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5)前车之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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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她前面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其实,除了这一男一女之外,还有其他的人,不过,对于其他的人,林笛并不注意。

她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两个人,完全是因为,那个男的,在骚扰那个女的。

林笛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呢。

看那个女的,不断的会将那个男人的手给拍来,可那个男的,却根本不在乎,而是不断的碰着女的。

女的都要哭起来了。

而在那个女的周围,也有那么多的人,两人之间的动静,是有一些大的。

林笛可不觉得周围的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点。

他们究竟是不想理会,还是没有看到,林笛觉得,是前者。

眼看着,那个男人的动作,更加的过分了,林笛眯了眯眼。

林笛此时的眼神,是有些危险的。

林笛自己也修习了一些个小法术。

对这种人,她觉得,她根本就没有必要手下留情。

林笛的速度很快,快到根本不会有其他的人察觉,唯一察觉到林笛动作的人,也就只有跟林笛站在一起的林烨了。

林烨注意到林笛的动作,也没有其他的反应,就只是宠溺的看着林笛而已。

林笛的手中,有一道白光,射了出去,打在了男人的手上。

那道白光,一打到男人的手上,男人突然就痛苦的大叫了一声。

这道声音,可谓是很大了,车厢中的人,在听到这道声音之后,基本上,视线全部落在了男人身上。

男人的一只手在作乱,一只手,是把着车座的,好支撑自己的身体。

而林笛打的,则是他作乱的那只手。

男人这会儿,也顾不得继续做坏事了,他的一只手,放在痛的要命的那只手上。

正好这个时候,车也到了站点了,因为她离车门也不怎么远,所以,她直接下车了。

因为刚才所遇到的事情,她对此,都有些阴影了。

林笛透过车窗,看了女的一眼,女的走的很快。

至于那个恶心男,此时的手,依旧痛的要死,可他检查了一遍自己的手,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他的手上,根本没有一点点的伤口,但却痛的要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任凭恶心男怎么想,他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有人下车,也就有人上车。

因为车上人比较多的原因,而恶心男,此时的手中,什么东西都没有扶着,车子突然一走,他一时没有注意,居然摔在了地上。

周围有被他撞到的人,他们的手中,都是扶着东西的,林笛也用了一点儿的小法术。

所以,恶心男摔在了地上,倒是没有祸及到其他人。

林笛觉得,即便她教训了这个男人,可她还是不怎么满意。

眼看着,恶心男就要翻身起来了,林笛干脆,就让他翻身要起来的时候,多摔了几次。

周围有人是想要帮他的,不过,被林笛给阻止了。

一时间,恶心男的周围,竟是空了出来。

恶心男有些心慌,因为他总觉得,有些不正常。

刚才,虽然他没有扶着东西,可是他也不至于会直接摔在地上,而且,这么半天了,可他居然翻不起来。

这件事情,无论他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不正常。

林笛觉得差不多了,便停手了。

当然,林笛也不会这样轻易的放过他的。

林笛想了想,干脆,就给男人下了一个咒。

有了这个咒,从现在开始,只要他做坏事,比如,对女人动手动脚呀,或者打女人呀,偷东西呀,他的手,就会痛个不停。

林笛觉得,这样是最好不过了。

以后,看他敢做坏事。

哼,若是他以后还想做坏事,啧啧,那酸爽滋味。

林笛觉得甚是满意。

林烨离得林笛很近,而且,他的视线,本来就一直放林笛的身上,所以,他对方才林笛所做的一系列的事情,都看的是清清楚楚的。

林烨揽着林笛,将林笛护在自己的怀中。

对于那个男人所做的事情,他也是看到了的。

对此,他不会同情,相反,他倒是觉得,那个男人是活该。

至于林笛做的,本来,他是觉得教训的有些轻的,但是最后,林笛又给他下了一个咒。

林烨便觉得可以了。

毕竟,这个咒是终身的。

现在教训了他,等到明天,他或许还会继续做这样的事情,与其这样,不如,直接让他终身没办法做坏事。

林笛之前的心情,可谓是很差的。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觉得好多了,心情美美哒。

到了下个站点,那个男人,也下车了。

而林笛跟林烨,也是要在这个站点下车的。

下车后,这里离他们住的小区,走路也就只有十分钟这样的路程。

所以,林笛便跟林烨,慢悠悠的朝着小区走去。

至于那个恶心男,此时就走在他们两个的前面。

林笛跟林烨对视了一眼,莫非,这个男人,跟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里?

不过目前,林笛也只是猜测而已,并不能确定。

但很快,她就确定了下来,那个男人,竟然真的跟他们住在同一个小区里。

进了小区后,男人朝着左边的路走了,至于他具体住在哪里,这跟林笛没关系,林笛自然也不会去注意。

他们两个,则是顺着中间的路走。

回到家中,家中没人,林烨陪着林笛待了会儿后,就离开了。

林笛也没有去问林烨,反正,林烨若是想说,自然会说的。

即便他们两个是男女朋友关系,她也不会去要求林烨事无巨细的,将他的事情,全部告诉自己的。

林烨一走,家里就剩下了林笛一个人。

林笛感觉有些无聊,去逛街,她也找不到陪她的人,一个人去,也没意思。

林笛躺在了床上,躺了一会之后,便坐了起来,拿起手机来翻着看。

看了几分钟,林笛将手机扔在了一边,一个人,总觉得她不管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来。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林笛干脆睡了会。

