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不合时宜的玉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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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夏一顿,“发生什么事了?”

林琇看程夏拧眉的样子赶紧笑笑,“不是坏事大嫂,是娘喊你们回去吃饭,今日是娘的寿辰。”

咦?程夏和杨大郎对视一眼,脸上都挂着和煦的笑容,“原来是这样。这阵子家里就没什么好事发生,也是该办点喜庆的事高兴高兴,你等等。”程夏说完抱着小龙就进了屋,出来的时候手上拎着几块肉,小龙怀里则抱着一袋子大米,此刻正兴奋的看着林琇,“娘,大娘让我拿着的,可重了呢。”

林琇摸了摸小龙毛茸茸的脑袋,笑了,“娘现在就开始准备了,说咱一家好好吃一顿,让我们早点回去帮忙呢。”

“好,”程夏嘱咐杨大郎将房间里仅剩的一条鲤鱼拿了,回去也好做个糖醋鲤鱼吃。

不过是几日没来,再次回来,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杨猎头和翠花也搬出去了,现在的杨家只有陈氏、杨二郎、林琇和杨丽华在了。

陈氏正在厨房忙碌,一见程夏和杨大郎过来,赶紧擦干净手迎了出来,程夏刚想脱口而出‘祝你生日快乐’,好在自己脑子还灵光一些,赶紧止住只说了句,“娘,今日您生辰,别忙了,我来吧。”

“好,”陈氏高兴的说,视线从杨大郎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来递给程夏,“你小姑一早就等你过来,非说吃你做的饭,我做的还不吃呢。”

看陈氏好像瞬间老了几岁的样子,程夏心里也不是滋味,将小龙交给陈氏,便和林琇一起进了厨房。

程夏看到灶台上放着的东西,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这是什么,她没眼花吧,竟然是玉米!

她明明记得,玉米是在明末才传入中国开始种植的啊,现在虽说是明朝中后期,但距离明末时间还早啊。

玉米本来是印第安人培育的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于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鲁沿安第斯山麓一带,后来哥伦布环游世界到了古巴,发现了玉米,并在1494年将玉米带回了西班牙种植,后来玉米才逐渐传至世界的各地,成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

眼下是1487年,哥伦布都还没环游世界呢,玉米哪里来的?

玉米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记载,出现在明朝嘉靖三十四年成书的《巩县志》上,称其为“玉麦”,后来嘉靖三十九年《平凉府志》称作“番麦”和“西天麦”。可是嘉靖的老爹、那个喜爱菊花的朱佑杬还没娶老婆呢,这太不对劲了,时间对不上啊。

林琇看程夏盯着那几个东西发呆,不解的开口问了句,“嫂子,你认识?”

“你不认识?”

这次换程夏好奇了。不认识怎么摘回来的?

“我真不认识,这是娘从院子后头摘的,也不知道怎么就长了这东西,娘今日才看到,觉得也是好兆头,就摘回来看看能不能吃。”林琇一五一十的解释。

这样啊?程夏颔首,崇安县这块地还真是个宝,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都能种出来,番茄也好,菠萝也好,现在还有玉米,真是个风水宝地,无怪乎能生出柳永这样的人才出来。

既然有玉米,那怎么能浪费呢,程夏也不去考虑那些不合常规的事情了,本身她的存在就是诡异,这样一想,什么也都能解释的通了。

既然有玉米,那怎么能浪费,香甜玉米粒、黄金玉米烙、玉米排骨汤、玉米蘑菇南瓜浓汤、香菇玉米肉片粥、番茄虾玉米笋统统做起来。

林琇看程夏撸着袖子干劲十足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嫂子,这东西叫啥啊?”

程夏使劲抿嘴防止自己将‘玉米’二字脱口而出,她忍了忍才说,“我也不知道,但是你看它颗粒金黄,一粒粒和珠玉似的,我们就给它取名叫玉米好了。”

苍天啊大地啊,我信口胡诌的,真的只是赶上了,哥伦布大哥你别怪我。程夏在心里默念着。

林琇还没说什么,程夏就听到一声轻笑,抬头就看到杨大郎饱含笑意的盯着她看,眉眼间还一片赞赏,“玉米,好听。”

程夏被他看的脸红,不自在的驱赶他,“你去陪娘说话,别在这碍眼。”

看杨大郎走了,林琇赶紧凑到程夏身边,暧昧的挑眉笑笑,“嫂子,我怎么觉得你跟大哥之间不太一样了呢。”

“哪,哪有不一样。”程夏一面剥玉米粒一面不自在的说。

林琇学着程夏的样子将玉米一粒一粒的剥下来,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就觉得你们俩跟以前不一样了,大嫂你说,”林琇小心的碰了碰程夏的胳膊,“是不是要有小娃娃了?”

