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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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人给割到。几分钟的功夫,边炎的身体上又挂了几条彩了。连水妖都难在两人的联手配合下占到便宜,更何况是比水妖还差一些的边炎。

边炎后退几步,用手摸了摸后背,身体火辣辣的疼痛。后面被他们给割了几条口子,血水四溅,皮r外翻,疼的他直吸冷气。最让他郁闷的是两人长的一模一样,他连是谁割的都分不清楚。两人的脸不停地在自己身边晃动,看到脸是一个人,可两人的出刀角度和攻击方式又截然不同,刚找到一个人的攻击频率,很快的又换了一个人,让边炎苦不堪言。

转头看看丰雅的情况,心里更是一惊。看来今天的任务难以完成,自己和丰雅还很有可能要栽在这边了。也不知道乌鸦那边得手没有,要是能抓到林枫的女人来当人质,估计这盘棋还是能再走几步的。第一次,边炎对那个长着一张死人脸的乌鸦有了期待和好感。

如果可以的话,边炎很想挂个免战牌休息几分钟。可惜这不是三国,那种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对双胞胎又并肩向自己走来,边炎收拾了一番心情,专心致志地防备起来——

林枫虽然在和丰雅打斗,但眼角的余光还是瞄到了林一和林二的到来。当时自己来香港之前把他们俩留在了成都,让他们独自阻挡洪门三路人马。老头子对两人的评价很高,但林枫心里还是很忐忑的。虽然不知道他们解决了对方的多少人,也不知道现在追到香港的这洪门二王是不是那三拨人中的一拨,但两人能全身而退并很快地赶来相助,已经说明了两人的不凡之处。

刚才林枫和丰雅缠斗看起来虽然激烈无比,但他并没敢用全力,边炎在旁边虎视眈眈,他不能没有任何后着防备。所以和丰雅打了半天,也就是揍了他几拳,并没有真正的伤到他。他在等,等有人投下一枚石子来打破这种微妙的局面。现在林一林二来了,有他们对上边炎,就算不能取胜,也可以坚持一段时间。这对林枫来说足够了。

快若闪电般的一刀向丰雅的脖子上划去,丰雅飞快的后退避开了林枫这一刀。林枫并没有上前追赶,也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笑眯眯地看着正在大

的丰雅,笑着说道:“这一刀,我要划你的脸。”

丰雅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说话也是一种浪费体力的表现。对手太强,非常强,自己一直自信的速度在他面前成了班门弄斧,一点儿都发挥不出来效果。他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在脑海中飞速地思考眼前的局面如何应付。本来占有优势的局面现在成了一面倒,边炎现在被一对厉害的双胞胎牵扯住,身上已多处负伤,乌鸦那帮人估计也受到阻击。根据情报,林枫身边有杀人科二十多人保护,而现在他身边一个都没有出现,很显然他们都分布在红堪体育馆里面或周围。而自己——看来也是凶多吉少。

也许,现在只有靠他了。靠一个孩子。

正当丰雅在心里考虑着如何扭转眼前的不利局面时想,林枫趁他不备,招呼都不打一声的突然冲了过来。丰雅心里暗骂,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人啊,青衣门特产流氓吗?

经过刚才一分钟的调息,丰雅感觉气息又稳健了一些。想归想,丰雅也再次启动速度向林枫冲了过去。跟这样的人打架只防守是没用的,他的速度太快了根本防不胜防,只能和他以快打快才行。

两人的身体一起前冲,几米的距离瞬间拉近,两人擦身而过时,林枫手里的乌灵闪电般挥出,丰雅本想对着林枫的心口位置捅一刀,但是现在却不得不紧张回防。他可不想在这个时候与这个男人同归于尽。他还年轻,有太多美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

很险地用匕首挡住了林枫右手的进攻,正当他在心里暗自庆幸时,感觉脸上一股寒意袭来。然后两人的身体错开。丰雅反应也是极其灵敏,用手一摸脸,不由得愣住了。

原本光洁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斜斜的口子,从眉梢到唇角,手上湿淋淋的,正不断有血水渗出,只一会儿的功夫,脸上就布满了那种鲜红色的y体,然后汇集成河,一滴滴地往地上滴落。有一些流进嘴里,满口的腥味。

