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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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被他赞誉过,被他热爱过的玫瑰吗?

那为什么结婚后不久,他就开始动手打我呢?

第一次,是因为了我不慎跌破了一只花瓶。

他的脸色比窗外阴沉的天空更糟糕。

“对不起。”我笑着说。但等来的不是他的没关系,而是劈头而来的一个耳光。他瞪着眼睛对我说:“吵什么!你的男人正在午睡!你疯了吗?”

耳朵里嗡嗡直响,我哭着尖叫:“你怎么能为了一个花瓶就打你的玫瑰?到底是谁疯了?”

他愣了愣,低声向我道歉。

于是,对一个新手丈夫温热的吻,和诚恳的歉意,我照单全。

第二次动手,是因为我进了他的书房。

他是小说家,房间里堆满了各种书和素材。我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一罐血色的饮料,问:“这是什么?总不会是血吧?”

他用模拟杀人犯掐死受害者时使用的钢丝衣架,抽了我四次。

我哭着问:“所以,才结婚六十七天,你已经动手打了我两次!”

他沉默着,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他为我准备了一份早餐。

对他这样骄傲得根本不屑进厨房的“艺术家”而言,这史无前例。

早餐的配菜是我最爱吃的溏心蛋,水饺里的醋放多了,我酸得哭了。他舔我的眼泪,说了三十七次对不起。于是,我心软了。

第三次动手,是因为我对他所写的小说素材来源感到好奇。我怀疑他小说中所有的情节,都是真的。

他抽丝剥茧、极为详尽地描写一名罪犯,是如何诱骗一位未成年的女学生,进了他的私人花园。

在掐晕那个可怜的姑娘后,他一件一件地剥掉了对方的衣服,和几个畜生一起侵犯她,最终让她长眠在了这个花园的地下。

而我之所以怀疑,是因为我们的家里,有和书中描写的一模一样的院子,院子里有一张一模一样的长椅。我甚至在他的衣柜里,发现了书中提到的那件,被犯人藏在浅蓝色纳袋里的蕾丝内衣。

我真的怕了。于是在某个暗无天日的夜里,点起灯,去花园的长椅下,寻找那具尸体。

长椅下的泥土非常松动,我几乎没什么力气就挖开了它们。好在,并没有尸体。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并不是没有尸体,而是他提前发现了我探索的意图,搬动了那张长椅。)

转过头时,他立在黑暗中,面目可怖,像一条见不得光的幽魂。

我尖叫起来,他卡住我的脖子,使我的头重重地撞向椅子的把手。我尖叫着晕厥过去。

醒来时,他满脸泪痕地跪在床前。

“我的小玫瑰,请原谅我的罪恶。找不到你使我惊恐,强烈的爱使我发疯。请你包容这个为了爱你,已经发疯了的丈夫吧,他不曾爱过任何人,如同爱你。”

眼泪使我软弱,泪光中他的脸不再像幽灵,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如同像女巫低头忏悔的王子。

都怪你。

他说。

是你太美了,让我变得不像自己。

我哭着扑向他,要他承诺,不会再将一切不满诉诸暴力。

我发誓。

他说。

我向这天上存在的一切神明发誓。

我含着眼泪拼命点头,却忘记了,眼前这位虔诚的丈夫,是个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

此刻,他打过我三次,一共九下。

这个数字或许并不准确,但很快也失去了意义。

因为,我不再记得他后来又因为哪种琐碎的原因对我动粗。我数不清次数,更记不得挨过多少下。

只知道后来,但凡他一不顺心就打我,打完后又能若无其事地觍着脸向我求欢。

我拒绝,但并不强硬。因为我爱他,也恨他。

我终于知道,我并不是他想要放在玻璃罩里保护的玫瑰。我是在玻璃罩里挨打的玫瑰。那道宽厚的屏风不过是苦难的遮羞布。my小王子,我曾付出一切地爱他。但他不配。

是他配不上我。

他选择我,并不是因为我太美,而是因为我的愚蠢。

……

十一年后的今天,在这个记录自己与江麦云恋程的帖子最后,彻底醒悟过来的王芷蕾,这样写道:『原来my小王子,不是麦云小王子,更不是我的小王子。而是……没有小王子。』

傻姑娘,如果你自己活得不像个公主,那很遗憾,你的世界里,永远没有小王子。

王芷蕾坚定地点开短信页面,输入了12110短信报警号码。

『我是在逃人员王芷蕾,此刻不方便接电话,因为我正和江麦云在一起。我要自首,我们现在在通向金山三号码头渡口的路上……』

在通过短信报警后,王芷蕾迅速将手机的短信清空。

其实,早该如此的……

而讽刺的是,这种通过短信向警方报案的方式,还是她从江麦云的小说里学会的。

王芷蕾疲惫又轻松地闭上眼睛。

一切都结束了,这才是真正的解脱。

第104章

江麦云和王芷蕾在离码头两公里的主干道上被捕。

江麦云试图闯卡, 但没有成功。设卡显然不是临时起意, 除了交警之外, 一队荷枪实弹的武警和一排排防撞栏,都让他插翅难飞。

楚淮南的保镖押解着曹小琴去了公安局, 刑侦支队的外勤组为了抓回江麦云空了一大半。潘小竹提前到消息, 回队里连夜开审。

沈听在电话里嘱咐她:“问清楚, 宋辞到底对她女儿做了什么。还有,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场。”那声音十分冷厉,潘小竹几乎能想象出他冷淡而一丝不苟的表情。

