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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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则是错误的。我们出现这一错误是因为我们把种属延续的生存,理解为只是一些与我们相似的生物在以后将来的存在,它们在任何一个方面都并非与我们为同一。另外,由于我们的认识从内投向外——从这些认识的角度观察,我们考虑的就只是我们所直观看到的、种属的外在形态,而不是它的内在本质。但正是这种内在本质构成了我们意识的基础,是我们意识的内核;它对于我们甚至比这意识本身还要直接。作为自在之物,它并没有受到个体化原理的限制;存在于所有个体当中的其实就是同一样的东西,不管这些个体相互并存抑或分先后依次存在。这就是生存意欲,也正好就是这如此迫切要求生命和延续的东西。所以,它不会受到死亡的影响。但是,这生存意欲也不可以达到比目前更好的状况和处境了。所以,对于生命来说,个体永恒不断的痛苦和死亡是肯定的。摆脱这些痛苦和死亡,就只能否定生存意欲;只有这样做,个体意欲才可能挣脱种属的根基,放弃在种属中的存在。至于到了这个时候意欲成了什么,我们缺乏明确的认识,我们甚至缺乏为我们带来这方面认识的素材。我们只能把它形容为可以自由决定成为还是不成为生存意欲的东西;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佛教就把它称为涅槃。这一境界始终是人类这样一种认识能力所无法探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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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论性a(14)

如果我们现在从这最后思考的角度审视熙攘混乱的人生,我们就可以看到每个人都在穷于应付生活中的困苦和折磨,竭尽全力去满足没完没了的需求和躲避花样繁多的苦难;人们所能希望的不外乎就是把这一充满烦恼的个体生存保存和维持一段短暂的时间。在这一片喧嚷、s动之中,我们却看到了两个恋人百忙当中互相投向对方充满渴望的一眼;为何这样秘密、胆怯、躲躲闪闪?因为这些恋人是叛变者——他(她)们在暗中争取延续那要不是这样很快就会终结的全部困苦和烦恼;他们打算阻止这一结局的到来,就像其他像他们那样的人在这之前所成功做了的一样。

节选自《叔本华思想随笔》,韦启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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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1)

[奥地利]弗洛伊德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主要著作有《性学三论》、《机智与无意识的关系》、《图腾与禁忌》、《精神分析引论》、《快乐原则的彼岸》、《自我与本我》、《抑制、症状与焦虑》、《文明及其不满》等。

【编者按:本篇提出了人类性a方面的现实原则和快乐原则,分析了这一对概念的关系。作者认为,人类文明之所以成为可能,乃是服从现实原则的结果。牺牲个人的快乐是人们为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一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心理过程自动受到“快乐原则”的调节。这意味着任何一种给定的过程如果源自不愉快的紧张状态,都必定采取使结果与这种状态的放松相一致的途径,就是说,要避免“痛苦”,产生快乐。当我们考虑到观察中的心理过程涉及这种结果时,就在自己的工作中引进经济学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一种值得推崇的表述不仅是位相的、动态的,而且包括经济因素,这是我们目前能够设想的最完备的表达方式,从而可以称之为元心理学。

我们对快乐原则的主张是否接近历史上建立的哲学系统或者能否被它们容纳并不感兴趣。我们探索这种思辨性假说采用的方式是努力描述和解释日常观察到的事实。优先性和原始性并不是精神分析为自己确立的目标……

我们决定从心理生活中兴奋的量的关系来考虑快乐和“痛苦”,而不限于什么方式。按照这样的思路;“痛苦”相当于这种量的增加,快乐则相当于减少。因而我们不能同意在感情的强度与相应的变化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关系,至少根据心理生理学的经验,不能同意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比例关系……

事实使我们相信快乐原则在心理生活中的霸权地位。这种假说指出,一部分心理器官力图把存在的兴奋量尽可能降低,或者至少保持不变……快乐原则是从守恒原则推导出来的。在现实中与守恒原则有关的事实也是我们假设快乐原则所必需的。在更详细的讨论中,我们将进一步发现,我们假设的一部分心理器官的这种倾向,可以归为关于稳定倾向的费希纳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形,他把这一原则与快乐—痛苦的感情联系在一起……

