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9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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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呢?”

“全部被我杀了。”水妖淡淡地回答道。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能会缺,就是不缺人。对他们来说,能减少这个社会的垃圾也算是一种贡献。当然,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或许也是垃圾。他们也做好了被人清理的准备。用网络上流传很广的一句话来讲就是:人在江湖混,哪能不挨刀?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水妖,其实我喜欢上了洪素素。”林枫闭着眼睛说道,脸上是难得的肃穆。“我无法确定我喜欢的是她,还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但是刚才听到有人侮辱他们时,我真的很想杀人。”

其实,我一直都不喜欢杀人。

第743节,一天都不想让他活

“洪正阳,你个废物——给我起来——北王都打不过,养你这种废物干吗?还不如养条狗——”胖子一脚把压在他身上已经疼的晕迷过去的洪正阳踢到一边去,气急败坏地嚷嚷道。“来人,来人——把北王和那个贱人都给我杀了。”

“老五,你闹够没有?”老五在一旁拍着桌子说道,气的吹胡子瞪眼睛。

“够?怎么会够?老五,我看你是越活越回去了。我被人泼了茶水,被人侮辱,还被人揍了——你竟然站在旁边一声不吭。要是传出去,我还怎么有脸见人?以后还怎么样服从?”在侍茶女的扶持下,刚刚才跌倒过一次的胖子再次爬了起来,光溜溜的脑袋红通通的一片,那是被茶水烫的。脸上也出现几道血口水,可能是摔倒时被椅子的碎木给刮到。

“老三,你的性格要改改了。这次我们为什么要找他们谈?就是为了要拉笼北王。现在的局势你还看不清楚吗?你不断地辱骂洪素素,不是把北王往外推吗?还怎么谈?”老五谆谆教导着说道。看着老三肥胖的身体满脸的失望。

掌权的人很少能有与其手里的权力相匹配的智慧,眼前的这位是最典型的代表“北王他自己不识抬举,拉笼他干什么?没有他我们兄弟就撑不起这个家了?需要一个外人来指手划脚?”

老五脸色黯然,连话都懒得说了。不思进取。还在沉溺于眼前的这一点儿利益当中。洪姓原本是洪门的正传嫡系,现在都要被外姓地豪无立足之地了,没想到他还在自我感觉良好。这次找洪素素出来和谈主要是为了拉拢北王。洪素素现在这种情况对他们的作用已经不大了,既使再扶起来也难以服众。

因为生活的安逸和养尊处优,洪姓二代弟子或三代弟子竟然没有一个能站出来地人物。好不容易出来一个北王,如果能利用的好的话,说不定能帮忙改变现在的窘态。可惜啊。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三给破坏了。

刚才北王地出手他看到了,石破天惊,迅如闪电,洪正阳也算是二代弟子中的侥侥者,却被北王一拳打飞。虽然有轻敌的因素,可是,就算是两人全力对决,他又能承受的住几招?

“老五,你也别摆脸色给我看。今天的事我记下了,枉我们兄弟一场。你是尽帮着别人说话。”胖子说完,甩开侍茶女的扶持,自己摇摆着走了出去。

“唉,洪门——是应该要改变了。”轻轻地叹了口气,端起面前的茶水,早已经冰凉。

“我来烧水。”侍茶女是这间茶室的固定服务员,看到五爷的动作。心慌地说道。

“不用了。就喝凉的吧。”五爷摆摆手,将手里地凉茶一饮而尽。满嘴苦涩。

李萍在茶室门口等地焦急。茶室是木制的,里面的说话声她在外面听的清清楚楚。听到洪素素在里面百般被人侮辱时,她的眼泪都出来了,心里实在是心疼洪素素这可怜的孩子。然后里面又传来争吵声,甚至到最后成了斗欧。李萍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洪素素可千万不能有事。不然,她肚子里地孩子也会有危险。

虽然着急。却也无可奈何。她虽然不知道这些人都是干什么的,但是也略微能猜测到一些。没有人地允许,她既使再担心也不敢私自闯进去。

好在洪素素安全的出来了,她一向有些惧怕的北王沉声说道:“扶着素素,赶紧出去。”

“好。素素,你没事吧?担心死我了。”李萍跑过去搂着洪素素的手臂,两人快步向外面走过去。

北王单手入怀的跟在后面,一脸警惕地注视着周围。

三人一出了会所,黑蛋等人就围了过去,林枫和水妖也从车里跑了出来。两人都易过容,而且穿地是卫队地衣服,所以既使周围有人监视,也不担心他们认出来。

林枫走到洪素素面前,看着她坚毅冷静地小脸,心里微微有些疼痛,像是有针在扎一样。

“对不起。”林枫沉声说道。

洪素素点点头,却咬着牙不敢说话。虽然她竭力地忍住,可眼眶还是有些湿润。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可是心里还是很委屈很委屈。

难道怀孕地女人内心会变的脆弱?嗯,一定是这样。不然,我为什么这么想哭?