一觉醒来,已经五点钟了。

林笛简单洗了一下脸,就开始收拾做饭了。

冰箱里该有的东西都是有的。

每隔一天,李湘就会去超市买菜。

林笛也有挺长的时间,没有下厨过了。

今天她正好有空,再说了,这会儿她也在家,所以,她就做饭了。

林笛做的也简单,就是几样家常菜。

林烨今天是不回来的,8她妈,今天也不加班,会准时回家。

至于欢欢和小月,自然是会回家的。

只是,林笛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欢欢回来的时候,在欢欢的身后,居然还跟了一个人。

而且,那个人,居然还是个熟人。

第一眼看到跟欢欢回来的那个小男孩,她是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眼熟,就只有一丢丢而已。

虽然觉得,挺眼熟的,可林笛也没多想。

当她听到欢欢跟她介绍那个小男孩的时候。

林笛顿时觉得,是自己耳朵有问题了。

因为,欢欢是这样介绍的。

“妈妈,这是我同学阎帅,也就是阎大叔。”

林笛听到欢欢说的前一句话,觉得挺正常的,她也没有多想。

可当林笛听到欢欢说的后边一句话,林笛是真的觉得自己听错了。

不然,她怎么会听到欢欢跟自己说,眼前的这个小男孩,是阎王呢?

林笛掐了自己胳膊一下。

嘶。

会痛呢,所以,这不是她在做梦。

“欢欢,你刚才说什么?”林笛不确定的问道。

“妈妈,他真的是阎大叔。”欢欢非常肯定的说道。

就连小月,也是非常肯定的点头。

呃。

好吧,这下,林笛就是不想相信,也得相信了。

林笛盯着阎王,也就是阎帅,看了一会儿。

刚才,第一眼看到阎帅的时候,林笛就觉得有些眼熟,不过,也就只有那么一点点的眼熟而已。

可她是真的没想到,这个看起来长得挺好看的小男孩,居然是阎王。

林笛吞了口口水,这才找回来自己的声音,她问阎王道:“你怎么来人间了?而且,还变成了这个样子?”

林笛问的是,阎王他,怎么突然变成了小男孩的模样。

如今的阎王,看起来也不过才十几岁,跟欢欢一样大。

突然,林笛的脑海中,闪现了一个想法。

不会,真的是她所想的那样吧?

没想到的时候,便没有什么感觉。

可这会儿,林笛越想,越有那个可能。

而接下来,阎王的话,让林笛确定了,她刚才所想的,都是真的。

阎王他来这里,的确是为了欢欢。

而站在,阎王也的确是欢欢的同班同学。

好吧,林笛觉得,这阎王追妻,也是挺辛苦的了,居然直接的从冥界,追到了这里来。

不过很显然,阎王在欢欢的眼中,也就是阎大叔,现在的话,顶多,也就阎大叔加同班同学。

欢欢还小,对那些事情,本来就不了解。

若是阎王他敢现在就对欢欢下手,她肯定要阎王好看。

看来,她得抽空,跟阎王好好的说一说。

一开始的时候,或许,她还会以为是她想多了,或许,阎王就是觉得欢欢可爱,所以,才会对欢欢好点。

可现在,她根本就不会那样想了,阎王,就是对欢欢有所图。

不过,林笛也是不会去阻止他们两个在一起的。

要她说,其实,阎王也还不错。

若是欢欢对阎王也有那个意思,她当然是支持的。

人鬼恋,她又不在意。

算起来,她跟林烨,也算是人鬼恋呢。

即便现在林烨是人,可也改变不了,他曾经是个鬼的事实。

“欢欢,你带帅帅去洗手,等你外婆回来,然后我们就吃饭吧。”林笛说道。

欢欢应了一声,就拉着阎帅去洗手了。

阎帅在听到林笛叫他帅帅的时候,内心是有些奔溃的。

帅帅,这是个什么鬼哦?

他死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一直以来,他们叫他,叫的都是阎王这个称呼。

可阎王这个称呼,在其他人听来,根本就不正常,没办法,他要来人间,这个名字,自然是不能用的。

所以,他就绞尽脑汁,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名字,阎帅。

小姑娘,不是最喜欢帅哥吗,他刚取了这个名字,还觉得很不错呢。

可当他来到人间后,他这才知道,帅这个字,作为名字,很常见。

可是改名,现在也没法改了,因为,他已经将名字确定了,就是他的信息,也都办好了。

他本来就是跟着欢欢来的,最终,他还是说服自己,阎帅就阎帅吧。

这几天,他总是会说这个名字,如今,这个名字,他也已经习惯了。

若是在改名,或许,还不会有这个好呢。

阎帅也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这个名字,他现在,不仅是欢欢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是欢欢的同桌。

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现在,做了欢欢的同桌,想必,用不了多久,欢欢就会对他有不一样的感情。

在他还未来到人间的时候,他其实是很担心的,他就担心,欢欢会被其他的男人给拐走。

要知道,欢欢可是早早地,就被他给预定了。

只是,他就是再如何的担心,欢欢在人间,而他,则是在冥界。

而阎王,也是彻底将欢欢如今的年龄,给忘记了个一干二净。

准确来说,其实,在阎王的心中,是没有什么时间观念的。

因为冥界,一直都是漆黑一片,所以,阎王也不清楚时间。

本来,欢欢也只不过是离开了几天时间而已,可在阎王眼中,欢欢却是已经离开挺长时间了。

最后,思来想去的,他就给自己整了一个身份,来到了人间,成为了欢欢的同学。

如今看来,很不错嘛。

对于阎王突然来人间这种事情,欢欢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她也并不知道,阎王是为了她来的人间。

在她看来,阎王大概是做鬼做的时间长了,所以,才会来人间,好体验一下做人的感觉。

没多久,李湘也就回来了。

李湘回来,看到家里又多了一个人,便猜测道,难道,这个是林笛的儿子?

这也不怪李湘会这样想,实在是因为,已经有前车之鉴了,欢欢就是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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