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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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墨一边听,手指一边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满脸骄傲地说道:“以前。每到夏天,几乎所有的人在ktv唱歌时都会唱梁静茹地那首《宁夏》,估计从今天开始,她们会改唱漫歌地《今年夏天》了,这首歌真是不错啊,漫歌尝试的这种风格相当成功,淡淡的蕴涵着爱恋的歌词、轻快的曲调,用她那独有的嗓音唱出来,真是——给人很舒服的感受啊——”

“呵呵,确实。我也是很喜欢这首歌。第一次见到漫歌姐姐唱这种风格的歌曲呢。真的很好听。”唐佳怡笑着说道。

“李老师带出来的好徒弟啊。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如果不是李老师,我们如何能享受到这种天籁?感谢李老师。”李泽明微笑着向李墨抱了抱拳。他对交际礼仪十分娴熟,这点儿马p功夫还是有地。

“哈哈。主要是漫歌的苗子好。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他们这些孩子也都争气——”李墨笑着摆手推脱李泽明地夸奖,但脸上笑意却浓地怎么也化不开。眼神又放在了唐佳怡地身上,这孩子灵气不比漫歌差,又有这么好的平台,以后地前途不可限量啊。但自己要把握的好才成,要洁身自爱,千万不能学娱乐圈的其它明星那样。乱七八糟的——

“奇怪,林枫上了趟洗手间怎么还没回来?不会掉进去了吧?哈哈——”刑恒基笑着开了个玩笑。可这一说还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林枫只是说去了趟洗手间。那么久了,怎么还没回来?——

“你说什么?”边炎提着刀就要往林枫面前冲过去。本来被自己视为一个废物的竟然满脸不屑地说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不砍他两百刀,这种恶气怎么也出不了。

身子刚动,却被随之走到他面前的丰雅给一把抓住。

“丰雅,你干吗?松开我。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这个家伙留给我。”边炎一把甩开丰雅地手,满脸怒气地喊道。

“边兄弟,他这是故意激将你。别听他地,咱们速战速决,一举把他做掉,然后赶紧撤退。你忘记了吗?香港是他的地盘。等他地人来了,咱们只能跳海游回去了。”丰雅一脸认真地看着边炎说道。

“激将法?哼,对他我还不屑用。你们围攻好了,反正那个废物也不是我的对手。还西王呢?对了,你们名次是怎么排的?西王不是在东王的前面吗?怎么我觉得应该排在最后面啊?”林枫脸上不屑的味道更加浓重了。他就是要故意刺激这个性子暴烈的边炎,能让他们窝里斗一番最好了。笨人是用来干什么的?被例用的。谁让他们笨呢?

这番话果然是刺中了边炎的内心深处。洪门上百年的规矩都是西王的名次在东王的前面,上一任的四王也是如此,但到了自己这一代却出现个例外。自己的地位总是比这个东王低了一头。先不说在门派里那些人对丰雅的态度比对自己更加的谦卑恭敬,就是门主在对两人的器重上也是截然不同的。什么事都找他们商量,自己只是个冲锋陷阵的份。虽然自己表面上大大咧咧地假装不在乎,可被门下弟子以那种可怜的眼光看待,真他妈不是个滋味,心里也早就对这个东王很不爽了——

更加可恨的是这次门主在派两人出来执行这个任务时又特别交代,同商量,有

事要多听听丰雅的意见——,,己的前面。而林枫这句话一针见血,更是自己一直努力回避的。现在被他揭开伤疤,也不由得边炎大发雷霆了。

边炎挥刀指着丰雅以及其它想上来帮忙的门下弟子,满脸杀机地说道:“我要和这个混蛋单挑。谁要是敢上来帮忙,我一刀砍了他。丰雅,连你也包括在内。别怪兄弟呆会儿翻脸不认人,我可是提前给你打过招呼的。”

“边兄弟,你上当了。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丰雅苦笑着说道。没想到对方的一句话就让边炎的反应这么强烈。看来这家伙对自己不爽很久了。

“我不需要想。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y谋诡计都会瓦解。我砍了他再说。”边烈说着挥刀就向林枫冲过来。虽然边炎是有勇无谋之辈,但身手倒真的不错,刀风凌厉刁钻,攻击速度非常快,一刀连着一刀,一刀快过一刀,连绵不绝。一时间林枫竟然被的连连后退,洪门四大天王倒确实不可小觑。