“我向你保证,以后不会再有人敢对你——还我们的孩子说这种话。”林枫目光灼灼,声音坚定地说道。

那一刻,洪素素感觉到自己身体里面的某个地方融化的声音。

也许她平时可以很坚强,可以不在乎,可是在被人侮辱后,心里却格外的渴望有个地方依靠。他的眼神,让自己有被人保护的感觉。安全而温暖。

“水妖,陪我去杀人。”林枫嘴角微微扬起,邪魅地笑着说道。他看到了洪素素眼眶的湿润。手腕抖动间,袖子里的乌灵便已经扣在左手上。而右手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

水妖无声地站在林枫身后,既使他要去修罗地狱,他也会帮他打头阵。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友谊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而女人之间的友谊却是从烦琐冗长地语言开始的。

这是本质上的区别。

男人的友谊可以生死相托,女人的友谊大多是被出卖的。

北王一把拉住林枫,说道:“你要干什么?”

“你没听到吗?”林枫笑着说道。“杀人啊。那个男人是谁?”

北王知道林枫问的那个男人是指的谁,但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按着林枫的肩膀说道:“现在不是动手的时机。他们随时能从这附近调近成百上千人。你既使杀了他,自己也跑不了。而且,我们的车子也没法走远。”

林枫看了看洪素素,有些为难地摸摸鼻子,说道:“这样啊,可我一天都不想让他活了。要不——给你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尽快离开吧。”

“林枫,你太冲动了。”北王说道。

“是吗?我知道。”林枫笑着点头。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枭雄或者合格的领导者,大多数时候还有些孩子气,任性而为。可人生如果时时算计处处注意的话,那也过的太索然无趣了些。他的人生终究要与众不同。

看了眼北王还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林枫笑了起来。世事如棋,前些日子还被自己视为头号敌人的北王这一刻竟然会担心自己的安危。

“放心。我不会在这儿动手。”林枫说道。

北王见林枫坚持,也不再劝阻。对身边的一个黑衣男人说道:“老白,你留下来帮他们。”

“是。老大。”那个身材消瘦骨架却奇大的男人点头说道。

“我们先出去吧。”北王对洪素素说道。

洪素素回头看了林枫一眼,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北王打开车门后,被李萍搀扶了进去。

“素素,你可不能生气啊。女人怀孕的时候生气对身体不好,对孩子也不好——心放宽些——”李萍看到洪素素板着一张脸,在旁边劝解道。

“我明白。”洪素素点头。

因为给了林枫他们三人留了一辆车,所以北王的车队回去的时候只剩下三辆车,并排驶着向回去的路开去。北王坐在副驾驶室满脸虑色。他原来喜欢在坐车的时候小憩,可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虽然现和林枫敌友不分,但是现在,他是不希望林枫出事的。那些老家伙虽然力平平,但是却非常怕死,每次出门的保护力量都做的非常好。林枫只有三个人,而且在凤凰城和洪门的人做战,并不见得能讨到好处。

原本因为洪素素的事对他的印象并不好,只是北王是一个很善于隐藏自己心事的男人。既然素素不主动提起,他也没有主动去找林枫的麻烦。现在随着接触的时间,对他的反感倒慢慢地减少了。有的时候,他也确实很像个男人。

他愿意承担责任,并且,他确实爱着素素肚子里的孩子。做人不能太贪心。一个男人能做到这些,已经足够多了。

洪素素显然没有说话的意思,李萍劝解了几句后也不再说话。车厢里异常安静,隔音效果良好的奔驰车里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声。

“他不会有事吧?”洪素素突然开口说道。

北王诧异地回头看了洪素素一眼,摇了摇头。

第744节,重返省大

上身是一条长及大腿膝盖的休闲毛衣,外面罩着一条浅灰色的修身风衣,下身是一条水洗白的紧身牛仔裤,脚下是一双粽色的皮革高筒靴,头上戴着一顶红色毛线帽子的唐佳怡清素如水,既让人惊艳,又不会产生距离感。