自己明明挡住了他的刀,他是怎么割的?丰雅怎么也想不明白。

林枫看着对方受伤的左脸因为血越流越多而变的挣拧恐怖,哈哈地笑了起来。“知道吗?今天是我女人在台上唱歌。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就他妈等到这一次。我很期待。别人都能看到,我是她的男人却没机会看到,这对我不公平。可是你们这群王八蛋却在今天跑来搞事,让我失去了看我女人表演的机会。真是该杀啊。所以,下一刀我就要割你的脖子了。做好准备——嗯,你受伤的脸让我很有好感,假如全天下的男人都比我丑,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林枫重重地感叹道,一幅很欠揍的样子——

乌鸦本身的实力不弱,而且在博斗技巧上很有经验。不然,跟在他身后的这群属于洪门内部眼高手低的家伙会听他的命令?本来他选择了这个看起来妩媚无比的女人是因为潜意识里觉得大的就应该和大的斗,小的让他们自己斗。为了速战速决,他给自己定的时间为一分钟。一分钟搞定这个女人,然后带人冲进去。

可现在对方攻击起来比他更加猛烈,的自己连连后退让他不得不考虑那个目标是否难行的通。两人都打了快十分钟了,自己没占到便宜,反而被踹了好几脚了。那个女人腿上的功夫确实是一流。

可攻击起来猛烈如虎的女人在打架的时候还一幅笑眯眯的样子,胸前丰满的胸部在眼前跳来跳去的。这让乌鸦很是苦恼,到底是应该用拳头招呼上去还是应该用手轻轻地去摸?

又一个侧踢踢过来,乌鸦刚刚闪避过去,对方的拳头又往自己眼睛上招呼。乌鸦第一次见到身体能柔韧到这种程度的女人,有这身本事的女人打起架来很厉害,假如在另外一个战场,也应该很厉害吧——真是该死。乌鸦狠狠地啐了自己一口。他已经领教了这个女人的恐怖,知道这是自己的敌人,可看到她妩媚的眼睛荡人心魄的脸以及那火爆地身材,脑子里总是想她脱光衣服躺在床上时的样子——

“在想我吗?”那个女人痴痴地笑着问道。手上的军刺却没有含糊,又一记凌厉的横刺往乌鸦的胸口c过去。

乌鸦没有说话,甚至攻势都被她突然开口问出的这个问题给搞乱了。他实在受不了这个女人了,真想按在地上疯狂的征伐一番。但现在不是时候,手下的兄弟被她的人挡住,没有一个人能冲进红馆的。自己必须要收敛起心神,尽快解决掉这个女人。

看到对方不应,林淡妆妩媚地笑起来,眨了眨眼睛,说道:“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打?”

听到对方带有挑逗性的语言,乌鸦心里一动,能和这样的女人共

云雨一回,死了也是值得的。但知道自己这条命早f的了,他要对还在苦苦搏斗的兄弟们负责,要带着他们完成任务然后活着离开,所以,女人——是可有可无的。虽然这个女人的魅力实在惊人。

“如果换个场合,我一定好好的干死你。但是现在——我只圾杀了你。”乌鸦声音沙哑地说道,眼神y秽地打量着林淡妆丰满的娇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可惜很快就要消失了。

一拳挡住林淡妆的手臂,另外一个拳头狠狠地向她的胸部挥过去。林淡妆握军刺的手腕竟然能一百八十度的弯曲,军刺调了个头向他的手腕经脉处挑过去。乌鸦只得放弃自己的这一招,身体向后跃去。摸对方胸部一把和手腕经脉被挑断,实在是得不偿失。

“可惜你没有机会了。”林淡妆妩媚地笑着,身体再次疾速地冲向乌鸦,在他伸拳抵挡时沿着他的身体为圆心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圈,军刺c向他的喉咙。

乌鸦再次闪过刺向脖子上的军刺,腹部一阵锥心般的疼痛传来。没想到那个女人在把军刺刺向自己脖子的时候就已经量到自己会闪躲,刺到中途时军刺已经从右手上脱落,正好落入已经等在下面的左手,然后在自己防不胜防的情况下c入自己的肚子。

“这把军刺的放血漕是我特制的。很快你就会死了。”林淡妆笑眯眯地说道。在她把军刺捅入对手肚子的那情。

乌鸦看着c在腹部的军刺,以及那沿着军刺汹涌而出的鲜血,心里突然一片空灵。那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但听到血流的声音。那多年的苦难以及压在头顶上让自己喘不过气的恩情都会随着自己的死去而消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没有恩情谎言承诺寂寞和欺骗——什么都没有了。