“我们不能让这个家伙坏了事,杀他是主要的,但破坏掉这场演唱会也是要完成的。我不喜欢看到他的女人这么风光。乌鸦,带人进去。”丰雅对着身边的一个表情y冷脸上有条赤目惊心地刀疤的男人说道。

“是。”那个男人应了一声。就招呼身后地同伴一起跟着他向前移动。

丰雅吩咐完手下,注视着正在与林枫激斗在一起的边烈,虽然脸色平静,心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怒意。“如果不是情势需要,直接让你死在这里好了——可恨啊,还要我丰雅给这头没脑子的猪掠阵。”

乌鸦一行人刚露出个头,砰地一枪打了过来,有一个黑衣人腿部中枪。整条腿都被狙击枪那强大的子弹冲击力给轰碎了。黑衣人直接晕倒。乌鸦没有任何表情地走到他面前,小声地嘀咕了一声,掏出一把枪,对着他的脑袋瞄准——他们不能有小辫~|

解决掉自己的同伴后,乌鸦再次挥手,一行人再次前行。只是这次更加的小心翼翼。虽然不时有狙击枪子弹打在身边。却再没有人员伤亡——

一辆银色地劳斯莱斯快速地行驶在前往红堪体育馆的公路上,这是劳斯莱斯公司为了庆祝75周年,全球只限量发行放国内市场,只有75车销往国外。此车的价值昂贵的让很多人穷及一生而可望不及及。不仅如此,这辆车的前后还各有一辆灰色豪华奔驰在护航,可见劳莱莱斯里面地主人非富即贵。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些?”一个清冷地声音问道。

“沈漫歌的演唱会已经开始了。”女助手并没有直接回答,间接地说道。

“门口应该围着不少人吧?我们现在进去方便吗?”

“已经和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官打过招呼,到时候他会安排我们进去。”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那就好。”女人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这时,车里突然想起电话的震动声。女助手从口袋里看了看号码。然后把电话递给正舒服地躺在车上手里捧着杯红酒地女人,恭敬地说道:“小姐。电话。”

那是一个打扮中性的女人。上身是一件红色的特制跑马装,下身是宽松的马裤。脚下穿着一双尖头马靴。头发高高地盘发,露出修长的脖颈。那l露出来的肌肤洁白细腻,仿若刚初生的婴儿般。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

“谁地?”女人优雅地品了一品杯子里的红酒,在口腔里慢慢地回味着,眼神微闭,并不急着接手下递过来地电话。

“是暗组的。”女助手小心翼翼地说道。依然保持着刚才递电话地动作,手的姿势没任何改变过。

“哦。”女人迟疑了一下,把电话接了过去。当她接完电话时。刚才还面无表情地脸已经盛满了笑意。

“来的晚来啊。错过了沈漫歌的几首歌虽然可惜,但却遇到另外一场大戏。”女人一口饮尽杯中的红酒。开心地说道。女助手把杯子接了过去。

“暗组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而且是好事。”女秘书看到小姐高兴,自己的语气也轻松了许多。做下人的要懂得进退。太拘谨了不好,主人会以为你是块没有情调的木头。太随便了更是大忌,主人如果觉得你不尊重他,那也是你走人地时候了。所以,要随时根据主人的情绪来调控自己地情绪。她深思时自己要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她开心时也要能和她聊几句。

“不错。确实是喜事。林枫和洪门的人斗在了一起。”小姐十指交叉地握在一起,笑着说道。

“那我们要做些什么吗?”女助手笑着问道。

“当然。这次可是个好机会。我们可不要错过。通知远程狙击手在附近几座高楼上布点。要注意,小心已经有其它狙击手捷足先登。”沉吟了一会儿,小姐再次开口:“通知几个帮派头头,让他们召集身下身手比较好的人过来。但要保持距离,得到我的命令再冲过去。”

“是。小姐。我们是要帮林枫吗?”女助手好奇地问了一句。

“帮他?我们为何要帮他?”小姐看着女助手那张俏脸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女助手赶紧低下了脑袋。“香港太小了啊。”小姐轻轻地说道。

第266节、枪口对准林枫的脑袋

边炎的攻击越来越猛烈,本来他以为十招之内必将斩敌首级,没想到拼命的攻了数十招,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摸到——曾经摸到过,林枫在挡他一招“太极闪”时避无可避,然后撞进了他的怀里,自己那个太极圆轮的太大,收招不及,肚子被他狠狠地招呼了几下——这是两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是唯一的一次。