她和沈漫歌的美不同,沈漫歌的美雍荣高贵,没有个上千万地身家甚至连和她打个招呼都不敢,仿佛站在高高的台阶上俯窥众生,让人望而却步,而唐佳怡美的平易近人,一个让人觉得漂亮可爱的邻家小妹妹而已。

再次来到省大,唐佳怡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虽然在这个学校读书的时间并不是太久,但她对这个学校却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走过的校园小道、住过的寝室、睡过的床铺以及用过的书桌板凳,还有那些曾经熟悉的老师和同学,这些都时时出现在她的记忆里。

自从做了明星后,身边时时刻刻都围满了人。看起来热闹繁华,内心的落莫却只有自己知道。除了林姐姐(林淡妆)和李睛,她在香港没有什么朋友。本来关系良好的沈漫歌,因为共同爱着一个男人的缘故,两个人既使坐在一起吃饭喝茶也都是欲言又止小心翼翼,生怕触碰了对方的底线。

唐佳怡自从回来担任落月湖风景区的形象大使后,就一直没有回香港,而是整天呆在家里陪爸爸妈妈。正好这段时间公司也不是很忙,一些可有可无的档期也都被公司给推了。先不说唐佳怡的名气。单是她与众不同地身份,公司也不得不谨慎对待她的要求。况且,林淡妆就在公开场合说过,唐佳怡能不能为公司赚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觉得开心就好。

她现在觉得在家里呆着开心,谁敢打电话催她回来让她不开心?

住了一段时间后,唐佳怡还是要回去香港了。《烽火戏诸侯》的前期戏份虽然拍摄完成,后面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她也不能在家呆的太久。因为小瑜和程程还在省大读书。所以唐佳怡想顺路来看看她们。三个要好的朋友现在见面也非常不易,大家时常电话联系,却仍然觉得想念。

原来也总是想回来看看。但前几次打电话给林枫提起这事时,他虽然答应了,但是有些犹豫。因为那个时候于腾还活着,他不敢让唐佳怡过来涉险。唐佳怡知道林枫的迟疑证明他很为难,也就乖巧地不再为林枫添麻烦。本来。不能为林枫分担一些事情已经让她心里非常难过了。

前两天唐佳怡打电话再次向林枫提起要来省城看望程程小瑜的要求,林枫很爽快的就答应了。现在于腾已经不在了,暗地里有人保护着,安全方面应该是不成问题了。

省城的秋天有些凉,马路两边的大叶梧桐上的叶子已经枯萎,一阵秋风吹过。便嗖嗖地往下落。路边的音响店放着刘若英地《一辈子的孤单》: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习惯到我已经不再去想该怎么办

就算心烦意乱

就算没有人作伴

自由和落寞之间怎么换算

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天空找不到答案——

唐佳怡是个敏感的女孩儿,听着听着,心里就乏起大股大股的酸气,身体觉得凉凉了,把手c进了风衣口袋里。这才觉得暖和多了。

省大依然是那个老规矩,没有学生证的不许入内。唐佳怡的学生证倒是没有丢,可是放在家里了。哪曾想到会在这个时候用上?所以,给小瑜程程他们打了个电话后。就站在门口等待着。

如果去给守门地保安说自己是唐佳怡,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让自己进去。想起这种可能性。唐佳怡自己就乐开了。笑容很浅,像她一惯的做人风格。她总是张扬不起来。

大学和高中初中不一样,高中生或者初中生整个学校基本上是同时上课同时休息同时放学,而大学各个系各个班级安排的课程都不一样,有的上午课下午没课。有的上午前两节有课后两节就可以回去寝室睡大觉了。课程不紧,而且人也非常自由。记得自己这个好学生在来到大学后还陪着小瑜程程逃了两节《马哲》的课呢。主要是那个老头讲的实在无聊。就是不走,也能把人给听睡着了。

因为课程的缘故,所以省大除了夜晚锁门地时间,其它时候都是有学生出出进进的。看到唐佳怡这么漂亮地女孩子,也难免会多扫几眼。只是学生还不像外面的人那么胆大,至少还保留着青涩和好面子。会主动上来搭讪的人极少。

只是这女孩儿怎么会到着这么眼熟?没有人会相信唐佳怡会回来。

一个身穿黑色高领毛衣外面同样套着黑色大衣的漂亮女孩儿从唐佳怡身边走过去,因为她的美丽以及卓越地气质,让她情不自禁地多看了一眼。走了两步后,再次回头,然后便张大了嘴巴满脸诧异地看着唐佳怡。