程夏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使劲咳了几声,“谁跟你说的?”

“小龙啊,”林琇说的一脸的坦然,“昨个小龙回来我们好奇的紧,问他怎么舍得回来了,小龙说不能耽搁大伯和大娘生弟弟妹妹。”林琇想到小龙昨日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就想笑,小家伙还煞有介事的跟她和陈氏说,以后不能去打扰大娘生弟弟妹妹,惹得陈氏笑的合不容嘴。

“误会,都是误会,”该死的杜仲,你最好别来,否则老娘一刀剁了你。

程夏手起刀落,咔擦一声将玉米一切为二,吓得刚走到杨家门口的杜仲小心的拍了拍自己的小心脏,隔了老远看了看程夏,“我说程姑娘,你干嘛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杀人呢!”

说曹操,曹操就到,程夏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来干什么?”

“婶子让我来吃饭,”杜仲得意的提了提手中的般若酒,“顺便送礼。”

“昨天让你吃饭,你跑哪去了?”程夏想到这个就一肚子火气,该来的时候不来,不该来的时候老往这蹭。

“昨天啊,”杜仲尴尬的笑笑,煞有介事的叹口气,“你也知道,你那个二舅母老是想把你什么表妹介绍给我,一个劲的请我去你外祖家吃饭,昨天还蹲我家门口守着去了,我听到消息赶紧回去了,你也知道你外祖家的人多凶残,我怕我那小房子被他们挤塌了。”

胡说八道!程夏直接翻了个白眼,这杜仲嘴里就没一句真话,信口胡诌的本事倒是大的很。

杜仲拎着酒走近厨房几分,踮着脚往案板上看,冷不丁程夏一刀又剁在玉米上,玉米粒飞溅到杜仲脸上,吓得哥们一步跳出去三米远,一溜烟跑进了正屋。

“我说老兄,你媳妇也太吓人了,感觉我脖子要不保了。”杜仲心有余悸的抚摸下自己的脖颈,然后将般若酒递给陈氏,“奶娘,我知道您是喜欢喝酒的,所以上次回来特意带的,就等今天给您拿来了。”

陈氏乐的合不拢嘴,她那粗糙的手不住的抚着鬓角的碎发,激动的手,“十几年没喝了,谢谢你了。”

“奶娘客气了。”

陈氏将空间交给杨大郎和杜仲,自己去了里间。

杨大郎站在门口看着厨房里忙碌的程夏,悠悠的说,“我以为你不敢来了。”

“还说呢,”杜仲赶紧喝了口水压压惊,“昨天商洛突然出现没把我吓死,今天来之前我还特意去你家看了看,没见到商洛,我才敢过来的,真碰着面,我才真要死了。”

“他怎么来了?”杨大郎问。

“不知道,”杜仲狐疑的摇头,“去年商太傅去世,商洛就一直在浙江淳安待着,也不知道怎么突然来了。”

杨大郎便没有继续问,只专心的远远看着程夏处理玉米。

程夏将一根玉米切成四个大块,因为陈氏特意买了一些排骨,所以程夏决定先做个玉米排骨汤。锅中烧开水将排骨放入加点酒煮开,开后捞出用温水清洗干净,放在一旁备用。

胡萝卜切成滚刀块,和切好的玉米放在一起。

锅内放入足量的水,因为听老爸说过,炖玉米排骨汤的时候,水要一次性加足,最好不要中间添水,如果实在不得已加水,那也要加开水,就是为了保证排骨汤的纯正。

足量的水加入锅中,然后放入煮开的排骨、姜片和葱结,盖上盖子大火烧开,然后小火慢炖半个时辰,尔后才下入玉米和胡萝卜继续炖,再次炖开之后,在准备关火前的功夫,加入食用盐,装盘之后再撒点葱花装饰一下,就彻底完成了。

杜仲早就闻到了香味,一看程夏将排骨汤盛了出来,就迫不及待的跑过去端了回来。

程夏将锅刷干净决定做香甜玉米粒。这道菜又叫黄金万两,不只是因为玉米的外观和黄金的色泽很像,更重要的是,玉米富含多种营养成分,美容、明目,多食用能让人长寿,以前的时候,不管在家中还是外出吃饭,但凡饭店里有,程夏必然点这道菜。

小孩子又会很喜欢吃,程夏决定给小龙做。

林琇已经将玉米粒处理妥当了,胡萝卜也切丁了,将玉米粒和胡萝卜丁都放入开水中焯一下,然后捞出备用。

锅内放油,加入焯好的玉米粒和胡萝卜丁,加盐翻炒一下就可以。

杜仲又来端菜,程夏也不跟他一般计较了,刚想再做一道玉米虾仁卷,就看到杨家门口站着一个人,程夏定睛一看,这不是黄墩村的小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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