洪门的四大天王虽然是跟着少主一起新上任的,但都是洪门数万名弟子中选择出来的绞绞者。第一条是忠于洪门,第二条便是才智武功有一条极其优秀才行。边炎也是靠自己的实力过“洪门铁三关”后闯出来的西天王。他以为,在四大天王中,除了北王洪冲那个变态的家伙,其它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也一向的不喜欢动脑子,武力都能解决一切,还用那玩意儿干吗?用它盛j子就行了。

边炎又是直直的一刀劈过去,林枫又朝后退了两步。又一刀落空,边炎大为恼火,提刀追上林枫后退的步伐,一刀快过一刀的劈来。边炎的刀法简洁直截,大开大阖,倒有些名家风范。林枫倒有些起了爱材之心。这样身手高超的傻瓜能收来做小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几句马p一拍,他的脑袋瓜子就热了,不要命地往前冲。人挡杀人,神挡——被神杀。忠心耿耿、不懂勾心斗角和背叛。是网络小说写手最喜欢给男主角安排的弱智型小弟。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自己的小弟一个比一个精明。控制起来也不容易。总是得小心翼翼地维持势力平衡。特别是水妖那家伙,要不是小时候自己救过他的命,估计他现在鸟都不鸟自己。就是现在,让他干没脑子的事他也会不屑一顾。这样的良将难求啊。樊为何比韩信的下场好那么多?就是因为樊智商低只懂得拼杀不懂得计谋。

可惜这样的人才终将要死在自己的手上。林枫现在表面上一直处于下风,其实也是他故意为之。这个家伙的身手不错,强杀的话自己也会比较耗体力,而且旁边有个冷面狐狸在一直虎视眈眈,自己一心二用,还要保留体力来对付他,很危险。

而自己不停地后退,而且时不时地激他两句。边炎越打越火,一幅拼命的架势。林枫知道,自己的目标快要达到了。只要他再跟着自己退两步。两步之后,自己就毫不费劲儿地把他做掉了。

两步之地就是师叔狙击枪的攻击范围,只要到了那个地界,自己立即反击两招,然后趴在地上。以师叔的枪法,一枪爆头不是难事。单挑?多么白痴的做法啊。傻瓜才干那种在杀人前丢给对手一双白手套,说“我要和你决斗”的蠢事。我们有个写手同行叫普希金,他就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边炎又一招“撩鱼式”挥来,林枫脑袋后仰,然后身体假装站立不稳地踉跄后退几步。林枫已经退到了林师叔的攻击范围。只要他追过来,就是被一枪爆头的时候了。林枫心里隐隐有些开心。赶紧解决掉这个白痴,然后再用自己无比牛地身手却解决掉那个东王丰雅。先把他打趴下,然后再在他脸上划两刀,,最讨厌长的没自己帅还一幅装样子的家伙。自己装是可以的,别人装是万万不能的。

林枫在后退的时候还用脚尖踢了一下边炎的跨部,不知道有没有踢中他的小弟弟,但是看他呲牙咧嘴地样子好像不太好受。对方那张本就平凡的脸憋的紫红。连连失利已经让他颜面扫地,想起刚刚开始自己说的话,更是有种想砍人的冲动——当然,他也一直在砍,就是没砍中而已。

受到攻击后的边炎更加的愤怒,看到林枫又后退几步。快速地揉了揉跨部,又提着刀要追过去。一道白色人影快速闪过,边炎刚迈出的步伐又被人拉了回来。

是一直在旁边观站地丰雅。丰雅也是第一次看到林枫的出手,他也有意地看看边炎地身手,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他一直在旁边留心地记忆着。可林枫反击的很少,却不停地后退让他起了怀疑。难道对方的实力本就如此?

不可能。他虽然没有见过林枫出手,也没有他与人决斗方面的资料,但是凭他师父的身手以及林枫以前被誉为师门百年难遇的习武奇才这个传言而否定了林枫武功低下这个可能性。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林白那种心高气傲的人的赏识?这样的人凭什么能当上青衣门的门主?只要边炎这种满脑子大便的家伙才会说青衣门是个小门派。是的,百年前他们连给洪门提鞋都不配,但近数十年来,青衣门出来几位天资卓越的

而且是他们最先走入都市,将古武术与现代科技结合和政治人脉上大力投资,青衣门像发酵地面团般快速地膨胀起来。现在的青衣门虽然在总体实力上不如洪门,但他的发展执势头却极其稳健。不然,也不会有“北青衣,南洪门”的传言。

