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6(1 / 1)

加入书签

呼等级逐渐从“哥哥”向“叔叔”跨进这一点外,他并没有什么其他不满的。

其实到了这个岁数的人大多都是一样的,十几岁的时候怕被说幼稚不懂事,到了二十几又怕被说年轻不成熟,长到三十岁,只要不喊叔叔,不说老,其他都显得次要起来。

言晏目前在n大负责病理和疫课程的教学,由于排课集中,工作日五天有三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剩下的两天还要备课,日子虽然比不上那几年在心外的工作强度,却也比开书店那会要紧张许多,但相对也充实得多,自从言晏从心外辞职以后,这种忙碌的生活节奏对他来说已是久违,言晏觉得自己可能天生是条劳碌命,因为即便是忙,他也忙得挺开心。

日子一晃又是一周周三,言晏这天全天没课,在家待着一上午的时间备课也准备得七七八八,这会得了空抬眼看了眼时间,见已经来不及准备午饭了,便想着去医院找于笠初在食堂蹭上一顿。

他做完决定也没通知于笠初,直接抓了手机钥匙就出了门。

此时已经过了五月中旬,沿街小区外墙铁栏外盘拥的蔷薇如今已经谢了干净,空气中浮动着含笑花丰盈甜腻的香气,言晏单手插着兜,闲着的手竖了根食指转着钥匙圈,一路恍恍荡荡地朝医院走着,完全不顾及做了老师后有必要用心经营的稳重形象反正他也不担心会和学生偶遇,这群小崽子一朝踏入医门,不掉上几斤头发谁也不敢乱说自己是学医的,这会不说课程重压根不可能在街上乱晃,就算是没课也得在图书馆里兢兢业业地啃书,由于这些言晏都经历过,所以如今做了老师,便显得格外幸灾乐祸起来,“为人师表”四个字怎么写他可能压根就没考虑过。

而等言晏最终拐进mri那条长长的走廊时,还没到医院的下班时间,老远就能看见他家于医生穿着白大褂,正站在走廊里头同病人家属说着话,脸上是一贯的温和不惊。

记忆中的刻薄与狠厉一闪而过,却又似乎同远处那个人丝毫沾不上一点关系。

距离那起意外的发生已经过去了半年,如今回想起来,细节虽不至于模糊,但感触已然恍如隔世,而他也在这半年时间里,以一种及其不正常的速度从莫佞所带来的毁灭性打击中迅速走了出来,老实说,这样的高效率即便是他作为经历者本身都感到无比意外,而在这中间于笠初所占的成分又有多少,连他自己都无法准确地估量。

长久以来被言晏刻意忽视,却终究无法被完全抹去的,是始终萦绕在于笠初身上的某种微妙的违和感,无论是当初呈现两极化的记忆,还是那晚句句暗含机锋的引导,甚至是之后仿佛早有预见般地冷静操盘,似乎除了那把差点扎进言晏心口的刀,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人的鼓掌中稳扎稳打地逐步推进。

他从不去怀疑对方待他的真心,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显出了更多的不寻常于笠初在整件事中显出的情绪波动实在是太超过了。

无论是事情发生的那一刻,还是这半年以来,都时常让言晏生出种被“过度保护”的错觉,这种感觉并不同于那天在天台之上始终站在他身前将他护得严丝合缝的决绝背影,而是一种自心底生发,抽象又不可捉摸的,自从于笠初在长久的昏迷中苏醒过来之后才骤然产生的,对于某种尚未发生的未来的深切恐惧和剧烈抗争。

他当初虽然泥于打击心神巨震,却也不是完全闭眼塞耳不知人事的,于笠初那会表现出来的对于莫佞的仇视和愤怒俨然已经超过了某个零界点,它甚至比作为当事人的言晏自己在面对这件事时所积累的情绪还要激烈许多,如果不是他们之间还存在其他的私仇旧恨,言晏根本无法解释于笠初的这种反常。

如果仅仅是因为对方属意于自己,从而与他同仇敌忾的这种行为,本身是非常正常的,但却也远远达不到于笠初当初表现出来的那种“欲杀之而后快”的偏激,毕竟在莫佞多年的处心积虑下,他最终除了手腕上的那条疤,并没有其他实质性的损失,犯不上于笠初为他做到那个份上。

他如今仍然记得当日于笠初在住院大楼的电梯中短暂的失态,也始终对生日那天到的那封信中的某句话而感到耿耿于怀,结合其他一切的反常,言晏甚至在某一刻,生出了某种诡异的猜想也许所有的结果都不是结果,所有的真实也并非是真实,他本身的故事半途中被改写,而于笠初曾经凭借着某一种方式,在他并不知道的时空中经历了另一种不一样的命运轨迹。

然而言晏还没蠢到去深究这种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他只是习惯性地脑内拉锯,又标准结局式地通通否决,最后干脆自暴自弃地放弃思考,只当自己吃饱了撑的想太多。

他记得所有事,并且真真实实地属于自己,只这两件事,对他来说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言晏自动消化完自己发散的思维后便站在一旁乖巧等候,直到病人同家属离开后才提步走上前,勾魂似的吹了声口哨:“于主任今天穿得俏得很呐。”

于笠初其实早就看见了他,这会见那人百年如一日地撩闲,自己便也百年如一日地立场坚定不为所惑,他抬手意有所指地整了整自己白大褂里的衬衫领子,懒散的眉眼笑眯眯的:“比不上言老师风姿。”

言晏哪里看不出对方身上穿的那件黑衬衫是谁的衣服,他想起那人先时以垂坠材质不够端庄,穿着在学生面前晃荡太失体统为由,缴了他大部分的衬衫,只留了几件颜色清爽的给他,两人身材相仿,衣服的码都是一样的,于笠初早上起床气重,也没管是谁的衣服,随手抓着一件便穿着就来上班了。

言晏不爱买棉质衬衫,为了凹造型多是买那种轻逸垂坠的材质,尤其是暗色系的,穿在身上尤其禁欲,如今穿在于笠初身上,衬衫下摆扎进休闲西装裤里,脱了白大褂大概就是旁人所说的英款了,言晏惊觉自己无形之间被反撩,有些老来惆怅地伸手将方才在外头顺手摘的琼花别在了于笠初的耳后,松手后还顺着摸了把耳垂,企图找回一点场子:“好花配美人,见面礼都送了,不介意包我一顿中饭吧?”

于笠初哪里看不穿,直有些忍笑地纵容道:“您不嫌弃就成,我哪儿敢不顺着你。”

言晏嘴上说着不嫌弃,然而等到了食堂,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很有些嫌弃,言晏不得不承认,广大承包商手底下的厨子真正做到了食材料理上的大一统,无论是否师出同门,采购渠道是否一致,每位厨子做出来的菜都像事先商量好了似的十年如一日的搭配相同口味一致,不知道的还以为天下食堂雇的都是同一位师傅,毕竟都是一水儿当仁不让的难吃。

言晏嚼完了嘴里甜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