第一种情形是在正常发生的情况下检验快乐原则,这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我们知道,快乐原则以原始的形式作用在部分心理器官上,为了在这艰难的外部世界保存生物体,快乐原则从一开始就是无用的、危险的。在自我的自我保存本能影响下,它被“现实原则”替代了。现实原则并没有放弃最终得到快乐的企图,只是使满足延迟,放弃它的多种可能性,在漫长和迂回的道路上,暂时忍受“痛苦”以达到最后的快乐。但是,快乐原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性冲动的作用方式,它是难以教化的,会一再地发生,或者通过这些冲动的行为,或者在自我中起作用,它压倒了现实原则而伤害整个生物体。

同时,用现实原则对快乐原则的代替无疑只能解释一小部分而不是大部分痛苦经验。在自我向更加高度协调的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在心理器官的冲突与分裂中产生了另一个经常的“痛苦”根源。器官所承受的几乎所有能量都来自天生的本能,但并非都能发展到同一阶段。那些特定的本能或者它们的一部分在不断发生的过程中被证明与其他那些可以融合到自我统一体中的本能的目的和要求是不一致的。于是它们被压抑过程从这个统一体中分裂出去,保留在心理发展的较低阶段,失去了得到满足的可能性。就像对性冲动的压抑那样容易发生。如果它们获得成功,即通过迂回的道路得到直接或替代性的满足,那么这种成功会被自我体验为“痛苦”,否则的话,它会引起快乐……

这里所说的两个痛苦根源仍然无法包括我们痛苦经验的大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人会说的那样,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明,其他痛苦的存在并没有违背快乐原则的统治地位。我们所体验到的大部分“痛苦”是知觉的,要么是未满足的本能所驱使;要么是外部世界某种东西的作用,这些东西是痛苦的,或者可以在心理器官中引起痛苦的预感,并被心理器官认为是一种“危险”。对于这些冲动要求和危险威胁的反应,是心理器官实际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它可以受到快乐原则或对它加以改进的现实原则的正确引导。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对快乐原则作过分的限制。不管怎么说,正是对于外部危险的心理反应的研究,为这里提出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材料和疑点。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2)

二人们早已知道,机械性的严重冲击、火车相撞或者其他威胁生命的事故之后会出现一种情况,叫作“创伤性神经症”……这种创伤性神经症的临床现象有大量与歇斯底里类似的运动症状,但通常被主体明显的痛苦所掩盖了,可能表现为非常广泛的一般虚弱和心理机能的,在这方面很像疑病症或抑郁症……

惊吓、恐惧、忧虑被不恰当地用作同义词,其实它们在与危险的关系中有明显区别。忧虑是对危险的预感,并为此做准备的状态,至于危险是什么并不一定知道;恐惧需要有确定的害怕对象;惊吓则表示没有思想准备而遇到了危险的状态,它强调惊奇的成分。按照我的观点,忧虑不会产生创伤性神经症,因为忧虑时,有某种东西在抵御惊吓,因此也是在防止惊悸性神经症的产生……

对梦的研究可以看作是最忠实地接近于对深层心理过程的探索。在创伤性神经症中,梦的生活有自己的特点:它总是把病人带回到灾难的情景中去,使他惊醒而心有余悸……可以这么说,病人像忍受创伤一样忍受着有形的固恋。

让我们先撇开创伤性神经症这一含糊不清的题目,来研究一下心理器官,在一种最早的正常活动中作用的方式。我是指儿童的游戏……我并不想对这类现象进行综合的研究。我有幸提供一个例证,是一个18个月大的孩子发明的游戏。这不是一次偶然的观察,因为我和这个孩子及其父母在同一座房子里生活了几个星期。要弄清他那令人困惑的、不断重复的举动的意义,这是相当可观的时间了。