“柯人。”唐佳怡对着女孩儿微笑,轻轻地叫出她地名字。

“唐佳怡,真的是你?”女孩儿满脸惊喜,微笑着退了回来。

“嗯。回来看看。”唐佳怡点头。这个柯人原来是她是同一个寝室地同学,因为当时林枫雷达他们去寝室吃火锅,大家发生了些不愉快,后来又在酒店里让她当众出丑,双方就一直矛盾重重,甚至她还因为她和小瑜程程搬到外面去住。老同学再次见面,仿佛以前的恩怨都一笔勾消了,唐佳怡的心里对她一点儿恨意都没有。如果不是这次偶然碰到的话,或许她这一生都不会再想起来。

可能是也想到以前自己对唐佳怡的态度,柯人明艳的俏脸也有些尴尬,歉意地说道:“唐佳怡,以前的事对不起——”

“没事。都过去了。我也有不好。”唐佳怡笑着摇头。“你们还在一起吗?”

女人的脸黯然。“早就分了。男人都很贪心,他们得到一个后,又会想着去征服另外一个——”

柯人的话让唐佳怡想起了林枫,两个女孩儿都有些沉默。

“对了,唐佳怡,你现在真的好红哦。我们寝室的人都喜欢听你的歌,寝室墙上还贴着你的海报——我给我家人朋友说我和你一个寝室过,他们还都不相信呢。对了,省城不少报纸的记者都还找过我们要采访关于你的事,每个人都过了一把名人的瘾——”还是柯人率先打破两人之间的安静。“只是运气好些。”唐佳怡谦虚地说道。

“要不要去寝室看看?要是她们知道你回来,肯定会非常激动。整个校园也会轰动——”柯人微笑着看向唐佳怡,原来就很漂亮的女孩儿,自从当上明星后,无论是发型服装还是表情方面,更加的上档次也更加的有大家风范。原来她之所以和她感情不好处处针对她的原因是觉得她在优秀,有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现在,两人已经远远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

唐佳怡虽然有些意动,但还是摇了摇头。要是被学校的学生知道自己回来了,肯定会引起围观。到时候媒体也会赶过来,影响实在太大。自己的时间不多,还是和程程小瑜她们好好的聊聊天逛逛街吧。

同样包的厚厚的跟个粽子似的莫子瑜和程程从学校里面跑过来,看到唐佳怡,两人激动地向她挥着手。柯人知道唐佳怡的朋友过来了,说道:“好,那我不打扰你了。有时间回来玩。大家都挺想念你的。”

“嗯。”唐佳怡点头。

莫子瑜疑惑地看了一眼和她打过招呼离开的柯人,问道:“你怎么碰上她?她找你干什么?”

“没什么事。正好碰到了。”唐佳怡和两个朋友的手抓在一起,笑着说道。“她也够惨的,和学校一个有钱的公子哥谈朋友,怀了孕,又被人抛弃——唉,算了,不说这事了。反正这种事屡见不鲜,你在娱乐圈估计都听腻了。就我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整天津津乐道。”莫子瑜摆摆手说道。

唐佳怡的心里猛然一紧,难怪这次见面感觉她的态度变化那么多,不复以往地骄傲张扬,变的更加地平易近人。女人总是在伤痕累累的时候悔改,浴火后才会重生。

我们现在去哪儿?”程程在旁边问道。这妮子个子没长高,胸部倒是越发的饱满了。

第745节,莫子君

女人恒古不变的爱好就是逛街。虽然香港的街市商场比省城更加的繁华热闹,但唐佳怡在香港逛街的次数还真是很少。一方面是整天忙于工作的原因,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没有陪伴逛街的人。

女人为何总喜欢拉着自己的男人去逛街,而且在明明知道他不喜欢的情况下?因为她没有更多的选择。如果有三五好友的话,那么男人很自然的就能解脱了。

三个长相清秀穿着厚厚外套的女孩儿穿梭在省城的街市中极外的显眼,特别是唐佳怡总让人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每当看到有人一脸迷惑地看着自己的时候,唐佳怡就赶紧和两人转身闪人。虽然帽子一再的拉低,最后还是没办法的去选择了一幅宽边的墨绿色眼镜。省城相比香港都城市的开放程度相差甚远,夏天戴眼镜倒是很正常的事,可会在秋天戴墨镜的人就少之又少了。所以,虽然唐佳怡用这幅大墨镜遮掩住了自己大半张脸,却吸引来更多的回头率。