既然他的武功不错,那他为何一直闪避而不攻击呢?就算他武功没有边炎厉害,也不至于差到豪无还手能力吧?虽然他也有技巧的攻击几下,但是这在旁观者看来根本就是故意为之无关痛痒。他好像一直想引着边炎后退——

留心了林枫动作,再看看他们年处的地形。丰雅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狙击手。边炎已经忽略了他们的地形和对方有狙击手这个事实。他是想把边炎引到狙击范围下,然后不费吹灰吹力地将他杀死。然后再全身心地对付自己——

再也顾不得边炎所说的不许c手的话,丰雅飞奔过去,一把拉住已经迈出步子的边炎。好险,晚一秒钟拉住的就是他的尸体了。

林枫暗自可惜。知道自己的意图已经被这个智慧型的东王给看穿了。再想杀边炎就难了。不过刚才丰雅突然启动起来的速度却让他的眼神眯了起来。果然不出他所料,是个高手啊。身手不比边炎差,更比林枫有些诧异的是,他和自己一样,是个速度型的对手。有意思了。

边炎刚刚吃了亏,正杀的性气,却突然被刚刚还警告过的丰雅给拉了回来。反手一把就向丰雅劈了过去。

“我告诉过你,不许c手。你凭什么管老子。”边炎一边对着自己的同伴挥刀,一边骂道。他到现在还不明白的林枫的意图。

“他设计害你。我刚才救了你——”丰雅一边躲闪一边解释,心里肠子都悔青了。真不知道救了个这样的白痴是对是错。

“放p。他一直在和我动手,设个什么鸟计?就你他妈聪明。我都快得手了,你来搞破坏。”边炎越说越气,刚刚还是虚挥,现在是真的动了火气。

“哼,快得手?你还有脸说出来。你打了半天伤了人家的一块衣角吗?人家是在引你进狙击枪的攻击范围之内,然后豪不费劲地做掉你——你自己想想吧。蠢才。”丰雅也有些动怒了,讽刺地说道。

“你放p。我怎么没碰到他的衣角了,我——”正在急攻丰雅的边炎突然停手了,满脸愤怒地看着林枫。“你想y我?我们说好了单挑。”

林枫笑着说道:“我是和你单挑啊。别听那个挑拨离间的家伙,咱们继续打。我就不信做不掉你。”

边炎只是脑子反应的慢,但并不是真傻。看看林枫所站的位置,再想想刚才的情景,知道丰雅说的是正确的。满脸愤怒地骂道:“你这个卑鄙小人,明明说好了单挑,又在背地里来y的。亏你还是一门之主——真是不要脸。”

“兄弟啊,你误会我了。我是真的和你单挑啊。呆会儿有狙击枪对准你的时候,我就会趴在地上不动手了。你只会和一个人打,不会超过两个。”林枫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杀了你。”边炎大吼着向林枫冲过去。

“我们一起上,赶紧做了他。”丰雅看到边炎醒悟过来了,笑着说道。然后再次启动自己的速度,后发先致地向林枫冲过去。

边炎的钢硬猛烈,又加上刚才受了林枫摆布而怒火攻心,打起架来完全是不要命地架势。而丰雅的速度启动起来之后仿佛一阵风是的,在林枫的周围旋转,击一招便退,和林枫打一了游击。一钢一软,两人打起了默契的配合战。林枫有些疲于应付起来。

场面又成了一面倒的局势。这次是林枫落了下风——

劳斯莱斯并没有开进红堪体育馆,而是拐进了后门离林枫战斗的地方不远的偏辟角落。两辆奔驰车仍然保持着一前一后的架势,把那辆劳斯莱斯夹在中间,保是车里面的人都出来了,正四处的警惕着。单手进怀,遇到突发事件能随时发起攻击。

那个身穿红色外套打扮中性的小姐躺在宽敞地车厢内部,把脑袋靠在女秘书丰满性感的大腿上,那个俏丽的女助手正在温柔地帮她按摩着头部太阳x。

小姐修长的手指在女助手黑色职业短裙遮掩不住的大腿上抚摸着,动作温柔。女助手也是个美人胚子,前突后翘,身材极其的性感。小姐的手像是在抚摸名贵的绸缎一样,轻轻的点过,激起女助手身体一阵一阵的颤抖。