结束生命是种解脱。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想做的是——再看这世界一眼。

乌鸦努力地想转过头看看那不远处的繁华所在,他多想能和那普普通通的人一样,安静地看场电影,为了自己喜欢的艺术而疯狂的叫嚷一番,或者买不到票而大发一通脾气——

那样的生活好幸福!——

红馆里的气氛越加热烈,蔓式歌迷们喊叫的口叫一声比一声高,在红馆外面都能传的老远。虽然现在还是冬天,可已经有很多歌迷开始脱衣服,他们已经喊的汗流浃背。演唱会总导演也发现这种情况,让红馆临时地开了几扇空调。这里面的温度实在是太高了,必须要降降温。

沈漫歌唱完一首歌又进了后台,刚才秋的主题舞台也跟着她一起退了回去,数字流的镜像墙又重新合拢。随着镜面上出现倒计时牌,歌迷们也跟着那跳动的数字大声呼喊起来:十、九、八、七——三、二、一、零——沈漫歌,我爱你——沈——”

随着歌迷们惊天动地的呼声,数字流的镜像墙再次向两边收缩,另一幅主题舞台缓缓推了出来,沈漫歌一件长到膝盖的蓝色毛衣,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和格子围巾,脚下穿着牛仔裤和长筒皮靴,一幅家常打扮的出现在了公众面前。这样的沈漫歌很阳春白雪,也更具亲和力,歌迷们看到了居家打扮的沈漫歌,更是觉得亲切自然,叫的也越发大声——

“沈漫歌,我爱你——”

“蔓式歌迷。天下无敌——”

“沈漫歌,无论你怎么样都是最漂亮的——”一个男人大声地喊道。旁边的女友不乐意了,掐着男友的手臂:“你不是说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吗?”

男人痛的呲牙咧嘴。“是是。你是最漂亮的。和沈漫歌一样漂亮——女人真是奇怪,一边禁讨厌男人说谎,一边又不停地在男人说谎。”

这次出现的是以冬天为主题的舞台,这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满世界都是雪,地上,树上,远处的屋顶上,整个世界白茫茫的——沈漫歌正站在一个雪人面前帮它用红辣椒安鼻子。当她把那根红辣椒c在雪人的脸上正中间时,歌迷们欢呼起来,拼命地鼓掌——这群没智商的可怜孩子。

“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很特别的人。”

第269节、总有些人能让我们为之放声歌唱

听到沈漫歌说话,全场歌迷都安静了下来,整个红馆静悄悄的,连有人迫不得已的咳嗽声都刻意压抑,生怕惊扰了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沈漫歌的眼神扫视过全场,然后在某一个点上稍微停留后,突然绽颜微笑起来。漫天飘舞的雪花、胖乎乎地雪人,围着格子围巾地少女、以及少女那让人温暖到骨子里的笑容——,一,一幻的画面。如果旁边再有个王子,那么这就是童话里面公子与王子的翻版。

没有声音,只静静地看着这幅景,那个站在雪地里巧笑嫣然的女子,就有不少在场的歌迷心都醉了。听歌是一种享受,只静静地看着她的笑脸,也是一种很唯美的享受。

“突然觉得很感动。想哭。”一个女孩儿眼圈红红地对身边的男友如是说。

男友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握紧她的手。他是男人,男人是有泪不能轻弹的。但他突然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这个感觉很微妙。有些酸,又有些甜。软绵绵的,在空中飘来飘去。好像明白些什么,却又追寻不到它的轨迹。只能任它在心里游荡,那份触感也一圈一圈的荡漾开来。

沈漫歌开口了,用那张能唱出世间最美妙音乐的动人小嘴说话:“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瞬即逝。有的像恒星,无论悲伤欢乐一直守候在身边。有的人是流星,有的人是恒星,无论你执着的是那一种,但总有一个人能让你情不自禁地为之放声歌唱。一首老歌《与你同行》送给他,也送给那些在流星和恒星之间踌躇不懂取舍的女人。”——

我把桅子c在发前

你在门口滚着铁环

那本发黄的小人书

我们看了一遍又一遍——

想起那个白雪皑皑的冬天,

两个孩子步履蹒跚

深一脚浅一脚走过童年——

vip包厢里,一屋子人静静地听着沈漫歌的歌声,看着她在雪地里深情歌唱的脸,没有人说话,这儿和观众席位一样哑雀无声。

良久,当沈漫歌把一首《与你同行》唱完后,李墨才从她的音乐中醒过来,疑惑地问:“漫歌说这首歌送给一个特别的人,那个人是谁?为什么要说那样一番话?”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被李墨这个问题给搞的古怪起来。沈漫歌这番话送给谁?有几个人是心知肚明的。唐佳怡、李泽明、刑恒基都是知道的,而李墨、黄灵儿、黄灵儿的母亲和弟弟以及刚刚赶过来的秋若若潇影是不明白的。