这个孩子在智力发展方面并没有过人的地方……但他总能为父母及保姆所理解,并且因为行为“恰当”受到好评。他不会在晚上打扰父母;他一丝不苟地服从命令不去碰各种物体,也不到某些房间里去。最重要的是,当她母亲外出而把他留在家里几个小时,他也从来不哭,虽然他和母亲非常亲近。他母亲亲自喂他,亲自把他抚养大。但是,不知为什么,这个行为良好的孩子有时表现出一种讨厌的习惯,他把所有能够抓到手里的小东西都扔到墙角或床底下去,因而把他的玩具收集起来往往颇费工夫。他这样做时很有兴致并感到满足,同时发出长长的大叫声:“……”按照他母亲的判断(与我的判断符合),这并不是一个感叹词,而是“走开”。有一天我用观察证明了自己的观点。这孩子有一个木卷轴,上面绕着一段线。他从未把它当作马和车那样在地上拉着走,他总是拉着绳子的一头,用相当的技术把它扔过小吊床的床沿,于是卷轴不见了,然后他按照自己的意思说“”再用绳子把卷轴从床下拉出来,并且愉快地叫声“达”(那里)来欢呼它的重现。这就是整个游戏,是消失和重现。一般的观察者只看到第一个动作,因为这孩子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它,虽然第二个动作无疑能给他更大的快乐。

这个游戏的意义不难发现。这是与对孩子教育的显著成果——放弃一种本能的满足——联系在一起的,它是用游戏表明,可以让他的母亲离开,不会造成麻烦。他这样做,是用手中的东西使离开和归来戏剧化。当然这种游戏究竟是他自己发明的还是受到外界的提示,对于游戏的情感价值无关紧要。我们的兴趣在其他地方。母亲的离开对于孩子不可能是愉快的,也不是无所谓的事。既然如此,按照快乐原则,为什么他要重复这种痛苦经验并作为一种游戏呢?答案也许是这样:离开是愉快的归来的必要前提,而后者才是游戏的真正目的。但人们观察到第一个动作,即离开,要比带有愉快结局的整出戏更为频繁。

对这类情况,单个案例的分析并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在公正的考虑之后,一个人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孩子把这种经验变为游戏还有其他动机。他一开始是被动的,为经验所压倒,但当他把这种经验作为游戏重复时,虽然带有不愉快的性质,他却是游戏的主动者。这种努力可以归结为一种要驾驭形势的冲动(即“权力”本能),它不取决于回忆是否快乐。还可以尝试另一种解释,即扔东西可能是一种冲动的满足,即对现实生活中受压抑的报复,它针对母亲的离开而发,具有一种挑衅的味道:“你可以走,我不需要你,我自己可以让你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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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3)

我们知道,其他的孩子也会用扔东西来代替对人表现出同样的敌对感情。于是人们怀疑,是否强迫行为在心理生活中的作用是产生深刻的印象,好像自己是主人,表明自己比快乐原则更为重要,可以不依赖于它。但在这里所讨论的案例中,这个孩子在重复不愉快的印象,只因这种重复可以获得一种不同的,但更为直接的快乐……

我们看到孩子们在游戏中重复的每一样东西都对他们的实际生活产生过深刻的印象,他们就这样发泄自己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局势的主人。但另一方面也很清楚,他们所有的游戏都受到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愿望的影响,即想要长大,能够做成人所做的事……如果一位医生检查一个孩子的喉咙或者对他做一个小手术,那么这个惊恐的经验肯定会成为以后游戏的主题。但这里不能忽略从另一个来源获得的快乐。从经验的被动性到游戏的主动性,孩子就把落到自己头上的倒霉事加到游戏伙伴身上了,在这个代理人身上为自己报了仇。

这里所讨论的一切都表明,没有必要假设游戏的动机是一种特定的模仿冲动。我们可以再回忆一下成年人演戏和模仿的技巧,它和孩子的行为不同,是直接为了观众的。演员并非与观众一样痛苦,例如在演悲剧时,他也能感到非常愉快。这使我们相信,即使在快乐原则的控制之下,也有足够的办法使讨厌的东西成为记忆和心理偏爱的对象。从实用的观点来看,美学理论应处理这些其最终目的是要获得快乐的情况……