“小怡,难怪那些明星成名后都整天躲躲藏藏的,整天被人盯着还真是不自在。”程程一边往嘴里塞还冒着热气的烤红薯,一边说道。看到她吃东西总是能极大的调动起别人的食欲。

寒冷的秋天或者冬天,能吃到香喷喷的烤红薯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以前她们三人逛街总是喜欢买这个吃,自从唐佳怡去香港后就一直没机会吃到这种食物,她所经过的地方也很难买到。所以刚才在街上看到。就忍不住又买来吃。

“是啊。原来很不习惯。不过现在好多了。”唐佳怡笑着说,轻轻地剥掉外面软软地那层皮。刚刚出炉,表皮都火烫火烫的。所以剥起来有些小心翼翼。

“任何事都是有两面性的。有所收获必须会有所付出,小怡现在已经算是小有成就了,我们还得考虑毕业后地问题。现在的就业压力非常大,省大虽然在国内还算能排得上名号,但出去找工作也不一定容易。”莫子瑜小口小口地吃着果r,轻轻叹息。她一直在利用学习的时间勤工俭学,没有了市委书记女儿这层身份的庇护,所受到的委屈远远超过前面二十年的总和。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真的很辛苦。

“你不做公务员?”唐佳怡笑着问。以莫子瑜他们家的背景,如果她愿意进入仕途的话。前途自然是一马平川。

“不考了。我这人看不得黑暗地东西,很厌倦那种氛围。呆的时间久了会内出血。”莫子瑜摇头。“我要经商。本来学地就是经济。总是要学以致用。”

“那好。有出息。”唐佳怡笑着说道。

“到时候还得靠你们家林枫帮我。从头开始很困难。”莫子瑜笑道。和中学时地刻意低调相比。现在的莫子瑜会打扮多了。人靠衣装马靠鞍,悉心装扮起来的莫子瑜很能吸引男人地目光。她是另外别于唐佳怡的一种美。稍微有些冷艳,但却充满了智慧。

“他可不是我们家的。”唐佳怡笑着要去捶打莫子瑜。“要他帮忙。你自己去说。”

“哎,小怡,你和林枫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干吗问这个?我要是没进入娱乐圈还是学生呢,那会结婚那么早?”唐佳怡避开这个问题,说道。

“只是随便问问。我和程程可是一直都在关注着你的消息。凡是有过你报道的报纸杂志。我们都会买过来。害地学校门口那个报纸点地老板一见到我们就主动打招呼,有时候还吆喝。咳,唐佳怡的杂志来了,你们要不要?——上次看到一份杂志上说香港地塔罗牌大师占卦你会在明年结婚,还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就有些好奇,想知道你的想法。”莫子瑜嬉笑着解释。

“那有的事?别听他们胡说。”想起和林枫不确定的未来,唐佳怡脸色就有些黯然。这次回去父母也多次提起这个话题,可现在她没办法给别人一个确定的答案。她自己也不清楚以后会怎么样。

“走吧。带你去三亚商场。这是今年新开的商场,全省城最大的,你肯定还没去过。”莫子瑜看到唐佳怡的脸色有些改变,笑着转移话题。

“是哦。我和小瑜也好久没去过了。上次看中一件外套,可惜钱没带够,现在也不知道还在不在——”程程回过头说道。

三人正沿着街道走着,莫子瑜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前面不远处的古墨里出来,手里提着一卷画纸和一盒笔,因为和她们的方向相同,所以莫子瑜只能看到她的背。

“你认识?”看到莫子瑜探视的目光,唐佳怡问道。

“嗯。前面那个好像是我表姐。”莫子瑜说道。

“你表姐?子君姐姐?”唐佳怡看过去,从背景看还真像。同样的窈窕性感,给人朦胧的不真实感。当时在西藏布达拉宫时,她们几个就喜欢站在后面看莫子君画画。所以她她的背影很熟悉。

“肯定是。”得到了唐佳怡的肯定,莫子瑜说道。对着前面身穿白色大衣的女孩儿喊道:“表姐——表姐——”

女子闻声回头,一张倾城倾国的素颜。

“啊——真的是表姐——”莫子瑜说着,拉着两个人跑过去。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小怡?”莫子君诧异地看着三个女孩儿,披散在肩膀上的长发被风吹散,给人一种凄凉美。不知道怎么回事,每当唐佳怡看到她,总是能想起《倩女幽魂》里面的聂小倩。