感受到助手的反应,小姐的手更加大胆了,往大腿上画了几个圈圈后,朝她的

处伸去。然后摸到了一层棉花的内k。内k中间部▎点,凹点像一个水槽似的盛满了水渍。小姐的手指在那凹点上上下滑动,脸色绯红,紧咬着银牙地女助手再也控制不住了,哦地轻呼出声。

“你还是吗?”小姐声音不愠不火地问道。

“小姐。我——哦——不是了。”女助手努力地控制好自己的语言,不想让它因为身体的强烈反应而跟着颤抖。

“嗯。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同性恋?”小姐突然问道。

“没有。”女助手豪不犹豫地回答道。

“是啊。我确实不是。我喜欢男人。也会渴望男人。有时候甚至会看a片——看那些男人得意洋洋地挺着自己肮脏的东西进入女人身体,然后两个人一起嘶哑地叫着——特别是男人的时候,真的很丑陋——”小姐抚摸女助手凹点的动作没有停,嘴里轻轻地说着。

“嗯……咬着牙长长地拖了一个尾音,认真地说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男人能配的上小姐。”

“是吗?”小姐感兴趣地问道。“也许有吧。但我还没碰到。我想,当我遇到那个男人时,我会允许他把那些现在认为肮脏的东西s进我的身体里,并喜欢上他们那个时候的样子——”

小姐的手从女助手的跨下掏出来,在女助手刚刚松一口气又觉得有些空虚的时候,她开始解女助手胸前的纽扣。一颗、两颗、三颗,然后她没有往下解下去,钎钎玉指从那敞开的衣襟里伸进去,一把抓住女助手胸前的那一团柔软,轻轻地揉捏起来——

“你喜欢这种滋味吗?感觉如何?”小姐轻声问自己的助手。

“只要是小姐给的。我都喜欢。”女助手满脸绯红,紧紧地咬着嘴唇说道。

“是吗?你有男朋友吧?”

“——有。”

“那你把他杀了跟我。”小姐依然没有抬头,声音不疾不徐地说道。

“我——”女助手没想到主人突然说起这个,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哈哈,既然杀不了他,那么证明你是爱他的。好好珍惜吧,再坚强的女人也需要一个男人来依靠的——他是不是也经常这样摸你?然后晚上在你身体里面蠕动?然后把那些东西s进你身体里面?样子很丑陋?”

“我——是——”

“哈哈,其实,有时候我在想,男人都是一样的。你说我还要等什么呢?等谁?”小姐的手突然大力地揉捏女助手的胸部,女助手疼痛难受,但仍然咬紧牙关不发一声。

“好了。不折磨你了。”抬头看到女助手痛苦的表情,小姐松开了放在女助手胸前的右手,坐直身体,问道:“那边准备的怎么样了?”

“狙击手已经到位。几个帮派的头领得到小姐的命令后立即各带一百人赶了过来。就埋伏在这附近。随时可以发动攻击。”女助手汇报完小姐的问题,这才扣好自己的纽扣。不知道什么缘由,心里有些怅然若失。

“嗯。战局如何?”小姐打开面前的酒柜,拿了个杯子,倒了两杯红酒,一杯递给女助手,在女助手惊慌失措地接过去后,她端起自己那杯优雅地品了一口。

“情况对林枫不妙。”女助手回答道,也学着主人样子品了一口杯子里的红酒。很涩。喉咙有东西割伤般的感觉。

“哦。他这么废材?连那两个人都解决不了?”小姐有些疑惑地问道。

“现在是二打一,情况对林枫不妙。不过,刚才有消息传来,现在又有林枫人赶了过来。应该很快就能扭转战局。”、

“嗯。”小姐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看到小姐没有吩咐下一步的命令,女助手不得不询问道:“刚才狙击手那部传来消息,他们已经瞄准了林枫的脑袋。随时可以开枪。询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动手?”