三25年的紧张工作使精神分析技术的较直接的目的发生了完全的变化。起先,精神分析医生的努力限于预言病人没有意识到的无意识,对于它的各种成分进行综合,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交流。精神分析首先是一种翻译的艺术。由于治疗的任务并没有完成,因而下一个目标是促使病人通过自己的记忆进行重构。在这种努力中主要强调病人的抗拒。为了引起病人的注意,这种技术要尽可能快地揭示它们,并通过人的影响教他放弃这种抗拒,就是通过暗示的“移情”作用。

以后就越来越清楚了,使无意识进入有意识的目的,用这种方法是无法充分达到的。病人无法回忆起所有被压抑的思想,甚至无法回忆起它的主要部分,因而就无法确信,呈现在他面前的结论是否正确。他被迫重复被压抑的东西作为现在的经验,而不是像医生要他做的那样,把它作为过去的一部分来回忆。这种再生令人讨厌,总带有童年性生活的成分,即俄狄浦斯情结及其派生物,并且总是在移情的领域,即与医生的关系中起作用。治疗到这一步,就可以说,原来的神经症为新的神经症,即移情神经症所代替了。医生尽可能把自己的关心限制在移情神经症的范围之内,迫使病人回忆更多的东西,并尽可能不要重复……

精神分析专家在神经症的移情现象中所揭示的(重复强迫),也可以在正常人的生活中观察到。给人的印象是企图把握自己的命运,是他们命运中的一种守护神的痕迹。精神分析专家从一开始就认为这种生活史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施加的,由童年的影响所决定……因此人们知道,有一种人与每一个人的关系都以同样的方式结束:恩人总以邪恶的意志将被保护人抛弃,不管采取什么方式,例如责备他们忘恩负义;一个人的友谊总以朋友的背叛而告终;还有一些人总把别人看成权威,一定时间之后却又推翻这个权威,并以新的权威代替它;情人对妇女的亲密关系也经过同样的阶段,并且有同样的结局,如此等等。如果这些事都涉及人的主动行为,我们便不会对这种“同类事物的无限重复”感到惊异。如果我们在一个人的性格中觉察到不变的特点,那么它一定会在同一种经验中重复表现出来。更加突出的是那些情况。一个人并没有施加任何自己的影响,看来是被动地经历某种东西,却会一再地遭遇同样的命运……

考虑到这些观察结果……根据移情中的行为和人类的命运,我们可以冒险假设,在心理生活中确实存在着重复强迫,它超越了快乐原则。我们现在也感到有必要把这种强迫的力量与休克病人的梦以及孩子的游戏冲动联系起来。当然我们必须提醒自己,这种没有其他动机合作的纯粹形式的重复强迫功能,只出现在很少的案例中……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4)

四现在要讨论的是思辨,思辨往往难以把握,一切取决于承认还是否认的特殊态度。或者可以把它称作对一种观念的出于好奇心的探索,看它究竟能导致什么。

精神分析的思辨是从研究无意识过程得到的印象开始的。意识不可能具有心理过程的一般特点,而只能是它们的一种特殊机能……它主张意识是一个可以称为意识的特定系统的机能。因为意识主要产生对外部刺激的知觉和快乐与“痛苦”的情感,这种情感只能在心理器官内部产生,我们可以由此确定知觉一意识系统的空间位置。它一定在外部与内部的交界处,一定面临着外部世界而又包围着其他心理系统……

我们并不认为意识是(知觉一意识系统)中进行的过程的唯一特性……在其他系统中的所有的兴奋过程都留下了永久性的痕迹,构成了记忆的基础,这与成为意识的问题毫无关系。当一个过程把它们留在永远不会进入意识的地方,它们往往是最强、最持久的。但是我们难以相信在知觉—意识系统中也形成了这种兴奋的持久痕迹。如果它们永远保留在意识之中,那么它们很快就会限制该系统的适应性,以便记录新的兴奋。另一方面,如果它们成为无意识,我们就有任务去解释在系统中存在着无意识的过程,该系统的机能还要伴随着有意识的现象……如果有人认为我们从其他来源对于意识的起源了解得如此之少,那么就要承认“意识产生于记忆的痕迹”的看法,至少承认这种说法在一定的范围内是重要的。

