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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别着急。”

欧阳北扫她一眼,道,“你和邱明俊在勾搭呢?”

这是人话吗?她结结巴巴道,“不是,一朋友。我和邱总不熟的”

“处处就熟了。”他依然是那天晚上在会所的口气,十分讨厌。

伍苇生气了,道,“老板,我怎么会看上他那样的人?”

“他什么人?说来听听?”

“伪君子”

这下欧阳北终于正眼看她了,道,“你怎么知道的?”

她顿了很久,才吞吞吐吐道,“他眼睛不老实,看我胸,我不喜欢他,很讨厌。”

同时,她的手机响了,王文远的短信回过来,他道,“当然不好伺候了,老板现在是真的穷得掉渣了。邱家没他呆的地儿,你要不留他,他没地去。我这边做完这个月就要向他辞职了,下个月去海城干新工作。你自己看着办。”

王文远这狗腿子居然也要撤了?

伍苇立刻删掉所有对话记录,一脸同情地看着对面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男人。

欧阳北冲她笑一笑,夸奖道,“你很有眼光,居然看出邱明俊的真面目来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的女人呢?

第14章搭伴

吃完午饭,一分钟都没休息,欧阳北要去看瀑布。伍苇本着既然已经做到这个地步,那就不妨好人到底的佛系心态,二话不说带他去了。

山道难行,租了两辆自行车和装备,换装后卖力骑着上去。欧阳北从身上摸出俩手机塞小包挂在胸口,又带了几瓶运动饮料丢在前框,这才将眼镜拉在眼睛上。他身高腿长,宽肩大长腿,踩车踏的时候,肌肉跟着鼓动,这么一装扮特别像那么回事。

那瀑布本来是山间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小溪,顺着山势从顶到底部,不知何年何月地壳运动让山石被拦腰削断,所以水就这么从半天上直落下去。一挂白练一般,太阳好的时候还能看见上面的水汽形成的虹。再加上本地风水好,再干旱的年那水也没断过,活了周围几十公里的山民,所以被无知的善男信女加了传说,几乎被赞誉为神水。

常年有慕名而来的人,去瀑布下面的深潭装水回家喝,据说提神醒脑强身健体,几乎能治愈百病。到后来,有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全国各地医院和寺庙都跑了,生不出来孩子,跑这里来对着水许愿,结果就真生了。于是,就更蒙上了传奇色,这下连包生儿子都可以了。

伍苇有一搭每一搭地和他说话,他大多数时间在看前路,偶尔嗯一声表示有在听。她很恼火,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呢?

山路分两头,一头是下山的路,可以近距离看瀑布并且去下面的深潭拜神;一头是上山的路,人烟稀少,只能去看没什么看头的水源。

“要不,去拜拜呗?说不定很灵呢?”她小心劝。再说了,上山容易下山难,虽然凉风习习,可基础温度就在那摆着,总能热死几个人。

欧阳北嗤笑一声,“你觉得这世界上有神?就算是有神,那么多人求它,它忙得过来吗?”

说完这话,头也不回地冲山上去了。

伍苇想想也是,自己疯子一样到处抓钱的时候,神仙大老爷也没出来吱一声,反而是这混账东西解救了自己。这么想着,她悄悄把手里机他的专属铃声给取消了,不好太埋汰别人。

现在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大部分的往上游人越少,而且不时有驾车的下山,又有山下的骑游的人上车。小小的山道走得非常不方便,欧阳北嫌麻烦,干脆转去了一条小路。

后面两辆摩托车跟着转进来,疯狂地按喇叭。

伍苇贴着边走,将路让出来,那摩托车呼啸着跑前边去,车后座的人冲她比划中指。欧阳北停在面前等她,顺便喝饮料,看见后道,“真没用。”

她用手背擦脸上的汗,也喝水,不和他斗嘴。

两人骑了两三个小时,终于登顶。

这山的前山平缓,除了一个瀑布稍微险峻一点外,真是骑游的好地方;可后山却仿佛被斧头硬生生劈开了一般,各种斜坡断崖,看着就吓人。

瀑布的源头就是从那些斜坡和断崖中间的绿植积蓄的水份而来,细细的水流绕着石头缝隙往下,转了个大弯后从后山抵达前山。

“在下面见着瀑布觉得很有气势,其实上来了没什么看头。”伍苇指着那些石头,“路不好走,过不去了。”

欧阳北点点头,跨下车,坐在一块临边的石头上。

山下的风景算不上很好,伍苇不明白他到底在看什么,只觉得脸上各种燥热,皮肤有点痛。肯定是出门太着急,没时间抹护肤的用品,被晒伤了。

“其实也就是那样,外面看着吓人,真登顶了,也没什么的。”他说了这句话后,道,“走吧,咱们下山。”

“现在?”伍苇差点吼起来,不再休息休息吗?腿筋还在发抖啊,大哥。

“对!”他重新跨上车,头也不回就往山下冲。

老天爷,给他一个霹雳吧,没这样折腾人的。今天还没过完,可运动量已经抵得住过去一周了。

伍苇彻底没力气和他扯淡,吃苦耐劳地跟在后面,幸好的下坡路,只要掌好龙头就可以了。

欧阳北似乎是操劳出瘾头来了,回民宿第一件事就冲前台道,“这边进山怎么算?路线和装备在哪里可以搞到?一般几天可以搞完?”

居然还要进山?这样擅自改行程好吗?她已经早就约定好了附近景点的全票,不退不换,钱不是白花了吗?

伍苇魂飞魄散,再也顾不得他的心情,神游一样回房间,一头栽倒在床铺上,怎么也不动了。

“身体太差。”大少爷还不咸不淡地评价了一句。

三个月,只有三个月了,她忍。

万幸的是,当天夜里他没继续折腾她的身体,终于睡了个安生觉。

次日一早,山下的装备店送了货来,顺带一个进山的老地陪阿吴。这是一个四十出头的壮汉,皮肤被太阳晒成古铜色,言谈很稳重。最主要的是,一看就很贵。

阿吴一来就笑吟吟地看着两人,评估了后,把自己骑过来的小三轮车上装的东西,按照各人的能力分装。

伍苇磨磨蹭蹭拾东西,小声道,“你什么时候找的地陪我怎么不知道?花了多少钱?”

“四天三夜,地陪连装备和一路的各种开销,加起来两万。”

她眼前一黑,两万是她在整个休假期间的全部预算,已经交了一大笔钱给民宿了。

超支了,然而距离下个月发工资,还有好长的时间。

这大少爷根本就没有自觉自己是快要破产的人,还那样大手大脚,他绝壁是没有讲价。怪不得阿吴笑得那么开心,服务那么妥帖,这一遭是遇上凯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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