“怎么了?都不说话?”看到众人的脸色,李墨更加觉得好奇了。

“呵呵,李老师都不知道,我们怎么能知道呢?她可是你的徒弟啊。回头你去问问,我们也好奇啊。想知道到底是那个男人那么厉害,让我们的女神都动凡心了。”刑恒基眯着小眼睛笑呵呵地说道。这屋子里有不少人在,既然林枫和沈漫歌两人自己没有把这事情讲明,他们也不愿意暴露出去。

“唉,漫歌这傻孩子,终究是掉进情网了。看她这语气怕是再难爬出来了。但也别当众讲出来啊,那些媒体都是干什么的?就是在你的话里挑刺的。估计明天这句话又要成为他们炒作的对象了——”李墨有些感叹地说道,以他资深媒体人的经验看,这种事还是隐藏起来的好。有几个混到这种天王天后级的人物会公布自己的私事的?

“漫歌姐姐也是女人,陷入情网也是正常的。”倒是坐在李墨旁边的唐佳怡开始替沈漫歌讲话。

其实,沈漫歌一开口说那句“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特别”的人时,她就知道那个特别的人是谁了。沈漫歌和林枫的事她清楚,而且自己也向她下过战书。她的资本太多太多,除掉她身上那音乐神坛女神的光环不说,她本人也是一个极其有魅力的女人。知性、雅致、善良、温柔——还有那无可匹敌的气质和倾》+的了呢?

而自己呢?自己有什么?漂亮?漂亮的女人太多太多了。自己有是和林枫多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以及对他无私的爱。但是这够吗?会不会太普通了些?世界上有一千个唐佳怡,却只有一个沈漫歌。自己能竟争的过她吗?

她以为沈漫歌没有自己爱的深,但现在她敢对着自己的亿万歌迷为一个男人“放声歌唱”,难道还不够吗?要是其它的男人听到

话会怎么想?枫哥哥应该会很感动吧。

沈漫歌,和这样的女人抢男人。真难啊。

“对了,林枫怎么还不回来?演唱会开始的时候就去了洗手间,现在演唱会都快要结束了,他还不回来。跑去做什么了?就是蹲在厕所里面拉金条,也应该拉出来了。”刑恒基大大咧咧地说了一个和自己的身份很不相配地笑话来活跃屋子里面的气氛。在众人笑出声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也确实又融洽了起来。刚才因为李墨的两个问题而导致的尴尬局面又消失了。

“就是。林枫去那了?怎么漫歌的演唱会也不看了?”李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疑惑地问。

“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黄灵儿的母亲对林枫极有好感,现在听到林枫消失不见,担心地问道。要是在内地,她都要派人去寻找了。

“大家不用急。没事的。我派人去找找。”李泽明笑着说道。

“我去找吧。”唐佳怡自己站了起来。一方面她也确实担心林枫,另一方面,她想出去吐口气。沈漫歌给她的压力太大,自己也得努力发动爱情攻击才行。如何开始呢?

“我陪你去。”黄灵儿也从她母亲身边站了起来。

“嗯。”唐佳怡点点头。

当两个女孩儿一起关门出去时,屋子里传来黄灵儿弟弟喜悦的声音:“刘若英也来了——刘若英是今天晚上的嘉宾吗?”——

林枫看着站在他面前大口喘气地丰雅,笑的很开心。“不错。不错。洪门果然是藏龙卧虎啊。你的身手在洪门排第几?应该是前几名吧?能挡住我缥缈三击的人可不多啊。你应该骄傲。”

“你没必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丰雅摸了把脸上的血水,讥诮地讽刺道。那脸上的血水便他这么一抹,面积反而更大了。样子也更加恐怖。

林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丢了过去,笑着说道:“来,把这个药涂在上面。很快就能止血了。”

丰雅没想到林枫竟然会主动给他药,微微迟疑后,又把他的药瓶丢了回去:“你的药我不敢用。我自己有。”