因此,意识系统的特点在于兴奋不像其他心理系统那样留下的永久性变形物,而是在成为意识现象时被释放和消失了。这种对于一般规律的偏离需要根据一个因素来加以解释,它只能在这个系统中加以考虑,这个因素在其他系统中是不存在的,因而可以说明意识系统的地位,这就是它与外部世界发生直接的接触。

让我们想想,生物可能采取的最简单形式是未分化的感觉物质的泡囊。它的表面向外部世界暴露着,它们的不同位置可以作为一种器官来接受刺激……很容易设想,由于外部刺激对于泡囊表面的持久影响,它的物质就会在一定深度发生持久性的变化,于是这个兴奋就会采取与更深层不同的过程……把这种思想应用于意识系统,意味着它的元素对于兴奋的通过所产生的进一步的持久变化不再敏感了。因为它们早已在这方面发生了最大限度的变化。但是它们能够引起意识。这些物质及兴奋过程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对此可以采取许多观点,它们是无法检验的。可以假设这种兴奋在从一个单元传递到另一个单元时克服了抗拒,而这种抗拒的减弱留下了兴奋的永久痕迹(一条路径):在意识系统中不再存在对从一个单元到另一个单元的抗拒。我们可以由此联想到布罗伊尔的一个概念,即区分在心理系统单元中静止的(束缚的)与自由移动的“投入能量”。意识系统的单元无法传输“束缚”的能量,只有自由的能量才能被释放。但是,按照我的观点,目前最好是以约束最小的条件把它表现出来。不管怎样,我们通过这些思辨可以使意识的起源与意识系统的位置联系起来,与兴奋过程的特点联系起来。

关于活的泡囊及其作为感官的外表层我们还想多说几句……它作为一种特殊的覆盖物和薄膜可以把刺激排除在外,就是说使外部世界的能量无法超过一定强度而作用到外表层的里面,从而保持它们的活力……防御刺激对于生物几乎比接受刺激更为重要。这种保护屏障配备着自己的能量库,它首先必须努力保护自己的能量库,保护自己内部能量转变的特殊形式,从而避免对外部世界起作用的大量能量平均化和由此而来的毁灭性影响。接受刺激首先是为了得到关于外部刺激的方向和性质的信息。为此必须能够对外部世界取样,就是以很少的量检验它。在高度发展的生物中,一度为泡囊的感受器外表层早已撤回到体内深处,但是它的一部分仍然留在一般保护屏障后的表面。这些部分就形成了感觉器官……它们的特点是只收集非常少量的外部刺激、只对外部世界采样。人们可以把它们与天线比较,天线接触了外部世界,并且不断地从那儿获取信号。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5)

在这里我出于好奇论述一个题目,它需要进行最深入的处理。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是思维的必要形式,今天我们用从精神分析所得到的知识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发现无意识的心理过程是“无时间的”。这是说,首先,它们不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的,时间对它们没有影响,时间的观念不适用于它们。这些都是否定的性质,把它们与有意识的心理过程相比就更明显了。我们关于时间的抽象概念似乎完全来自知觉—意识系统作用的方式,来自对时间的自我知觉。在这种系统的作用方式中,也许还有另外一种防御刺激的形式在起作用。我们知道这些说法看来都很含糊,但我必须把自己限于这样很少一些暗示中。

迄今为止,我们认为,活的泡囊具有防御来自外部刺激的机制。以前,我们认为,在它之后的皮层,作为接受外部刺激的器官一定是分化的。但是这种感觉层(以后成为意识系统)也接受来自内部的兴奋。该系统位于外部与内部之间,在不同的条件下,这种双向的知觉作用就成为该系统及整个心理器官机能的决定因素。有了这道屏障的防御,外部刺激的作用便大为降低。对于内部刺激不可能有防御措施,深层的刺激竭力要通过某种方式直接地不损失地进入该系统,它们释放的特点产生了一系列快乐—痛苦的情感。来自内部的刺激自然比外部刺激在强度和其他性质(可能是幅度)方面与该系统的作用方式间的比例关系更强,但两者最终是由这些条件决定的:首先在所有外部刺激中占优势的是引起快乐与“痛苦”情感的刺激,它们是机制内部过程的指标。其次,内部兴奋行为的形成引起了过分的“痛苦”。于是该系统努力把它看作仿佛是来自外部,这样可以用防御刺激的屏障作为保护手段来对付它们。这就是投s的起源,其中一部分在致病状态中起作用……