打电话时,沈听正在医院。

副院长兼外科主任, 被楚淮南一通电话从睡梦中挖起来。楚淮南的语气难得急切,他以为碰上了什么疑难杂症,胡乱地套上衣服,就急匆匆地赶到。

年轻的“外科一把刀”气喘吁吁地冲进急诊室,在见到病人后, 气得破口大骂。

“楚淮南,你就为了这种外伤让我赶过来?”

楚秋白比楚淮南大了几岁,两人是远房堂兄弟。楚家家大业大,各行各业里的能人不少。楚秋白爷爷的这一脉, 在医疗界声名赫赫, 贡献不小。

楚淮南是独子, 和几个近龄的远方堂兄弟们, 从小走得很近。

这个堂兄虽然和他在血缘上不近, 但两人一块儿长大, 关系很好,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楚淮南自小就是人中龙凤,他爷爷只楚振棠这一个儿子,他便理所当然是楚家众所周知的未来当家,方方面面都出类拔萃得毫无意外,在同龄的楚姓孩子中一枝独秀。

而楚秋白除了在读书方面脑子好使以外,其他一概不行。楚家人多,大人分派别,小孩子们便也有样学样,拉帮结派。

他虽然比楚淮南大几岁,却从来拎不清,小时候没少挨其他兄弟的打。但自从一向能服众的楚淮南,为他说过一次话后,楚秋白便被兄弟姐妹们,认为是楚淮南的心腹,是不折不扣的“淮南党”。

此后,不仅没再挨过打,还被其他想要讨好楚淮南的孩子,可着劲地巴结。

直到现在,楚秋白也仍然是个除了工作,啥也不行的。

接到楚淮南电话后,他慌慌张张地从被窝里爬起来,手忙脚乱地套好衣服。这会儿衣领是歪的,脚上的袜子一边一个色,连鞋带都松散。

“外科一把刀”抱着臂一脸不豫:“这点儿伤,又死不了人。”

楚淮南在忌讳生死方面尤其老派,何况楚秋白妄谈的是沈听的生死。

和楚秋白比起来,他倒更像长辈,不太高兴地瞥过一眼:“怎么?辱没你了?”

“你知道我昨晚几点睡的吗?”楚秋白不满。

我管你几点睡的。楚淮南比他态度更横,把他按在椅子上:“好好处理,不要留疤。”

楚秋白利索地剪开衬衫。沈听手臂上已经缠了几层厚厚的纱布。

据负责包扎的值班医生说,伤口不大但很深,所幸没有伤到动脉,出血不算太多。

楚秋白望着已经包好的伤口,眉头一皱:“伤到神经没?”

立在一旁小医生,战战兢兢地答:“应该没有。这个位置最危险的是桡神经浅支,但病人没有出现手腕下垂、手掌外翻的情况。”低气压中,他看了眼楚淮南,又委委屈屈地向楚秋白告状:“病人家属不让我缝,指名要您来——”

“剪刀。”楚秋白一伸手,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

小医生知道,这位年轻有为的院长,最讨厌婆婆妈妈,于是立马闭了嘴,老老实实地打下手。

听说伤口大但没缝,楚秋白迅速拆开纱布。

是处贯穿伤,的确很深。他拽过沈听的肌电图看了一眼。

桡神经浅支离断,桡神经外膜也有损伤。

楚秋白问沈听:“你手指还能动吗?”

“可以。”

“那运气还不错,只伤了分支,手麻吗?”

“还好。”

“麻就是麻,不麻就是不麻,没有还好。到底麻不麻?”

沈听沉默了一下,说:“食指手背有一点。”

站在一旁的楚淮南,比他难讲话,一扬眉毛:“楚秋白,你什么态度?”

楚秋白正往病历本上写字,头也不抬:“就这态度。”嚣张地把病历本和卡,往楚淮南手里一塞,“不服?不服憋着!看在咱是亲戚的份上,问诊给你打个折,只三千,手术另算,概不赊欠。不想他有后遗症吧?麻溜交钱去!”

楚秋白仗着技术耍横,乐滋滋地看着从不吃瘪的楚淮南,咬牙切齿地接过卡,让保镖缴去了。

手术前,楚淮南比沈听还要紧张。

“痊愈要多久?会有后遗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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