小姐沉吟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再等等。”

(看到了thejackal去过香港,所以他的防护措施和会场容纳度都不清楚。在网上查过资料,可太少了。只好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想去写。让熟悉的朋友殆笑大方了。我是个想象派,在知道一点儿的基础上进行编构,下次再有这一类的地名人名我就虚构一个吧。哈哈,谢谢兄弟们的指正。)

第267节、激战

乌鸦每一步都写的很小心。无论是现在还是从前。

做过军人,退武后又去参加了一个小型雇佣军。在金三角地带也纵横过一阵子,可惜因为派系的斗争,那个组织被迫解散。自己被人出卖,原来自己暗杀的一个毒枭派人追杀自己。然后在脸上留下了一条一尺多长的伤口后,自己侥幸逃脱。被当时还不是东王的丰雅所救。

他本来不隶属于洪门内部,只属于外围成员。丰雅成了洪门位重权重的东王后,自己也跟着他进了内部。第一次,他被这个组织所震惊。在二十一世纪的科技时代,暗地里竟然还有这么庞大的组织存在。丰雅给了他新生,也给了他归属感。所以,他对丰雅的那份感激发自肺腑。如果有需要,他能为丰雅去死。也许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说这样的话你会觉得恶心,但这确实是他的真实想法。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自己重伤奄奄一息,后面还有那个毒枭派来的雇佣军追杀的情景,你不会理解男人对男人的那种知恩图报的感情。当时在自己以为必死的时候,丰雅出现了。帮忙解决了那支八个人的小型雇佣军团。然后让人把他抬了回去。也许这对他来说只是心情好偶尔为之的学雷锋做好事,但对于自己来说却不是这样的。这个男人,他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

这次执行任务时。丰雅又一次带了自己出来。通过自己在洪门里面地表现,自己也足以让他信赖。所以,这一次仍然和以前一样,他不想让丰雅失望。他不知道为何丰雅非要让自己破坏那场演唱会的目的是什么,但既然他说了,自己就要努力地去做。

他在金三角那种地方厮混过,那是一个遍布杀机的地方,树上、草地里、泥土里、深潭里——所有你想象不到的地方都有可能藏人。他们突然出现。要么对着你开枪扫s,要么丢过来已经拧开盖的手雷。一不小心,r体肢离破碎。他亲眼所见,自己有两个战友被炸药炸死。身体高高地扬起,然后肢解成一块一块的r泥,一阵血雨过后。再缓缓落下,肠子内脏四肢混成一团——

那样的生活他都习以为常,可今天走在这块空旷地土地上,他依然有种胆战心惊的恐惧感。因为他知道,就在前面高处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狙击手正端着枪像守护猎物似的等待着他们。

在原来他参加雇佣军的时候,组织里也有一个狙击手,当时大家都笑称他为“枪神”。可今天他知道了,那个已经被人杀死的家伙和正前方地狙击手比起来真的相差太远太远。他们已经走的足够小心了,可每当狙击枪响起时。自己这边就有一个兄弟倒下。只要露出一只手甚至一只手指头都能被他捕捉道,然后借助狙击枪那种强劲破坏力的武器进行局部攻击。他不求一枪爆头。只要能打断你一只手或者一只手臂他就会毅然开枪——

他的战略是正确的。因为每当出现这样的伤员时,自己会帮他完成末完的事情。送重伤的伤员上路。在执行重要任务的时候,没有动力能力地人就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他明白,跟在他身后地一群沉默的男人都明白。这是一群多么优秀地男人啊,可惜,在还没与对手照面情况下就损失了三人。

他们一直是沿着墙角走的,与红馆成水平夹角,只要身子注意别暴露出去,狙击手是无能为力的。再往前走。二十米后有一块开阔地。只要冲过那片块,就能快速地冲进红馆。然后。按照东王的要求制造些麻烦是很容易的事情。

一步、两步、三步——他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后面那群将要一起战斗的伙伴的。大家都很刻意地压抑着,但在这样的黑夜还是听地很清楚。而在不远处,那里一片霓虹灯光闪烁,有人在歌唱,有人在鼓掌,有人在欢笑,偶尔他们也会哭——多么幸福的一群人啊。那样的生活自己从来不曾拥有过。咫尺地距离,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前面的空地也是容易被狙击手阻击的地方,只要冲过那块地就能很容易冲进红馆里。一群持枪的人冲进去,估计就算是自己什么事都不做,里面也能乱成一团糟吧——对了,东王说不能把动静搞的太大,要不然没法向政府交代。毕竟它国家媒体的关注。这样的丑闻传出去,对国家影响很坏。但是,为何丰雅坚持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这真的是一种以智慧著称的男人做出的决定?乌鸦努力地将这种想法排出脑海。