让我们再深入一步。当这种外部刺激强到足以打破防御刺激的屏障时,我们称之为外伤。我的看法,外伤的概念涉及与有效屏障的关系。发生外部创伤时,无疑会在生物能量的功能中引起强烈紊乱,并会引发各种保护手段。在这里,快乐原则开始不起作用了。承受大量强烈刺激的心理器官不再能起防护作用,相反,它有了另外的任务,就是对刺激加以控制,把闯进来的大量刺激“束缚”住,以便后来释放。

也许身体特别不舒服的痛苦是防御刺激的屏障被局部破坏的结果。从这种观点出发,从神经末梢通向中央心理器官的兴奋就好像是来自内部。我们期望心理生活对这种入侵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就是把各方面的“负荷能量”集中在突破口的周围产生相应的能量高“负荷”。配备大量的“反负荷”是为了利于其他的心理系统得到改进,使由此而来的其他心理活动能够广泛地得到麻醉或者减轻。

所有这些讨论,我们称为元心理学,它具有不确定的性质,这自然是基于如下事实:我们并不懂得在心理系统单元中兴奋过程的性质,对此作出任何解释都感到不够合理。因此,我们一直是在和一个巨大的x打交道,我们把它用在一个新的公式里……

我想,可能有人会冒险(尝试)把通常的创伤性神经症看成防御刺激障碍受到严重破坏的结果。古老的“休克”学说就以这种方式重新盛行起来,这显然与后来心理学中更加自负的看法是对立的。后者不把病源的重要性归于机械力的作用,而是归于对生命的恐吓和威胁。但这些对立的观点并非无法调和,而精神分析关于创伤性神经症的概念与“休克”理论的粗糙形式大不相同。后者把休克的根本性质归因于分子结构的直接破坏,或者甚至是对神经元的组织结构的破坏。我们力求这样理解休克的后果,把它看成心理器官用来防御刺激的屏障被穿透,并把它与它所面临的任务联系在一起,恐惧在这里也仍有意义。认识机制未能作出适当准备,包括最初接受刺激的系统的过度负担,其条件是什么呢?由于这些系统负荷过低就难以束缚进入的大量兴奋,由于保护屏障被穿透,一切就变得更加容易了。因此我们发现,认识性的准备与接受系统的过度负荷是防御刺激的最后防线……创伤性神经症病人的梦往往使他们回到灾难的情境之中,它们确实不是为了达到满足愿望的目的……但是我们可以假设他们有助于其他的目的,这些目的必须在快乐原则解除之前得到满足。这些梦是通过发展忧虑来恢复对刺激的控制,弥补创伤性神经症引起的忽略。于是它们使我们能d察心理器官的机能,这与快乐原则并不矛盾,虽然决不依赖于它,而且看来比达到快乐避免“痛苦”的目的有着更早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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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6)

因此这是首次承认,梦就是愿望满足的原则有着例外。正如我一再重复,并详细说明的那样,焦虑梦并不是这样的例外;“惩罚梦”也不是,因为它们只是以适当的惩罚替代了被禁止的梦的满足,这是犯罪感的愿望满足对蔑视冲动的反应。但是上面提到的创伤性神经症患者的梦不能划在满足愿望的这类梦里,也不能算作精神分析时重新回忆起童年心理创伤的那类梦。它们不如说属于重复强迫性的,它在分析中确实得到(并非无意识地)企图凭想象重复被遗忘或被压抑思想的那种愿望的支持……

五感觉的表层没有保护屏障抵御来自内部的兴奋,就会产生不可避免的后果:刺激的传递会增加实际意义并常常引起可以与创伤性神经症相比的实际障碍。这种内部兴奋最丰富的根源是所谓的生物体的本能,是体内产生的和传递到心理器官的所有的力的表现,这是心理学研究中最重要、最含糊的因素。

