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云雾森林的大冒险 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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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和北方人,对恶魔的看法有些微妙的偏差。

在北方人眼中,恶魔是灾难、是噩梦、是万恶之源,连沾染恶魔血液的土地都会变得寸草不生;但在南方人眼中,恶魔除了上诉印象之外,还是财富,是通往上层社会的阶梯。

因为南方的彭林半岛上盛行炼金文化,如果能拿到一份罕见的恶魔材料——接下来无论是用恶魔精华换金钱,还是谋求制作魔化药剂,觉醒成为强者(这在冒险者眼中就是上层社会人标志之一)——都相当于一步登天。

就像辛迪的老爹马克西,他在抗魔战场上奋斗了十年,积攒下的财富便够维持一个小型佣兵团运转的。现代人都知道,别看企业规模小,几百万投进去影子都看不着。老头子绝对算是隐形富豪。

马克西是觉醒者,暴风城有数的强者之一;其他像城主修瓦里埃、朱利尔斯骑士也都是魔化觉醒者,可见将觉醒当成上层社会标志并不算错。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有这种诱惑在,就算在魔潮大战的间歇期,也有无数的冒险者、输光的赌徒、爱幻想的年轻人、期待一夕暴富的梦想家深入云雾森林猎杀那些落单的恶魔,或者被恶魔猎杀……

只要还有成功者走下高原,人们就看不见有多少尸骨永远留埋高原之上。

*****

沈言正对着镜子,努力把自己打扮成高原上流行的恶魔猎人。

一件不大合身的、金属环编制的旧锁甲。长下摆快垂到膝盖,他不得不用宽皮带束紧腰部,免得影响行动灵活性——菜鸟属性完美;武器是一把“普通”的巨剑搭配一把“不起眼”的匕首,再加上一把用当地冷杉木随便切削成的简陋长弓——贫穷属性完美;

最后再搭配上一话的权利,就算说错了也没什么。看来这个队长很有带新人的经验。

“我叫法郎东,不是我吹嘘,我在南方暴风城也小有名气。正好和同伴走失了,加入你们怎么样?我只是想来一场伟大的冒险,对战利品需求靠后。”沈言略显浮夸的介绍道。

“不行!这个人……”本就看他不顺眼的少女骑士第一个开口拒绝。

她发现当她介绍自己的名字时,那人居然眼神奇怪的看向她的胸部——叫玛蒂尔达和胸部有什么关系!再说骑士……骑士并不需要胸部那种碍事的东西!

队长穆尔一抬手,少女便立刻住嘴。

见此沈言在心中对这支小队加了十分,带新人不可怕,只要新人肯听话。新人如果是猪队友队长还管不住,那团灭才是分分钟的事儿。

“抱歉,我们都来自上彭林,对南方人不是很熟悉。虽然在云雾高原遇到落单之人伸手帮忙是每支队伍的义务,但我们队伍人手够用,暂时不考虑增加新队员的事。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行动直到下个宿营地。”穆尔认真的说道,意思就是我们不知道你是谁,不能相信你。

沈言也看出来,这些人彼此之间都知根知底,是熟人。而他属于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还是讨厌的南方佬。

“嗯,稍等,你们认识柯蒂斯吗?艾勒·柯蒂斯!”他想起来,花孔雀可是上彭林王都的名人。

“柯蒂斯?那个剧院老板!?”看来果然认识……因为提到这个名字时,少女骑士皱起鼻子,露出极度厌恶的表情,就像看到一堆腐烂的垃圾。“你跟他什么关系!”

“仇人,”沈言义正辞严的说道,“看到他我拔刀就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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