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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侧影,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刚从机场出来,五官在强烈阳光下被拍得不是很清晰。于是恰好反映出一点,他不说话耍起帅来,乍一看真跟沈绎那厮有点像。

而童希被抓包也不觉得奇怪,反正沈绎那个圈子里个个都是人,所以他不仅不心虚,反而理直气壮,“你都在社会上混这么多年了,不懂说话要委婉吗,这么直白叫我怎么回答。”

时凌骞今天算是开眼界了,敢情还成了他的错,他拍拍手站起来,一手拎包一手拎童希,把他带进旁边一座寺庙,寺庙香火旺盛,沉静的檀香味轻易抚平燥热不安的神经,里面一颗千年银杏枝繁叶茂,无数年来无数人往上面抛过各种许愿签。

他把童希放到一只年深月久的狮子石像上,童希一个人坐正好,还小孩儿似的兴致勃勃去掏狮子嘴里那颗球,他泼冷水,“你就不怕我去跟沈绎说。”

童希依旧淡定,“不怕。”

“为什么?”

“说了他也不会信,还会骂你胡说八道思想肮脏挑拨离间。”

“……”时凌骞总算明白自己是小看这家伙了,鬼鬼的。

“你跟沈绎告白了么?”

“没有。”

“为什么?”

童希睨他一眼,“换成是你你会告白?”

时凌骞唔了一声,“不会呢,爱上情同手足,啊不,如父如兄一手带大自己的哥哥,吓都要被吓傻,哪还有闲情逸致去找跟他长得像的男人,更别提告白了。”

童希知道他在讽刺自己,但自己无理在前,所以也就不吭声了。没想到时凌骞盯着他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要不要跟我交往看看?”

童希正在喝水,闻言差点呛到,“你发烧了?”

不提他的不纯动机,他们总共也才见了三次好不好。

时凌骞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说:“你不会真以为那次在酒吧是我第一次见你?”

其实童希在他们圈子相当出名,哪怕没有近距离接触,但大名依旧如雷贯耳。

沈绎这个恋弟狂,样样在他们这辈人里都是头一份,从小就是家长用来教育他们的别人家孩子,而这个人唯一一个众所周知的缺点,就是恋弟成狂。

尤其他恋的那个弟,真正说起来还跟他一点关系没有。

不过亲手养了这么多年,感情确实不同寻常。

以往从没谁敢把坏主意往童希身上打,而他只不过不痛不痒撩拨一把,就被沈绎动手警告,也等于是间接告诉所有人,不许动他这宝贝弟弟。

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弟弟长大了,还喜欢男人,你就想挡也挡不住啊。

由于时凌骞语气不像开玩笑,童希认真想了会儿,问他:“酒吧之前我们就见过?”

“见过,不过都是我单方面远远见到你,你从没注意过我这个不起眼的人,也许那时候我浑身上下没有丁点跟沈绎相似的地方吧。”

“哦”童希拖长声音,对着他现在的脸左看右看,“整过?”

“对啊,特意削过几块骨头,就为追求你。”

“那我真得摸摸看,”童希卷起袖子去碰他的脸,“削的哪儿啊,这里还是这里?”

时凌骞笑着握住他的手,又把话题拉回来,“看我这么有诚意,你的回答呢?”

两人刚还贫嘴贫得不亦乐乎,这会儿又要说这个,童希难得一点轻松褪去,正儿八经跟他说:“时先生,从酒吧见你那天起我就觉得你不像好人,所以沈绎揍你,虽然我也觉得有点抱歉,但还是没跟他说那是个误会。”

时凌骞又把先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你可真是个小坏蛋。”

童希心想自己是挺坏的,“所以你为什么还想跟我交往?”

时凌骞说:“要听实话?”

童希点头。

时凌骞看着他,童希坐在石狮子上,裤腿被自己卷起来一截,扭伤了的脚踝肿得老高,另外一只却骨骼漂亮巧如玉,可爱得想让人握在手里细细把玩,两相对比莫名组合出一点情/色意味,他不禁凑到他在太阳照射下显得有些薄有些透的耳垂边,“我想以合理的名义睡你。”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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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0章

时凌骞列举出众多跟他交往的好处,他陪吃陪/睡陪聊还不介意他喜欢沈绎。

童希给了他那个想睡自己的理由满分,因为这等于间接承认他的魅力,毕竟时凌骞一看就是比较挑嘴的人。

而这也更间接说明沈绎对他没意思,毕竟如果喜欢自己,自己又天天杵他跟前,会一点冲动没有?

童希自己最控制不了的那段时间,只要沈绎出现在他方圆一米之内,他都会觉得下身充血。

那阵子对他来说像噩梦,他不指望自己那玩意儿像金箍棒一样缩自如,但也不希望它老是软不下去让他害怕又难受。

他看心理医生,看医术高明的西医和中医,都说没有问题。

然而他还是觉得自己有问题,他跟疯了一样地想沈绎。

现在总算好了点,又或许他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解决生理需要。

这么一想,时凌骞说得不无道理。

两人试试没有损失,尤其时凌骞这种人不交心的话,走肾完全值回票价。

时凌骞还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从他说话办事都可以看出来。

任何意思表达到位就会停下,不重复不纠缠,点到即止让人觉得很舒服

然而他还是犹豫,为了脑子里那点根本没死绝的心思。

这回时凌骞的天气预报准得要命,两人还没走下山,豆大雨滴就砸了下来。

时凌骞负重一百多斤,前面挂着两人登山的用具,后面背着童希这个扭了脚的小坏蛋。

童希举着能完全遮住两人的黑色雨伞,半路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风景,说这个xx真好看,带回去做标本,说那个xx真致,带回去做书签。

时凌骞背了他一路,把追求神发挥到极致,不喊累不嫌烦,半小时后两人终于到了山脚下的酒店。天色已经黑了,酒店大厅灯火辉煌,行李员穿着仿拿破仑时期军装的制服在大堂穿梭,个个英俊笔挺,童希多看了两眼,顺便把休息区的美女服务员也扫了一遍,时凌骞注意到他游荡的目光,边把他放到休息区的沙发上边问:“我以为你只喜欢沈绎那款的,没想到还是个制服控?”

童希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时凌骞笑了笑,从自己兜里掏出手帕,让他把自己被雨水浇到的头发擦擦,然后拿上卡去前台开房。

星级酒店休息区服务一流,童希要了杯热牛奶,他小心悬着自己那只受伤的脚,随手从旁边杂志架上抽出一本顺眼的,边看边端起牛奶打算喝掉,不料突然一只手臂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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