乌鸦对着后面的弟兄打了个手势,大家都停止前进。他自己小心翼翼地趴在墙角看了看,上面没有动静。脱下外套用刀片挑出去。

砰。一枪打来。但枪法明显比刚才的差了许多。

“冲”乌鸦吩咐一声,身体突然扑出,倒地后开始快速向前翻滚。其它的兄弟也保持距离,有样学样的跟着翻出去。奇怪的是狙击枪竟然停了。

乌鸦前翻了两次,觉得情况不对,直起身体时,面前已经站了十三个人,最前面的是一个女人。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想必自己这群人翻滚起来的样子很丑吧。

这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啊,身材丰满的不像话,而且那双眼睛仿佛要把人的魂魄勾引过去一样。一对紧身衣包裹着那s型的身材,像熟透了的果实一样,正是任人采摘的时候。如果换一个场合,乌鸦肯定会趴下去舔她的靴子。但是,现在只有一个选择。

“前面不远就是红馆,旁边有不少警察巡逻。你们有枪。我们也有枪。如果在这里发生枪战的话,我们都会有麻烦。我提议,大家

决如何?”那个丰满的女人一脸商量地口吻说道。

乌鸦答应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答应。也许是因为自己这边有十九个人,而他们只有十三个,其中一个是女人。自己这边人数上占了优势。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就是——那个女人说的话,没有男人拒绝的了。更何况她说的很有道理。他已经看到不远处闪烁的警灯了。红色是他最讨厌的色彩。

两边的人都没有再废话,各自掏出自己最趁手的武器,然后奔跑着冲到一起。乌鸦以为是错觉,那个娇滴滴嫩的能捏出水的女人竟然冲在了最前面。手里一把深剿军刺在月光下闪发着黝黑的光芒,亮的刺眼。

乌鸦收拾起怜香惜玉的心情,为了自己的命,也了跟在自己后面兄弟的命,也为了那个男人,他也掏出一刀特制钢刀,朝着那个女人冲了过去——

林枫现在有些吃力了。洪门二王的实力确实不错,论单打独斗的话,都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两人联手起来,而且一个快攻一个猛攻,自己就觉得有些力不从心了。刚刚应付完边炎的刀劈,丰雅又从后背一脚踢来。两人配合默契,完全不像刚才还一番拳脚相向的样子。

避开边炎划向自己脸蛋的一刀,林枫后退了两步。没想到丰雅已经等在那里。林枫躲闪不及,背部中了一他拳。林枫不敢直扑,强制地扭转身体地弧度向一边冲了过去。

背部火辣辣地痛,幸亏自己躲的比较有技巧,主动地把不重要的部位给挪了上去,没有让他拍中后心。这次有机会与两人保持距离,林枫也得以喘了一口气。刚才两人狂风暴雨般地猛攻,自己根本没有还手和出招的机会。只是彼于应付。

林枫冷笑着抖出了乌灵。看着两人说道:“什么狗p的洪门二王。不过如此。现在轮到我进攻了——”

林枫的话末说完。身体再次启动。挥舞着手中的乌灵,向边炎的脖子抹过去。擒贼先擒王,在这个时候是行不通地。那个丰雅滑的跟个泥蚯是的,自己并不好解决掉他。所以,先把这个功夫稍次的边炎给解决掉。省得他在旁边碍手碍脚。做掉他后,再全力对付丰雅。他倒要看看。这个丰雅的速度到底能快到什么地步。

边沿听了林枫的话,本来是想说几句话讽刺他地。可他突然间向自己冲过来,等到自己还在考虑如何举刀去挡时,他已经到了自己两步之内。那闪着乌光的刀光向自己的脖子上划去。一分短,一份险。敢要这种兵器的人都是对自己的速度和功夫极为自信的人。刚才他也和林枫交过手,他一直被自己的后退。当时以为他不过如此,加把劲就能做掉他——可自己加了好几把劲,他依然活蹦乱跳地不过如此着。后来才知道这混蛋是为了引自己进入狙击手的攻击范围。

边沿没想到他全力发动时速度会这么快。刚才丰雅的速度已经给了他很大的刺激,准备完成今天任务后好好地审问审问他。没想到这个男人的速度比丰雅还快。边炎来不及多想,本能地拿刀去挡他手里地武器。林枫的身体快速地沿着边沿地身体转圈。避开了他正面地一刀,又变幻一条轨迹。朝着他的手臂划去。

唰!血花飞溅。

林枫想再把乌灵往里按一些,扩大他的伤口甚至把他的整条手臂都划下来时。后面一条劲风闪过,林枫赶紧跳出了战圈。正好避开了丰雅从后面的一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用上了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修长狭窄的匕首。

边炎吃惊地捂着手臂,他没想到林枫的速度快到如此地步。第一招就让自己见血,而且是在自己全力招架丰雅从后面攻击地情况下。难道这个混蛋一开始一直在隐藏实力扮猪吃老虎?

