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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按方善水说的平移五寸,挖坑的四个人试了试,根本抬不动。

工头见状,正要再叫几个人,方善水抬手阻止,走上前道:“不用了,你们让开点。”

一个工人见状道:“方老板,难道你要帮我们抬?这颗树有些大了,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再加你一个也起不了多大用啊。”

工头赶忙喝道:“闭嘴,老板只是在测方位,不懂就安静看着,没让你干活的时候你多说什么废话。”

工人被训得很是不满。

方善水没有理会这俩人,只让人先扶住大树,在周围人几人看稀奇的眼神中,他右手执着罗盘左右寻位,不一会,罗盘上一直胡乱转动的指针,就停在了某个方向。

这时,方善水搭在树身上的左手动了,如同慢动作一般,他的手缓缓抬起又缓缓落下,借着真气在树身上轻轻一拍,那颗四人都抬不动的大树,忽而仿佛长了脚一般,正正平挪了五寸远。

就这么眨眼功夫,工人们就看到那大树在方善水轻拍之下,连树枝树叶都没怎么晃荡,就已经挪好了位置,差点都以为自己看错了,忍不住瞪大眼。

确实是挪好了,真是神了。

“埋上土。”

直到听到方善水的吩咐,工头等人才纷纷找回自己的声音,磕磕巴巴道:“好,好的,老板。”

负责填土的工人们,再不敢小瞧方善水的小胳膊小腿,干活越发卖力起来。

工人们满心好奇地想问方善水,但是转眼方善水又拿着罗盘四处游走起来,只能满口赞叹地跟自己同伴八卦起来:“你说,老板他是不是练过什么武功?”

“老板分明是个道士啊,不是捉妖的吗?”

“瞎,哪有什么妖怪给人抓,道士是画符抓鬼的。”

……

方善水一直检查到日落之时,才将所有地方都检查完毕,青越山上,除了他特地留出的几处地方,满山的槐树已经全部种好。

青越山上不知为何阴气汇聚,为防引来旁人注意,方善水决定布置起阵法,将汇聚的阴气吸引到地面大阵中来,既能继续反哺师父,又不会让这些阴气扬扬于外,太露了痕迹。

而青越山下的桃林,却是为防以后有人乱闯,为迷踪阵准备的阵基。

山内槐树属阴,山外桃树属阳,阴阳交汇,更方便掩盖青越山内的弥天阴气。

再者,桃树辟邪,除了阻止外人上山打扰师父以外,方善水也是怕师父若突然尸变,会趁着自己不在的时候从山中离去。

跟工人们交割完工钱,那些种槐树的工人们就离开了,山下的桃树是其他人负责的,靠着钱财的力量,如今短短几天已经围着青越山脚种了几圈,不日也将完工。

看到漫山树木,这些日子一直满腹忧虑的方善水,不禁小小松了口气。

只是这些日花钱如流水,再算上从师父的老相识那里订的大量上好金玉朱砂等物……

方善水回到山上,查了查自己的卡和支付宝后,有些木然地思讨着,过些日下了山,该弄个什么营生比较好?

师父留下的那些人脉都在港城,但是师父的遗言却交代他去徽城……而且如今山上的这些,估计也只是解一时之忧,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还是得找个地方好好学习一下金铭文甲骨文等远古文字,看看能不能类比出《炼尸大典》中金文云篆字体的意思,从而正确解读《炼尸大典》。

林二一张张翻看着猴子传送来的青越山图景,然后一张张的对比,甚至各种角度排列在一起研究,越是研究,林二的眉头皱得越紧。

林凯见自家叔叔这样,就知道他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叔,怎么了?”

“这地形,似乎有点不对。”林二沉吟了一声,将洗出来的照片调换了位置,仿佛拼图一样一张张铺散开。

林凯看着自家叔叔手中的照片,一开始也没发现什么,随着叔叔排列的越来越多,林凯慢慢咦了一声,低头细看起来,而后惊疑道:“叔,这难道是新生的龙脉?”

林二摇头:“不,这应该是毁掉的龙脉。你看那山脊断裂的痕迹,还有这山谷风化的样子。”见林凯看不出什么,林二拿出马克笔来在照片的某些地方画上了几笔,林凯再看去,果然瞪大了眼。

“这地形,分明是九龙含珠之势!但是时移世易,山川变改,这大好的风水宝地就这么被破坏了,九龙要么断了,要么潜入地底,如今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龙珠。然而没有龙又怎能叫龙珠,这地算是彻底毁了。”

九龙含珠。

林凯咋舌,随即惊喜道:“叔!这么好的风水宝地,在古代那不是连皇帝也要抢着埋在这里!这里肯定有大墓啊!”

林二犹疑道:“你说的很有可能,青越山就位于这九龙含珠的珠位,吸日月华龙脉气,确实是一块大好的风水宝地。但是这地形要改变到这种程度,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变迁……”说不定已经是上万年前的风水宝地了,经过万载时光才会被摧残成现在这个样子。但若真是上万年前的宝地,那时候的古人懂得风水吗?怕是当时还在茹毛饮血吧。

“管它多少年呢,找机会去看看,有就赚它一笔,没有也没什么损失。”林凯满脸喜色,一心觉得最近财运真是不错,又是商朝大墓,又是九龙含珠,真是财神送上门来。

天予不取,才是自作孽!

林二一想,侄子说得也对,且先将此地记下。

“以后再说此事,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先想办法把玄鸟卵偷渡出海。李子霖想要一亿五千万买下此等神物,简直做梦!”说到这个,林二就有些愤愤不平,如果李子霖识相点将价格提到三亿美金,他此时哪还要这般麻烦。

“叔,咱们这次获也不小了,这等神物,要么就先留着不卖了。活了三千多年的传说生物啊,叔你说它会不会和唐僧肉一样,吃一口就长生不老什么的?真要能这样,我们还不如留着自己吃了。”林凯兴致勃勃地猜测着。

林二皱眉:“这种东西留在手里风险太大。至于长生不老,那肯定不可能,就算是在商朝神话中,玄鸟也就是个象征。氏之女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契乃商朝始祖,但是除了后来他的子孙建立了商朝,还真没有其他神异之事。”

“我们挖到的那个墓到底是谁的?我们从他的肚子里找到了这枚玄鸟卵,他难道是吞了鸟卵的简狄,还是简狄生下的契?”

“都不是,看墓内风格装饰,应该是他们某一代的嫡系子孙。”

林凯失望了:“那这玄鸟卵到底有什么用?”

林二猜测:“如果玄鸟卵真跟商朝的出现有关,我怀疑,玄鸟卵是寄生在商朝帝王的身体里,一边帮助商朝稳固王位,一边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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