丰雅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后把整包药往自己的脸上涂过去。白色粉末渗入了血水里,不一会儿就凝固了,结成一块块红色的泥状物体。

其实丰雅是一直想往脸上涂药的,但是林枫攻的太急,而且谁知道他会不会趁着自己擦药的时候突然袭击?通过对他的了解,他的人品是极端的不能信任的。但林枫主动给他药后,情况就不同了。虽然不敢用他的药,但能把脸上的伤治一治,总比这样坚持着打下去好。丰雅以自己最快的速度上好了药,然后握着匕首紧张地看着林枫。防备他的下一轮攻击。

“哈哈,你应该相信我的人品。虽然我不喜欢别人比我长的帅,但我也不喜欢别人太丑影响我杀人的心情——你现在的样子太丑了。

林枫眼神朝着正被林一和林二攻的豪无还手能力节节败退,身上已经多处挂彩的边炎,笑着说道:“游戏好像就要结束了。接下来你可要注意了,我要抹脖子了。,刚才你干吗那么拼命啊,一幅同归于尽的样子。直接让我抹了不就行了吗?省得现在这么麻烦。”

林枫埋怨地说道,让丰雅的脸气的扭曲,刚刚涂上药粉凝结成泥状的脸因为面部肌r的蠕动,而分裂开来,并且有脱落的架势。丰雅也感觉到了,心里恨不得把这个有着y险用心的家伙千刀万剐。

边炎那边节节败退,自己这边也是凶多吉少,乌鸦那边还没有消息,看来,今天是要全军覆没了。心里这样想着,但丰雅的嘴上却不敢示弱。看着林枫,冷笑了起来。

“别笑了,想说什么就说吧。你笑的样子真他妈丑。”林枫摆摆手示意他停止。突然,自己咧开嘴笑起来,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看到没?应该这样笑。帅吧?”

丰雅一个踉呛差点载倒。这男人——真他妈能搞。

“你不顾及你女人的安全了吗?沈漫歌——渍渍,多么迷人的女人啊,就这样死了是不是太可惜了些?”丰雅讥笑着说道。说到沈漫歌这个名字,他的表情又情不自禁地扭曲了一下。

林枫是什么样的人,精的跟个贼是的,这样的表情怎么可能忽略。眯着眼睛问道:“你和漫歌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六年——我不认识她。”丰雅满脸愤怒地盯着林枫。这个家伙太无耻了。不直接问自己认识不认识沈漫歌,却问自己什么时候和沈漫歌相识,自己也笨,就

口答出来了——那个女人,是心中永远的痛啊。▊

“你是六年前认识漫歌的对吧?”林枫笑着问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

“哦。六年前——那个时候漫歌还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呢。你是洪门的,应该是去那座城市执行什么任务——沈漫歌这样的女人在那儿都不会默默无闻,一个偶然的机会,你见到了她,然后惊为天人——你还追求过她对不对?然后被她冷淡地拒绝了。听李墨说漫歌那个时候的性格还很冷呢——哎呀,这怎么像是三流偶像表情那样痛苦,瞳孔还涨大,不会是让我猜对了吧?”不顾及对方的感受,林枫笑眯眯地说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丰雅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温和的脸在碰到林枫后再怎么也温和不起来了。总要种暴怒地感觉。

“是吗?真的不认识?”林枫冷笑着说道“我一直很奇怪你们的动机。得罪你们洪门的人是我吧,你们要杀的人也是我,我都主动送到你们面前了,你不让属下来围攻我,反而把人都红馆那边送。这应该不是你这种智商的人干出来的庸招吧?那么,也就说明红馆里面有你在乎的人,也或者说是有你恨的人。那个人除了漫歌还有谁?你刚才说到她的名字时表情很不对劲呢。”

丰雅被人猜中心事,疯狂地笑了起来。“林枫,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智商了。你知道吗?洪门里面有很多人在拿到你的资料看到你的所作所为时,都以为你是傻瓜。可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虽然我当时并没有和你打过交道,但对你的师父林白还是了解的,那是一个很厉害的男人——他教出来的徒弟真的会那么差?”

“现在我才知道,你的智商远远超过我预测。不错,沈漫歌就是我恨的人。我在六年前就认识她,但她不给我任何机会。我在洪门这么做牛做马做人家的狗,想尽一切地办法往上爬,就是想配的上她,有一天能骄傲地站在她面前。没想到却被你捷足先登——哈哈,既然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要得到。那就把她毁了吧——”

林枫摇了摇头。“你太不了解漫歌了。或者说你太不了解女人了。有些女人会因为你的地位改变而改变对你的态度,有些女人不会。漫歌就是这种女人。”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且站在那么高的位置,看到她的人很多很多,喜欢她的,追求她的男人何止千万?钱比你多的权比你大的长的比你帅气的数不胜数,你爬到洪门的门主又如何?”