也许我不会发现,作出这样的假设有多么鲁莽,即认为兴奋来自本能却并不符合“束缚”型而是符合自由型的神经过程,它争取释放。这些过程最可靠的知识来自对梦的研究。我们发现在无意识系统中的这种过程根本不同于在(潜)意识中的过程,在无意识中“负荷”可以容易地全部转移、替代或者凝缩,而潜意识的材料,却只能产生不完全的结果。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熟知的梦境中白天潜意识残迹的特点能够按照无意识的规律进行详细的阐述。我把这种无意识的过程称为心理的“基本过程”,相比之下,把我们清醒时的过程称为次级过程。因为本能的兴奋都对无意识系统有影响,因此,说它们是基本过程并不是什么新的见解,也很难说具有自由移动负荷的基本过程与具有布罗伊尔所说的束缚的负荷或者紧张负荷的次级过程是一样的……

我们所描述的重复强迫,既表现在婴儿心理生活的早期活动中,也表现在精神分析治疗的经验之中,它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本能的特点,因而与快乐原则形成对照,具有保护神的性质……但它并不与快乐原则矛盾,显然这种重复,这种同一性的重新发现,本身就是快乐的源泉……

那么强迫的重复以什么方式与本能联系在一起呢?在这点上我们被迫接受这一看法:我们对一般的,迄今为止尚未清楚认识或至少没有强调的本能的性质(也许是一切生物生命的性质)感到迷惑。按照这种观点,本能应该是生物的天生倾向,它促进早期条件的恢复。那些条件是在外部干扰的作用下放弃的,这是生物灵活性的表现,或者用另外一种方式说,是生物生命力的表现。

这个本能概念使我们感到古怪,因为我们习惯于在本能中看到促使变化和发展的因素,而我们现在发现,需要承认它的反面,就是说表现为生命物体的保守性。另一方面,我很快会想到在动物生活中的那些例子,它们肯定了关于本能有历史条件的观念。当有些鱼类在产卵期进行艰苦的回游时……它们只是在寻找它们这个种属以前的家……鸟类的迁徙飞行也是如此,如果我们记得在遗传中的现象和胚胎学中的事实,那就没有必要寻找更多的例子,我们具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生物行为的强迫重复证据。我们看到,在活的动物身上,生殖细胞被迫在发育过程中重复动物遗传的所有形式的结构,虽然采取一种简化短暂的形式,却不急于沿最短的途径成为自己最终的形状。除非对于个别的细微特点,否则不可能作出机械性的解释,历史性的解释则是不可忽略的……

显然会有另一种意见,认为除了促使重复的保守性本能外,同样会有产生新的构成和进步的压力,这也是不能忽略的,下面我们就来考虑这点……

如果所有的生物本能都是保守的——在历史过程中获得并指向倒退,要恢复早期的东西——那么我们就必须把生物发展的所有结果都视为外部的干涉和烦扰的影响。那些原始的生物根本不要求发生变化,只要环境不变,就总会重复同样的生存过程。归根结底,由于地球的进化,在生物的发育过程中留下了印记,这种进化与太阳有关。保守的生物本能吸收了生命过程中被迫发生的每一种变化,并将其贮存起来以便重复。于是它们表现出一种努力变化和进步的力量的假象,同时它们只是用新旧两种方法努力达到原有目标,也可以说是所有生物的最终目标。如果这种生活目标是迄今为止没有达到的状态,那么它符合本能的保守性质。这应该是一个古老的,是生物很久以前的出发点,它要通过各种迂回的发展途径回到那儿去。如果作为一种没有例外的经验假设,每一个生物都是由于自身内部的原因而死亡,并且要重新成为无机物,那么我们就只能说“生命的目标都是死亡”,并且回想起这句话:“无生命的物质比生命更加古老。”……

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7)

如果这些结论在我们听来有点古怪,那么当我们研究在生物现象后面的一大批本能时也是如此。我们认为,每一个生物都有自我保存本能,它与另一种主张相对立,即本能的终生目的就是要引起死亡。采用这种观点,自我保存、能力、自我突出的本能也就失去了理论意义。它们是生物体特有的用来保证通向死亡道路的部分本能,又是避免回到无机物的可能性,生物体不管整个世界而要保存自己的神秘斗争都消失了,这种斗争无法与任何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于是出现了矛盾,生物用它所有的能量抵抗(危险),它们有助于通过捷径(可以说短回路)达到生活目标,但这只是具有纯本能特点的行为,它与理智的努力形成对照。