“小怡回来,我们陪她逛街。”莫子瑜答道。

“是我。子君姐姐,好久没见到你了。”唐佳怡微笑着取下墨镜。因为在西藏大家一起住过段时间,所以彼此都很熟悉了。唐佳怡和程程出随着莫子瑜叫她姐。

因为遇到了莫子君,三女准备去三亚商场的目标也取消了。在路边找了家叫榕树咖啡的咖啡厅,选了张靠窗的台子,从玻璃墙上能看到外面的人来人往。四女姿色抢眼的女孩儿一进店,立即就成了焦点。系着黑色围裙的男服务员抢着过来招待。一些陪女朋友过来的男人也忍不住把眼睛往这边儿瞟,免不得要吃一些苦头。

“表姐,听说你要开发展了,是真的吗?”看着莫子瑜放在台边的宣纸,莫子瑜出声问道。“嗯。后天。”莫子君点头。她也不是一个话多的人。

“好厉害。子君姐姐,我能去参加你的画展吗?”程程吐了吐舌头。她也很喜欢画画,不过她画的都是——卡通。

“可以。你到时候和小瑜一起来吧。快到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就好。小怡会在省城呆多久?”

“可能明天就要回香港了。”唐佳怡遗憾地说道。“可惜不能参加子君姐姐的画展。”

“还习惯吗?”莫子君问。

“嗯。刚才还和小瑜程程埋怨呢。不过现在好多了,已经习惯现在的生活。”唐佳怡笑着说道。

莫子君还想问些什么,却是欲言又止不知道从何开口。想起那个笑声温暖的男孩子把自己从一群匪徒手里救出来时的情景,心里就疼的直冒寒气。

在相遇的地方等待那么多年,苍天不负,再次相见的时候,却只能眼睁睁地错过,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了。

“他——还好吗?”莫子君地眼神悠然地看着窗外,轻声问道。

“谁?”唐佳怡问道。

“林枫。”

“子君姐姐也认识枫哥哥?”唐佳怡满脸疑惑地问。怎么从来没听林枫提起过,而且,上次在明海见面的时候,他们连话都没有说过啊。

“在报纸上看到你们的事,所以问问。”莫子君猛然间惊醒,改口说道。

“很好。变了很多。”唐佳怡笑着说道。林枫确实改变了许多,成熟了,稳重了,当然,也有不好的方面。可是无论如何,他仍然是自己喜欢的枫哥哥。

“那就好。祝福你们。”莫子君点头说道。“我还要为画展做些准备。你们好好玩吧,我先走了。”

“啊,表姐,这么快就走?”

“是啊,子君姐姐再坐会儿嘛——”

“小姐,你的咖啡。”侍者送过来弥漫着雾气的蓝山咖啡和一张纸条,那是角落里一位英俊的先生让传送给莫子君的。

站在咖啡店的门口,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带有汽油味道的空气。环境的喧嚣令人不快,但身心却是轻松的。这次在街上偶遇唐佳怡,却打开了索绕心头的一个结。那么多年过去了,所有的东西都在改变,为何自己还苦苦执着不肯放手?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第746节,有点儿小残忍

等到从玻璃橱窗里看不到莫子君的身影后,莫子瑜转过脸问:“表姐怎么会认识林枫?”

唐佳怡的视线还停留在玻璃橱窗外大街上某不存在的一点,脑海里还在回想着刚才莫子君站在门口大口大口呼吸的情景。是压抑?乃或解脱?出于女人的敏感,唐佳怡直觉的感觉出莫子君和林枫有某种联系。刚才她突兀地问出那个问题时便是很好的证据了。

听到莫子瑜问,低下头吸吮面前的奶茶,她不太敢喝咖啡,怕那东西会影响皮肤。加奶的茶才更适合她的口味。莫子瑜的问题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所以有些逃避的意味。

“我也不知道哦。”程程心思单纯,并没有看出各怀心事的几人,大口大口地用精致地不绣钢勺子舀着杯子里的蓝莓冰淇淋在吃。

“小瑜。”唐佳怡抬起头看着莫子瑜,问道:“你说子君姐姐在西藏呆了好几年?”

