犬。

他在逃跑。而且不是第一次了,是第三次不要命的逃,再逃不掉的话,他就会死。

他宁可死。

呼哧带喘的奔跑,他心理清清楚楚。再被抓回去,要么日本人弄死他,要么就是金矿的把头弄死他。不过是谁动手都不重要,真的挨不下去了,他哪是从金矿逃出来,分明是从地狱。

地狱是魔鬼的安乐窝,人活不下去,他豁出去了。

跑!只有跑!他脑海里只剩下这个念头,不觉得冷,也浑然感觉不到积雪已经淹没了膝盖,鞋子不知何时丢了一只,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这些他都感觉不到。

冰天雪地里他已经支撑了一天一夜。

天边传来尖厉的叫声,一只海东青展翅滑过,它是关外最灵活最霸道的猛禽,冷漠的扫视下方生死追逐,悠然滑向前方的大山。

那山叫黑鹰山。

黑鹰山下有个黑风林,东北的老林子,遮天蔽日的大树,将傍晚阳光遮挡了大半,进了林子便如同躲进黑森森的夜,那是周澜眼下的希望。

身后远远传来狗叫声,催得他上气不接下气,咬牙切齿的向前奔命,恍惚间,想起昨天早上矿上开工,有个人病得不起,央求歇一会儿。后来,几条狼狗一呼而上,活撕了那个人。

杀一儆百的好办法,可能是日本人的主意,更可能是把头的主意,中国人治中国人更下得去手。

在剧烈的奔跑中,他大汗淋漓,累的饿的几近虚脱,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冲进林子。

几棵粗壮的大树后,乱草丛一阵悉悉索索响动,枯树洞里的周澜缩成一团,他用枯草掩好洞口,捂着嘴,竭力平稳呼吸。

他冻得发抖,眼神锐利的盯着枯草缝隙。他打算好了,如果被日本兵发现,就跳出去夺枪,弄死几个算几个,决不能被活捉。

几只狼狗咆哮着窜进了树林,到处乱嗅,时不时狂叫,七八个日本人端着枪跟进来,枪口端已经上了刺刀,这比人还高的杀人武器闪过黑夜里唯一的光,坚硬,冰冷。

日本兵互相喊话,周澜这半年大概已经能听懂一些日语,他们在说:“就在附近”“快”……

厚底马靴踩在雪地里咯吱作响,离树洞越来越近……

海东青飞进黑鹰山,扑棱着翅膀落到枯树上,歪着头,用圆溜溜的眼睛打量眼前的景色。

在这半山窝子里,有一处木栏围起来的大院,里面有横七竖八、高高矮矮的土房子正常人家可没有把房子盖得这么随意的。

正中间的最宽敞的堂屋,此刻亮着几盏油灯,粗木板大桌旁,围坐着一圈各式穿着厚棉袄的人,清一水的男人,个个面有凶相,无论如何看起来不像好人。

主位上坐着个年轻男人,说年轻,绝对是从身量外形上看出来的,个子很高,厚棉袄盖不住青年人特有的身子骨轻健灵活劲儿。

但是脸就没法瞻观了。蓬头垢面这个成语在他这找到了归宿,他发如鸟窝,须眉肆意生长,将本身面目完美的掩盖,外出作恶都不需蒙面。

他的姿势气势与面目打扮堪称天作之合,毫无违和感的搭配他坐在一条长板凳上,一脚也踏在凳子上,面对粗瓷大碗的小米粥和苞米饼子,他百无聊赖的挖了挖耳朵,末了,手指一弹。

当然,也没人在意是否有不明飞行物,以及不明飞行物的去向,这些糙汉子神略紧张的等着这蓬头垢面的大王颁旨。

“就这些?”他以懒洋洋的姿势开口,声音却年轻洪亮,没有一丝懒惰的气息。

“大哥,就这些,雪下了三天了,下不了山,库房里也得省着用。”边上一个黝黑的毛头小子毕恭毕敬的站起来。

青年大王盯着桌上的东西,嘴巴里嫌弃的啧了一声,随即双手交叉握拳,抵住额头,手肘支住桌子。

一桌子汉子乱七八糟的抬手效仿,知道这是要“开始了”。

青年大王摇头晃脑念念有词:“阿!亲爱的天父,感谢你赐下的阳光和雨露,使地上产出丰美的食物,感谢你为我们带来这洁净的小米粥和苞米饼子,也希望您为世人带来好的天气,让这大雪快他娘的停,兄弟们都快吃成和尚了,嘴里要淡出鸟来了,大家需要开荤,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阿门!”众人虔诚祷告。

“发克!吃吧!”大王一拍桌子,妖魔鬼怪立马现了形,有站的,有坐的,还有蹲着的,各就各位吃起来,呼哧呼哧的填饱肚子。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心里也清楚了,不需介绍,能在这穷山恶水混饭吃的,不可能是基督徒他们是黑鹰山上最彪悍的一窝土匪,那年轻人是老大,名叫杜云峰,有名,无字,因为行业关系,人送外号“杜疯子”。

这是一伙新拉的绺子,在这方圆百里还没混出名气,杜云峰十九岁混到了山寨第一把交椅的位子,在土匪界,算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孙悟空在花果山与一众毛猴成帮结伙,但本质却非凡物。杜云峰,也不是凡人,虽然看起来一水儿的土的掉渣,但他似乎有具备些半洋不土的气质。

明明粗人一个,却时不时的又能蹦出文化词,洋文也能说几句,就是在绺子里棋不逢对手,咕哝几句洋文也没人能接上,让他生出点高处不胜寒的寂寥。

当初上山的时候,别人都是扛着刀拎着棍,丛林当中,暴利法则,肯定要吃碗刀口舔血的饭。杜云峰也是扛着刀来的,只是刀鞘上还俏皮的栓着根绳儿,绳子下边捆着药包似的、方方正正的油纸裹的一本书,比青砖还厚,鬼画符一样的洋文,没人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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