但是我们必须想到自己,这不可能是完全正确的。神经症的理论对性本能采取不同的立场,使我们采取另一种观点:并非所有生物都是在外部的强迫下发展的。许多生物成功地使自己保持在低水平而活到现在。不管怎样,今天存在着许多生命形式,如果不是所有的形式,它们类似于从高等动物到植物的初级阶段。同样,并不是所有的低等生物都形成生命高等形式的复杂机体并参与整个进化过程,然后达到死亡目的。它们中的一些,即生殖细胞,能够保存生命物质的原始结构,并且在一定时间后带着遗传和习得的本能素质与母体脱离。也许正是这两种性质使它们能够独立存在。条件合适时,它们就开始发育,重复原来的那种循环,其结果是一部分物质通过发育直到结束,另外一部分则作为新的原核,再度回到发育的。于是这些生殖细胞抗拒了生命物质的死亡,赢得了(在我们看来是)潜在的永恒。虽然这也许只意味着延长达到死亡的道路。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生殖细胞可以由于这种机能而得到增强,否则只有和其他类似的机能结合在一起才能做到这一点。

有一组本能关系到这些原始生物的命运,它们维持生物个体的生存,在这些生物还没有防御外部刺激的能力时,为它们提供安全的屏蔽,并且最终使它们与其他生殖细胞结合在一起。这些都是性本能。它们重新产生生命物质的早期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与其他本能一样保守。但是它们表现出高度抗拒外界影响的特殊能力,从广义上讲,它们更为保守,因为它们能使生命保持更长的时间。它们实际上是生的本能,与其他导致死亡倾向的本能相对立,这表明了在两种本能之间的矛盾,神经症的理论认为它具有很大意义。好像这是生物生命的一种节奏:一组本能促使生物尽快地达到生命的最终目标,另一组则使生物返回到一定的地方以便重新开始发展过程,从而延长这段旅途。

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问一问自己,是否这些思辨缺乏基础。除了性本能外,难道就没有别的本能也是以恢复过去的条件为目的,难道就没有努力要达到从未得到过的条件的本能?我还不知道在有机世界有什么令人满意的例子具有那种性质。还无法确定,在植物与动物界存在着向高级发展的一般冲动,虽然这种发展路线作为一个事实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一方面,说一个阶段比另一个阶段高级只是我们的评价问题,另一方面,生物学清楚地表明,在某一特定方面向高级的发展常常伴随着(或与之相平衡的是)另一方面的退化……

我们中许多人也发现,很难放弃这种信仰,认为人本身有着一种趋向完善的冲动,这使人具有目前高度智慧的才能和伦理的升华,并且可以由此预料,人肯定能够发展为超人。但是我并不相信存在这样一种内部的冲动,我也看不到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持这种令人愉快的错觉。在我看来,人发展到现在并不需要任何不同于动物发展的解释。在一小部分人身上观察到的力图进一步完善的不断努力,很容易解释为对本能压抑的结果,而人类文化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正是建筑在这种基础之上。被压抑的本能永远不会停止追求完全的满足,这就是重复早期得到满足的经验,所有的替代或者反动形成和升华都无法放松持续的紧张,而在过度的要求满足的基础上产生了推动的力量,它不允许保持现状,用诗句表达就是;“永远奋进,百折不挠。”在回到完全满足的道路上,总是受到压抑的抗拒,因而只能返回来向着尚未受到阻碍的方向,即发展的方向前进,但是不能期望这种过程能有终结或达到目标。在神经症恐怖症的发展中,实际上只有一种要逃避“完善冲动”本能的满足的企图。但是我们无法给出这种显然是所有人的起源的原型。这种动态的条件确实非常普遍地存在,但是实际关系似乎只在很少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这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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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超越快乐原则(8)

六……现在让我们回到……我们篡改过的一个假设上来,希望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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