“一直到我的出现,她才动了凡心。她不会因为你有钱就爱上你没钱就讨厌你。她觉得感觉好就会和你在一起——比如她对我就是这样。你的智商虽然很高,但是对女人方面还是白板一块呢。兄弟,下辈子泡妞前先研究研究《泡妞宝典》吧。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咱们继续。赶紧把事情解决完,我要回去给我们家漫歌送花呢。”

“你没机会送花了。乌鸦他们会把整个红馆给炸掉。”丰雅冷笑着说道。这句话也只是起到威胁作用,先不说乌鸦他们有没有机会走到红馆,就是让他们进去了,能让他们把红馆给炸了?政府还把派部队平了洪门。政府之所以允许这些古老的门派生存,一方面在有些时候是要借力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做的也并不过份。像炸沈漫歌的演唱会这种事——就算洪门政府公关做的再好,也是没用

“不。是乌鸦没机会进去了。”一个女人笑着从黑暗里走出来。

一把银色前端带有消声器的手枪正指着丰雅。后面又跟过来几个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受伤的男人,同样的,他们手里也握着手,分别对着丰雅和停止打斗的边沿。他们两人被包围了。

“乌鸦死了?”丰雅脸色暗淡下来。那个男人对自己忠心耿耿每次都能完成自己交代的任务,没想到在这次任务中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他还想占人家便宜呢。”林淡妆这句话是对着林枫说的,妩媚地对他使了个媚眼。林枫苦笑不已,那个男人能占到你的便宜啊?你不把人家捅成筛子才怪。

“好了。游戏提前结束了。我要回去给美女送花了。”林枫后退几步,笑着说道:“s击。”

“等等。不然可要出大事了。”一个稚嫩的童音传了过来。

第270节、大家一起死吧

她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却长满了虱子。

东郭秀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但更多的时候,她希望自己是个男人,也确实把自己当成了男人。因为,一个女人是没有办法在充满了明争暗斗与y乱奢靡的大家族里生存。谋略、算计、布局、攻击、杀人等等,这些只有最优秀男人才会做的事情组成了她的生活。她的大脑每一刻都在算计或者提防陷阱。

衣光鲜亮的生活中,谁又能了解躯体深层的腐朽?

她与林枫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秦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上,两人虽然称不上相谈甚欢,倒也勉强达成了一个协议。在他们对付蔡白两家时自己还在旁边帮了一把手。香港如果比作一块蛋糕的话,他们这些人都是有机会执叉的人,叉子就那么几把,有人想进来,那自然有人需要出去——他们达成的协议就是拉他进来,送白蔡两家出去。

在那场风波中自己家族得到的利益并不多,但她仍然选择了和当时还处于劣势的林枫合作。商人就是赌徒,需要有敢赌的魄力。果然,他胜的干净利落。

其实,在那场晚会之前她就派人去调查过林枫,卖养r串、酒吧服务员、学生、香港突然冒出来的俊才——,|查资料时差点让她把含在嘴里细品的的红酒给喷出去。这几个身份相差太过悬殊了。而且她还敏锐的发现,这个男人在到达明海前的经历是一片空白,利用东郭家强大的人脉网竟然调查不出来。他那些年做什么去了?

她终究是个女人,也没能摆脱的了自己的好奇心,在那场晚会上主动去找了那个笑起来很欠揍地男人。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现在自己最想做的是杀了他。

家族内部仍然有反对一个女人担任当任家主的声音,几个不成器的表哥表弟仍然在上窜下跳。但这些对她来说不是威胁。威胁的是来自外面的林枫。

他在香港发展地太快了,个人的实力在飞速扩张。枫林国际旗下的地产、电子、建材、能源、网络、娱乐等等业务都在高度展,而且有李刑两家做左膀右臂,和秦家关系密切,而且秦家又站着港督——这样的势力不说在香港独一无二,但他跺跺脚。还是能响起香港一场地震的。