“是啊。书上说西藏是世界上最后一块净土,表姐喜欢画画,所以一直对那儿心存向往,自从十几岁的时候自己偷偷跑过去一趟后,每年都会跑到那边住很长的时间。家里人催她回来也不行。”

“我一直以为她跑到哪儿呆着是因为喜欢哪儿或者躲避家里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呢。”莫子瑜一脸思索的表情。“林枫去过西藏吗?”

唐佳怡摇头。按道理讲,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儿哪敢独自跑那么远的地方?上次她和莫子瑜吕茹三个人一起去还觉得心里怕怕的呢。可是,随着对林枫的了解,以他超与常人的身手和胆量,十几岁去西藏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回去问问他。我总觉得表姐应该和林枫认识——”莫子瑜说道。看到唐佳怡的情绪有些不高,也知趣地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赶紧转移话题。“小怡,你真的决定明天就要回香港?”

“嗯。很多事要处理。”唐佳怡笑着点头。“不能再拖了。”

“好吧。我们得赶紧去逛街,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儿。走,出发。”莫子瑜拍拍程程地脑袋。说道。

“就是。我们还是去三亚看看吧。小怡还没去过呢——不过香港可以逛地地方更多。学校里很多人都是让人从香港带东西回来呢。”程程擦了擦嘴唇上的奶油,说道。林枫、水妖还有北王给他们留下来帮忙的老白三人把车开在轩辕会所对在的街道边停靠着,一直在附近监视着轩辕会所的动静。他们地运气还算不错,只一会儿的功夫,一个身体肥胖的男老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出来。向门口的停车场走去。

“就是他吧?”林枫指着那个胖子问道。

“是的。他就是洪门的三爷。”叫老白的黑衣男人点头说道。

“那就好。开车跟着他。”林枫看到他们地车队发动了,拍拍老白的肩膀说道。

“他们有四辆车,保镖人数大概在十二人左右。而且一路走过去都是闹市区,恐怕路上不好动手。”老白虽然照着林枫的话发动了车子,但还是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分析给林枫听。

“任何地方都能杀人,我不挑。”林枫笑着说道。“暂时我不想把北王给牵扯进来,不然你们住的地方会很危险。先跟着前面的车一段,然后找一个路口中把我们俩放下来。你就赶紧开车离开吧——顺便。把你身上的家伙先借我们使使吧。”

“可是北王让我帮助你们。”老白有些犹豫,他不能违背北王地命令。

“你帮不了我。”林枫豪不顾忌过家伙的面子,坦率地说道:“相反,或许还会给我们添些麻烦。”

老白能被选成北王地卫队,平时也是心高气傲的主,被林枫这么不客气的损了两句,心里也挺郁闷的。不过他明白林枫的身份。知道自己和他们地实力相差地不是一点儿两点儿,倒也有些自知之明。一手握着方向盘。一边从座椅下面抽出一个铁盒子。

“家伙都在这里面呢。看看用什么顺手。”老白笑着说道。

林枫用挂在上面的钥匙打开铁盒,还真是大开了眼界。盒子并不算大,里面地枪枝种类倒不少。还有不少相匹配的子弹。

“后面一层还有好家伙。”老白一脸得意地说道。

林构掀开上面一层的皮垫子,看到盒子下面是几个菠萝状的黑色物体。竟然还有手雷。

“这玩意儿你们都用上了。”林枫笑哈哈地问道,把手雷从c槽里取出来和水妖两人一人两颗。

“没办法。虽然同属洪门。可他们从来没有把我们当作真正的洪门弟子看过。而且我们在这边人单势蒲。当然要有充足的准备。后面车到厢还有大家伙呢,你要不要用?”老白觉得林枫这人还不错。没什么架子,所以说起话来也不是太顾忌。他们都是混黑社会的,让他们端着红酒文质彬彬地说话他们还真不习惯。

“不用。这玩意儿就够了。”林枫摇头。他可没准备扛着火箭筒在大街上给他们来一炮。那样事件可就相当的大条了。“好。就在这个路口停下。”

老白把车停下,林枫和水妖下了车,还没等老白的车子开走,他们已经顺手牵手的打开了靠在路边的一辆银色宝马,然后继续跟着胖子的车队追过去。老白看的目瞪口呆,这些家伙开锁也太专业了吧。虽然他们也会这个,可根本就不是一档次的。

这次换作水妖开车了,他连续超了几辆车后,已经靠近了胖子的车队,近距离地跟着。前面是一个红绿灯,会有交警把守,这儿不是行动的地方。

等到红灯变绿的那一瞬间,水妖突然间将车子发动,连超胖子的几辆车跑到了他们的前面。胖子身边跟着的人都是自杀小队的,平时在凤凰城都是横着走,今天竟然有人敢闯车,他们自然不愿意了。

