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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但那时候要么是坐单位的车,要么是坐老爸的车,后来又坐我的车,这个话也就长期被当做笑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妈一直跟我提这个事,说什么外公外婆年纪大了,有个车想去哪里自己开着去比较方便。她也50岁了,再不学开车恐怕一辈子都没机会了。这样一次两次我当做耳旁风也就罢了,可是老妈这次像是认真的,在我面前不停地说这件事,让我也不得不上心起来。

说起来我也够笨的,最近和小姜混这么熟,他明明就是交警,这个事应该问他呀。

小姜还是很热心的样子,一听说是我妈要学开车,第二天就说来带着老妈去他认识的驾校看看,还让我别管了,他“肯定把咱妈这个事办好”。真是个好孩子,哈哈。老妈回来也对小姜赞不绝口,说这孩子懂事,还说没想到神神叨叨的姜叔有个这么好的儿子。

我把这话添油加醋地转达给小姜,小姜也很高兴的样子,当然“神神叨叨”就礼貌性跳过了。我说这事办成了,我该怎么感谢你呢?小姜嘿嘿笑了两声,说请他喝顿酒就行了。我笑说那还不简单?现在就请,马上就请,啥时候有空?小姜想想说星期二下午休息。

昨天我去警队接小姜,还遇到了上次拦我车那个中年交警,小姜把我介绍给他们同事的时候大家都直呼这么巧,而那个老交警和我寒暄的时候还不忘提醒我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面对这样尽忠职守的警察叔叔,我当然只能陪着笑脸连声说是。

这回我打算带小姜去个好点的地方,也不是奢侈,至少不要再是路边摊,因为不管给小威外公看病还是帮老妈学车,小姜的确都是尽心尽力。这年头,能遇到这样仗义的人,非常难得。

“不用来这种大饭店吧?”小姜落座前,还颇有些不安的样子。

“哈哈,没得撒子,没得撒子,这个酒店和我们公司经常有业务来往,我来这里有优惠。”我帮他拉开椅子他才坐下来。“老妈专门给我说要好好谢谢你的,这不算撒子。哦,对了,你女朋友喃?应该叫她一起来嘛,你看我连这个都忘了。”

“我现在没得女朋友。”说着小姜好像有点害羞的样子,这个时候他蛮像小男生的。我想也是没有,我们见面这么多次都没听他提过,也幸好没有,不然反而比较麻烦。

“呵呵,你年纪还小,不急撒。”

服务员来点菜,我叫小姜点,他说他不会点,让我做主。于是我熟练地点了些招待客户常点的菜。然后问小姜:“今天下午你不得回警队了吧?要不我们兄弟两个喝点?”小姜先问我一会儿开车怎么办,听我说喝酒之后就打车回去,他这才点点头。我又要了一瓶红酒。

和小姜接触这几次,我发现我们平常的生活领域真的是太不一样了,几乎没什么交集点,但共同爱好我还是发现了一点:小姜很喜欢运动,而且特别喜欢踢足球。虽然本人运动不在行,但曾几何时(初恋那个时候)还是对足球发烧过一段时间。所以我拿足球做话头,等小姜的话匣子打开以后就好了。他慢热的性格我算是摸透了。

“你上次说你以前也多喜欢足球的哇?”

“是啊,初中那哈儿,几乎一周都要踢个两三次。可惜后来荒废了,才长得这么肉,哈哈。”我自嘲。

“男人嘛,壮点好,你又不是虚胖。现在电视上那些干的根本不算男人。”

“呵呵,没想到你和我的审美观还多像的诶。”我笑着给他倒酒。还好他忙,估计没时间看快男,要不然著姐和师洋之流肯定能让他吐血。

饭局过半,小姜比我想象中能喝啊,一瓶红酒见底了,他仍然是面不改色,当然也有可能是已经改色,只是由于他黝黑的皮肤,我看不出来。而且小姜没吃什么菜,刨了两碗干饭,我问他是不是菜不合胃口,他连忙摇头。剩下的就只是喝酒,只要我给他倒,他就喝,到后来我都不敢给他倒了……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

“陈哥,你手上的戒指多好看的。”不知道小姜怎么突然注意到了这个,害我紧张了一下。

“呵,这个啊。”我下意识地转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上次出差看到好看就买来带起耍的。”

“女朋友送的哇?”小姜难得得闪过一丝狡黠。

“哈哈。我倒是想有哪个送我,可惜真是我个人买的,呵呵。”

第103章“顽”童节下

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听我这么说,小姜也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起看病的事。“你朋友爷爷的病情咋样了?昨天我爷爷还问我这个事。”

“哦哦。”其实在看望姜老当天回来我就打电话跟小威好好事了这个事,他说跟阿姨商量一下,目前还没有回音。

最近我没有主动联系小威,说不清为什么,其实心里想得要命,却就是提不起这个动力。可能是我小心眼吧?听说他周末和lina去约会,我是有那么点吃醋。小威只要看见我在网上,总会和我打招呼,东拉西扯地聊一会儿,还说我怎么最近上网时间多了。其实每天我挂着qq,只要看见他的头像亮着,就会稍微安心一点,就像他陪在我身边一样,当然我不会说这些来动摇他。所以无论是qq还是短信,都是小威说得多,我回得少。

“我那个朋友说和家里商量一下,还没有答复,让姜老心了。”

“呵,医生关心病人是应该的。陈哥对朋友多好的哈。”小姜憨憨地笑,而我只能苦笑着不知道怎么回答。

吃完饭出来,本来有点微醺的醉意,结果一阵凉风吹得我又神起来。小姜又神来一笔地说今天是儿童节。对哦,儿童节!小姜问我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想起小时候儿童节的一件趣事。我本来不想说,但小姜貌似很有兴趣地刨根问底。

其实就是小时候某一年的儿童节,班里几个兄弟伙约好一起出去玩,在游泳池泡了一天,上来的时候皮都泡皱了,而且我当时太顽皮,玩滑梯的时候撞到脚趾还是照样疯玩。后来小伙伴玩完散了,我和一个住一起的一起往家走,才感觉到脚疼起来,而且越来越痛,很快就几乎到了不能走路的程度。可因为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还是只能走路。

一开始那个小伙伴还是扶着我的,可到了半路,估计实在不耐烦了,他竟然丢下我一个人走了。于是我就一个人瘸着脚,还忍着全身火辣辣的刺痛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回到家。那时老妈看见我这个样子,一面心疼,一面说我蠢,就算没钱,也可以打个车回来呀,到家了再叫大人给钱不就是了?后来我们几个小伙伴集体晒伤,其中就属我最严重,全身痛到睡觉都只能趴着,而且脚趾撞得骨裂,躺了一个星期。从那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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