一个超级集团正在成长,这样的局面不是东郭秀愿意看到的。也不是秦家不愿意看到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竟然不加以限制,那只有自己出手了。本来她也不会这么大动作动手的,会考虑一个很美好的局。没想到今天遇到这样地事情,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她要做地,只是在后面推一把就行了。当然,如果洪门那边的人直接把事情都做完了更好。最好是双方互相消耗,然后同归于尽。洪门也不是善类,在南方也是一个超级存在。只是进军香港地步伐每次都被几大家族默契地挡在了外面。

身体上的虱子很多,就只能捡最大的那只掐了。林枫。那个让人摸不清心思的男人终将要成为利益斗争的牺牲品。

东郭秀突然觉得有些冷,双手抱拳地靠在车门上。抬头看着天空那轮散发出苍白颜色的月亮。女助手很快的就从车里拿出件黑色外套,帮忙披在了东郭秀的肩膀上。

“那边地情况怎么样?”东郭秀若有所思地问道。

“原来是林枫占了上风。但现在情况又有了变化。”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什么变化?”

“出现一个孩子。然后林枫他们都束手就擒。”

“孩子?”——

谁家的小p孩儿跑这来了?

这是林枫听到那稚嫩地声音后地第一感想。一个身材短小,身高不足一米三的小孩儿从y影里走了出来。小孩儿脸上的表情也很稚嫩,但身上却穿着一套童版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衣上打着一条漂亮的领结。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都不许动。要不然会出大问题。”那个孩子边往这边走边说道。

“你是谁?”林枫没好气地问。杀人属于暴力事件,是不能让小孩子旁观的。影响他以后的正常发育。

“我是孩子。”小孩儿笑着回答。

“谁家的孩子?”

“洪门的孩子。”

林枫回过头,看到边炎正看着那个孩子咧着嘴笑,而丰雅的眼神也亮了起来。林枫知道了。这个人不是普通的孩子,而是洪门的孩子。林枫的瞳孔有些收缩。对着林淡妆打了个眼神。

“哎呀,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真是漂亮呢。来,让阿姨抱抱。”林淡妆满脸笑意地向那个孩子走去。

“狐狸精,你最好站在那儿不要动。不然,我可要按动这个按钮了。”那个孩子对着林淡妆晃了晃手里的遥控器。黑色的塑料外壳上,有一颗显眼的红色按钮。他的大拇指正轻轻地放在上面。

“哎哟,这孩子怎么这么说话呢?好没礼貌哦。来,乖孩子,阿姨带你去买糖吃。”林淡妆笑着说道,再次向着孩子靠近。只是挪动的脚步不敢像以前那么大了,有些小心翼翼。

“哈哈,阿姨?好吧,既然你喜欢这个称呼,那我就叫你阿姨吧。其实我更喜欢叫女人s货、狐狸精、贱人、妈妈——每次在床上的时候,我都会这么叫。很大声地叫。哦,忘了告诉你,我虽然是孩子,但我不吃糖。”孩子的眼神肆无忌惮地在林淡妆胸前那双呼之欲出的饱满上打量着,y秽地笑了起来:“我喜欢你的胸部。好大。我把脑袋放在上面一定很舒服吧。”

看着对方那y秽的眼神,林枫都想冲上去把他的眼睛给挖了。敢这样看自己的女人,真是不想活了。但此时的情景却不得不忍下这口气来。

林淡妆神情一愣,然后笑的更加妩媚起来。胸前那对饱满也更加的摇摇欲坠。一边朝着那个孩子走去,一边指着自己的胸部说道:“是吗?你喜欢这个?舒服不舒服要试试才知道。你来试试吧。”

“我可不敢试。据我所知,除了那个男人上过你,其它想占你便宜的男人都死了——如果你再敢往前迈一步,你就会听到轰地一声巨响。然后,就有人会死、有人缺了胳膊或者是一条腿、有人从红馆里冲出来,脸上那尖叫的表情真的很可爱——呵呵——”

孩子握着那个遥控器狂妄地笑起来,一个孩子做出这样的动作让人觉得诡异之极。

因为怕洪门来捣乱,林枫特意让人运了几台检验仪器放在入场口的验票处,携带的刀具或者易爆物体都会被检验出来。而这个孩子说出这

却不得不信。

他是孩子,洪门的孩子。根据手下人提供的资料,这个人也是个不得不防的人物。他虽然长着一张娃娃脸,身材也非常矮小,但他的年龄却有三十多岁。没有人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孩子即是他的名称又是他的外号,这个人绝对是个极度危险人物。