“妈的,看看前面那个超车的是谁,拉出来打死——”刚才在轩辕被洪素素泼茶水被北王顶撞已经让他很郁闷了,水妖的超车仿佛击中了胖子的痛处,他觉得所有的人都能在他头上踩两脚似的,对着前面那辆宝马车凶狠地骂道。

坐在副驾驶室的保镖立即打电话吩咐前面的弟兄负责行动,很快,林枫和水妖的车子就被拦停了。胖子根本就没把这辆车当回事,当他的车子从宝马车身边穿过去时,无意间扫了一眼,看到一张陌生的中年男人的脸。

可是没一会儿的功夫,那辆宝马车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这下不仅仅胖子警觉了,其它的保卫人员也都警惕起来,纷纷掏出了家伙。刚才在前面开道的第一辆车因为执行任务去了,所以现在胖子的车子就排了第一位,后面还跟着两辆负责护航的,胖子的保镖队长赶紧打电话询问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何宝马车的主人又追了上来。可惜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三爷,情况不妙。他们好像发生了意外。”保镖队长转过脸向胖子说道。

“加快速度,催促后面的人跟上。另外,赶紧给五爷打电话,让他派人过来支援。”关系到自己生命安全的事,胖子自然不敢大意,脑子也比平时转的快多了。

林枫和水妖配合的很默契,水妖在前面开车,林枫坐的是后排。除了刚才解决掉的一辆车外,现在胖子他们还有三辆车的保护力量。水妖靠近一辆车的时候,林枫就用枪打破他们的玻璃,然后将拔了线的手雷从窗户丢进去。然后水妖再次加速,车子又靠近中间的那辆,林枫又准备有样学样的那么做时,没想到他们主动打开了车窗,然后伸出来两枝黑漆漆的枪管。

这下林枫连手雷也省掉了,几枪就干掉了第二辆车子里面的人。车子一个打转,狠狠地向路边的栏杆撞过去。而后面车里手雷也恰好在这个时候爆开。爆炸声惊动了人群,整条街道都炸开了锅,大家尖叫着四处乱窝。正往这边开来的车子甚至突然间调头,交通也立即瘫痪了。

“水妖,把你那两颗手雷也都给我吧。你用不上。”林枫对水妖说道。“我把这三颗全部送给那个胖子。”

第747节,请问,里面还有活人吗?

今天的谈判很不成功,北王现在是双方斗争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如果能拉拢他站在自己这边的话,至少能抵消已经站在计不凡那边的洪汀。本来他对今天的谈判是很有信心的,北王和洪素素既然愿意出来坐在一起谈谈,就说明他们也希望大家能走到一块儿去。没想到全被那个鲁莽的老三给破坏了。这次不仅仅争取不了北王,说不定还会把他往计不凡那边推。

老五还坐在收拾过的茶室里考虑下一步如何走的时候,他的外甥洪选就急急忙忙地推门进来了,门都没来得及敲。手里握着个黑色的手机,还在和什么人通话着。

“谁打来的?”五爷的心里一惊,出声问道。他们那种年月过来的人,对这种高科技的玩意儿都不是很热衷,也使不好。可这东西确实方便,不用又不行,所以平时手机都是他的外甥帮忙拿着。虽然洪选是自己的亲戚,但平时还是很懂得进退的,像这般门都不敲就闯进来的事还是头一遭。

“三爷的电话,说他们在路上遇到袭击——现在情况很危险,让我们赶紧派人去支援——”洪选挂了电话说道。

“谁这么大胆子?——地点说了吗?赶紧的派人去啊。”三爷大惊,本想问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大白天里就对洪门的人动手,但想到救人要紧,赶紧地吩咐道。

“是。我现在就让自杀小队的人赶过去。”洪选答应着,一刻也不敢耽误,又急急忙忙地跑出去了。

会是谁呢?——谁敢在这个时候下手?北王?刚刚才和老三有过激烈冲突,他倒是最有可能动手也有实力动手的人,可是他的性子自己了解,很稳妥的一个人。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动手,更何况是向老三这种级别的原老动手。

之所以他们现在还能在凤凰城立足,一方面是因为他的个人实力,还有一个最重要地原因就是大家都没有和他撕破脸皮。如果惹火了老三。真撕破脸皮派几百人砍杀过去,北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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