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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成了一个发髻,绕在后脑勺,身上披了件灰色的棉布。枯瘦的手指搭在摇椅边,食指和中指的间夹了一只自己卷的,还露着烟丝的半截卷烟。

她太老了,老的几乎都失去了性别特征,感觉不到信息素的气味了。

第三十六章

屋子里云烟缭绕,安德里亚由于某种原因而身体不好,忍不住捂上嘴,轻轻咳嗽了几声。

她的耳朵似乎也不太好了,只隐约听到了声动,缓缓抬起头,看到眼前两个个头高高的年轻小伙子,也笑了笑,低头掐灭了那只烟,撑着摇椅的靠背起了身。

那个中年男人近乎恭敬地弯腰,伸出粗壮的胳膊,托了她一下,才叫她能从靠椅上坐起来。

她问:“你们是从外头来的吗?”

伊维斯退在三步开外的地方,露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来,轻巧地回答,“我和他,是从外面来旅游的,一不小心飞艇失事,才落到了您的地方。”

“是吗?这也不是我的地方。”她像是相信了两个人的话,浑浊的眼珠里满是柔软的光,落在两人身上,让人觉得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我也曾去过外面,可是没有一处有克尔瓦美丽,你们来这里,算是来对了。那,现在,外面是什么模样?”

在这个村上,这位老太太明显是有一份话语权的,而且,她想要和自己接触。

伊维斯挑了挑眉毛,自然是见缝插针地走过来,开始和这位历经风雨的老太太吹嘘外头的风景。她一边听,听到不明白的地方还会停下来问,最后总算心满意足了,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些,慢慢躺回了摇椅上,指着旁边的男人,吩咐,“我记得,东边还有一间闲置了的房子,就是时间久了,怕是漏风漏雨,不晓得你们住不住的得?”

安德里亚斜靠在外面的门框上,他倒是把这位老太太和旁边那个人他的儿子的心里话听得清清楚楚。他们一群人当初躲过了达尔蒂玛,却差点死在了来克尔瓦的清扫部队手里,因为他们要保证人类血脉的纯正,而这个村子很明显是不纯正的,混乱的。在那个达尔蒂玛肆虐的年代,有许多人类和达尔蒂玛的混血被迫出生在这个残忍的世界。很少一部分幸运的混血才会生着和人类大体相似的样貌,而其中大部分也会在智力或者其它方面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寿命不长。而绝大多数连与人相似的样貌都没长出来,因为达尔蒂玛基因过于霸道,他们会生出父亲那一方的长相,在人类的身体里就像个肿瘤,一种顽疾,而不是一个受到期待的孩子,让怀孕的人类饱经折磨。因为生长得过于庞大,人类的肚子装不下他们,最后,膨胀至极后便会如同涨满了水的木桶,“嘭”地一声裂开,那些似人非人的东西就会舔食着母亲的血出生,继承达尔蒂玛的基因,对人类血肉的欲望。

这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事情,达尔蒂玛被赶回永夜之森后,接下来的几十年,人类军队都在隐秘地追逐射杀混血中度过。因为那场彻底的清洗,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达尔蒂玛和人类竟然是没有生殖隔离的,也能生出恶魔一样的孩子。

而有些混血是例外的,他们混在人类当中长长久久地活了下去,因为达尔蒂玛中较为高级的种类其实是本来就长着人类的模样,即使和人类混血,生出来还是个人形的怪物。

就如同安德里亚自己,一直长不大的利兹,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那个老太太也是一种人形的达尔蒂玛,安德里亚不太分得清这种类别了,因为人形的达尔蒂玛不像长着野兽形态的那样常见,能有个明确的名字,他们大多数是藏起来的。只不过根据他的了解,这种天生没有利爪和尖牙,对人类的血□□望不强烈,不过感觉极其敏锐,在达尔蒂玛中都算是最出色的了。这也就解释了佐德说的这个村子的来历,他们只是一个落后的小地方,凭什么能够躲得过达尔蒂玛的袭击,这一躲还是许多年。只不过这个事实是不能告诉小孩子的,所以最后这个故事就变了个模样,成了一群年轻人躲在了地底几年了。

都是些陈年旧事,他只是窥探似的一瞥而过,连探究的心情都没有,便回了感应,全心全意地压制自己的本能。

住房子还是洞穴,伊维斯表示自己肯定愿意当个人住房子。

韦伯把佐德从外面唤了进来,让他当一个小跑腿的,把两个人领到东边的破房子那去。

伊维斯先走在前面,而安德里亚终于松开了捂着的口鼻,微微侧身,对着轮椅上的老太太说了一句无声的话,只有口型。

“它们又来了。”

算是对容他们的报答一点提醒。

她愣了愣,好久没反应过来。

他们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克制不住暴躁了,忍不住问:“妈,为什么让这些外人住进来。他们会带坏村子里的人,诱惑他们,就像……”

她不咳了,也不喘了,伸手理了理发髻,冷冷地接上他的话尾,“像你那个父亲,在军队来的时候,打算出卖妻子和孩子,为了能去外面的世界。那是他的心肠本来就烂透了,被钱权利迷惑了眼,一个恶心玩意,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韦伯哑口无言,一个两米来高的男人,讷讷地站在了一旁,无话可说。

“再替我卷一根烟来。”她咳嗽了两声,烟瘾又犯了,等到韦伯卷了烟,点了火,徐徐地抽了两口,吐了满屋子的烟气,才有力气接着说话,“你啊,性子急,很多地方都随了你那个父亲。刚刚那两个人,其中有一只海妖,你连这个也没瞧出来,还有什么用?”

韦伯长大了嘴,许久没说出来话。他是个混血,母亲又有深谋远虑,自小便把人类和达尔蒂玛的事都说给他听。而在这些故事里,位于达尔蒂玛金字塔顶端的海妖,是宛如王冠上的明珠一样的存在的,他们是一个美丽高贵,强大又嗜杀的种族。

她瞥了自己这个傻儿子一眼,开玩笑似的,“要不是在他对象面前不好动手,你以为自己还有命吗?不过说起来,海妖这个种族谈恋爱就和作弊一样,能听得到人的心里话,真心假意,分的太清楚了。而不像我们这样的,耳聪目明,即使看得见千里之外又有什么用?”

韦伯蹲了下来,整个人趴在摇椅的扶手上,轻声问:“那,那,妈你后悔了吗?”

“后悔,后悔什么?”她的眼睛忽然一亮,想起了自己才从永夜之森出来的时候,看人类的世界什么都稀奇,什么都喜欢,还爱上了一个人类,为了保护这个人类,还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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