他没有武功,甚至因为体质原因手无縳j之力。但他有一项特别的能力。他会制造炸药。随时随地的能制造出威力强大的炸药。门口的检验仪虽然能检测出成型的炸药,但对几个螺丝钉却是检验不出来的。而且他进场后也能找到自己想要的材料。这个人的炸药制造方法匪胰所思,也让人防不胜防。

他既然敢从后门出来,证明他已经在里面放置了炸药。当然,这也许是故意恐吓。但是,那里面有自己的女人,林枫不敢拿她们的安全冒这个险。

“你这个小坏蛋,连这个都知道。”林淡妆妩媚地白了他一眼。掩嘴娇笑:“不过人家喜欢你呢。你这样的男人——人家很想试一试。说不定会很有情调呢。”

林淡妆说着又继续向孩子走去,孩子冷笑着举起手里的遥控器,一幅作势要按的架势。林淡妆有些气愤地停下了脚步。

“哈哈,我可不上你这个s货地当。我知道你再向我走三步就能杀了我。所以。别再往前卖一步,就保持这个安全距离就好。不然,会有很多人和我陪葬。”孩子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丰雅和边炎走过去挡在孩子前面,两人知道他没有功夫,很容易受到伤害。如果他们偷袭,他连一招都挡不住。现在几个人地命都握在他手里,他们可不能让他受到攻击。

“师叔,回来吧。”林枫笑着说道。虽然知道那是一场美人计。但看到自己的女人对着别的男人说那样的话,林枫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况且,看这招架他们对师叔也作了一番了解,根本不吃这一套。

林淡妆听话地退回来,走到林枫身边,身体黏在林枫身上。痴痴地笑着说道:“小y贼,你吃醋了?”

“是啊。我不喜欢自己的女人这么对别人。”林枫坦白的承认了。

“咯咯,小y贼也会为人家吃醋呢。真开心——你知道啊,人家这是为了杀那个恶心的男人,只是一种欺骗地手段而已。你看,人家都知道了,只有你上过我,其它想上我的人都被我杀了——好讨厌啊,人家的名声都被败坏了——”林淡妆趴在林枫怀里撒着娇,假装伤心地说道。

“师叔。我们不要理他们。”林枫有些歉意地说道。

“嗯。你不让我理,我就不理。小y贼。我教你的那招你在大明星身上用过没?人家被你折腾的下不了床吧?”

“呃,师叔。咱们回去再讨论这个问题吧——”林枫有些尴尬地说道。

“嗯。回去我们在床上边讨论边实践。我又研究出来一招呢——”林淡妆乖乖地点头。

“——”林枫体内的欲火又是一阵乱窜——真是要命啊。

“你想干什么?”林枫转过头,明知故问地看着被自己地手下围在中间的三个人说道。

“放我们走。”孩子理所当然地说道。

“凭什么?只要我一个命令,他们就可以把你们s死。”林枫冷笑着说道。

“如果不答应的话,会有很多人陪我们死。哦,还有你另外一个女人——真是羡慕你啊,有两个这样的女人,玩3p一:+哈,死了一个就可惜了——一。啊。”孩子那张娃娃脸又哈哈地大笑起来。长相和笑的声音极其的不搭配。

林枫遗憾的摇摇头。“可惜啊。我没试过。”

“哦。是吗?人活着的话,你还有机会。如果人死了,你想试也没机会了。”

“你敢炸了红馆?你就不怕政府找上你们洪门?”林枫笑着问。

“哼,我是白痴吗?我是天才。我做的炸弹只会掀了整个舞台,其它地人会没事的。而且它爆炸地声音极小,又加上巨大的音乐,别人根本听不出来。那些媒体只当是发生了火灾,不会知道那是炸弹地威力的——哈哈——我的条件如何?”

“不如何。我要想想。”林枫摇摇头。就这么放了洪门两个主力干将回去?林枫有些不甘心啊。

“我可警告你。只要我轻轻地按一下这个小按钮,或者我被你们杀了这个遥控器摔在地上,都会引起里面炸弹的爆炸。演唱会快结束了,我可不想炸一个空空如也的舞台。现在,给你一分钟考虑时间。”

孩子再次对着林枫晃了晃手里的按钮,满脸冷酷地说道——

刘若英是沈漫歌的好友,也是今天晚上沈漫歌女神演唱会的表演嘉宾。她本来今天晚上有一场戏要拍地,但好友邀请,她自然要应充。而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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