血水很快地从手指缝里渗出。然后染红了双手,一滴滴地往下滴落。疼痛感这才袭来,伤口有一股凉意。

丰雅也同样诧异,但他比边炎地反应速度更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备用纱布丢给边沿。关心地说道:“先包扎一下再参战。这小子的速度很快。要小心。”

“下一个是你。”林枫手指夹着上面还沾着血滴地乌灵对丰雅说道。

丰雅不敢大意,身体前倾。身子紧紧地崩紧。随时防备着林枫地进攻。

“你也是速度型的高手。我们比比速度吧。”林枫笑着说道。身体再次启动,正在包扎地边炎惊愕地发现,他这次的速度比上一次进攻自己的速度更快。快的看不到人,而只剩下一条影子。

想起来时丰雅说的他是青衣门百年难遇的习武天才,自己还满脸不屑。以为那不过是宣言而已,就像是娱乐圈里面为了扮演一个角色或力捧某个被潜规则的女人而进行的炒作。现在他信了。如果没有天赋,只靠努力是无法达到这种速度的。边火加快了包扎的动作,准备尽快加入战团。他现在并不看好丰雅与这个男人的战斗。

林枫与丰雅以快打快,两人的身影纠缠在一起,让旁边的边炎急的团团转而找不到机会下手时,两个男人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边炎地眼神眯了起来,满头红发根根竖起,依然是一头准备暴发的狮子——

在外面战成一团时,红堪体育馆内却是掌声连绵,仿佛要把屋顶都要轰掉。现在舞台换成了以秋天为主题背景的图案。美的的像仙子似地沈漫歌在果林里穿梭,轻声哼唱着与场景恰题的《秋歌》,一次次将演唱会推向高c——

第268节、不能轻视女人

走过来的是一对双胞胎。

两人长的一模一样。都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个头也不高,大约有一米七左右,穿着更是普通,估计是地摊上三十块一套买来的运动服。甚至连表情和走路的步伐都频率一致。外人很难看出他们的区别在那儿,只要最熟悉他们的人才知道,头顶短发中间的旋涡才是辨别他们两人的地方。其中一个头顶上是一个旋涡,所以叫做林一,另外一个有两个旋涡,所以叫做林二。这也是他们名字的由来。

看到两人面无有情地走过来,边炎的眼神灼热了起来,单手握紧手里的唐刀,警惕地瞪着两人问道:“你们是谁?”

他知道这种人的恐怖。双胞胎是一母同胎,在一些地方有惊人的相似或者默契,如果针对这样的人再特别训练,对他们那方面的潜能进行开发,更是难以应付。所以边沿一看到他们神经就崩的紧紧的。历史上有太多牛哄哄的家伙就是因为轻视小人物而在y沟里翻船。

两兄弟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并肩走到边炎面前,刀片同时入手,一起向边炎冲了过去。两人是林白一手训练出来的,不仅功夫出自他的真传,就连性格都如出一辙。林白也是在杀人之前不喜欢啰嗦,上去就出杀招,简洁利落的干掉对手后,然后对着尸体再感叹几句——这种方法安全多了。你说的再多骂的再厉害对手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了。那像其它的一些人杀人,先问一下儿人家姓什么叫什么家有几口人人均几亩地早上吃过饭没吃的是什么包子还是油条有没有忘记喝豆浆——这他妈是杀人还是看望病人呢?

林白曾经说过,林一林二兄弟俩是除林枫之外他培养出来的最成功的杀手。现在边炎是深有体会。刚才他和丰雅合力围攻林枫时感觉很爽,没想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才多大的功夫,自己就被两人围攻了。风水轮流转,总有一天到你家。

边炎越打越是心惊。他已经想过这样的双胞胎配合会极其默契,没想到这种默契远远超过他所预料的程度。也许单挑两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两人配合起来,边炎也只能节节后退。刚开始凭借自己的猛攻他还能退两人,等到两人找到节奏后,也就是自己有恶梦开始的时候了。

两人前退有度,一方攻击时,另外一方就会在身后助攻,找边炎不得不防的部位下手,无论边炎如何努力,就算把那片唐刀给舞的密不透风,却总是会被对方一人给割到。几分钟的功夫,边炎的身体上又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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